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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桂花:群眾的口碑 就是最好的獎盃

有人說, 調解工作就是動動嘴皮子, 這有啥難?話可不能這麼說, 真正瞭解調解工作的人會說, 調解是一門藝術, 也是一件本事。 在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蘭縣察蘇鎮, 就有這樣一位既會講藝術, 也有真本事的司法所長康桂花。

說起康桂花, 察蘇鎮無人不知, 無人不曉。 鄰里之間有了矛盾, 找的可不是法院, 而是他們口中的“康所”。 在群眾的眼裡, 康所理論水準高, 說話耐聽, 公平公正, 就是踏踏實實給老百姓辦事的一個人。 前兩年, 察蘇村村民老潘灌溉的時候不小心把村裡11位村民已經播種的耕地淹了,

被淹地村民情緒激動扣下了老潘的車, 雙方談不攏找到了康所。 調解過程中, 雙方情緒都很激動, 現場一片混亂。 康桂花有自己的辦法, 她把雙方當事人分開, 分別耐心地勸導。 擺事實、講法律, 三番五次地組織調解, 最終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 被淹耕地村民拿到了5萬餘元賠償, 事情得到了圓滿解決。 大夥兒都稱讚人民調解程式簡易快捷, 公平公正, 不傷感情。

人常說, 清官難斷家務事。 作為一名基層的人民調解員, 每天接觸的都是一些家長里短, 婆婆媽媽的瑣事, 聽起來煩心, 做起來更是麻煩。 可康桂花不怕, 她始終堅持一個原則, 只要是涉及人民群眾利益的事, 再苦再累也要管, 合理合法調解, 一定要維護好群眾的合法權益。

她在這個崗位上5年, 僅她自己參與調處的各類矛盾糾紛有 180多起, 為50多位群眾和企業農民工討回公道, 40多個面臨破裂的家庭破鏡重圓, 30多起土地、疑難糾紛得到有效解決。 真誠的付出換來了信任和好人緣, “有糾紛, 找康所”成為大家不約而同的選擇。

一個人的力量畢竟有限, 康桂花根據察蘇鎮各類城鎮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工地、選礦企業以及商貿物流業、流動人口較多的特點, 把人民調解工作作為推動司法所創新發展, 維護地區安定的突破口, 從隊伍上入手、機制上健全、能力上強化, 使全鎮人民調解工作在短時間裡有了很大起色, 第一道防線作用有效發揮。 經過四年多的努力, 全鎮已建成25個人民調解委員會、12個人民調解小組,

171名人民調解員, 真正形成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調解組織網路體系。 她還在人民調解員培訓、建立健全人民調解制度等方面不遺餘力, 保證依法依規開展人民調解工作, 人民調解的規範化水準明顯提升, 提高了社會公信力。 幾年來, 她充分借鑒“楓橋經驗”, 緊緊圍繞“小糾紛不出村, 大糾紛不出鎮, 矛盾糾紛不上交, 糾紛不激化”的總體目標, 努力把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 使人民群眾話有處說, 理有處講, 冤有處訴。

幾年來, 她處處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處處關心群眾疾苦, 許多棘手的糾紛得到順利化解。 她用自己的一分擔當, 守護了一方平安;用自己的一份真情, 贏得了群眾的滿意。 面對榮譽, 她說:“對我來說, 群眾的口碑就是最好的獎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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