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 調解工作就是動動嘴皮子, 這有啥難?話可不能這麼說, 真正瞭解調解工作的人會說, 調解是一門藝術, 也是一件本事。 在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蘭縣察蘇鎮, 就有這樣一位既會講藝術, 也有真本事的司法所長康桂花。
說起康桂花, 察蘇鎮無人不知, 無人不曉。 鄰里之間有了矛盾, 找的可不是法院, 而是他們口中的“康所”。 在群眾的眼裡, 康所理論水準高, 說話耐聽, 公平公正, 就是踏踏實實給老百姓辦事的一個人。 前兩年, 察蘇村村民老潘灌溉的時候不小心把村裡11位村民已經播種的耕地淹了,
人常說, 清官難斷家務事。 作為一名基層的人民調解員, 每天接觸的都是一些家長里短, 婆婆媽媽的瑣事, 聽起來煩心, 做起來更是麻煩。 可康桂花不怕, 她始終堅持一個原則, 只要是涉及人民群眾利益的事, 再苦再累也要管, 合理合法調解, 一定要維護好群眾的合法權益。
一個人的力量畢竟有限, 康桂花根據察蘇鎮各類城鎮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工地、選礦企業以及商貿物流業、流動人口較多的特點, 把人民調解工作作為推動司法所創新發展, 維護地區安定的突破口, 從隊伍上入手、機制上健全、能力上強化, 使全鎮人民調解工作在短時間裡有了很大起色, 第一道防線作用有效發揮。 經過四年多的努力, 全鎮已建成25個人民調解委員會、12個人民調解小組,
幾年來, 她處處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處處關心群眾疾苦, 許多棘手的糾紛得到順利化解。 她用自己的一分擔當, 守護了一方平安;用自己的一份真情, 贏得了群眾的滿意。 面對榮譽, 她說:“對我來說, 群眾的口碑就是最好的獎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