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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市民稱買到過期果凍 大潤發的回答你想不到

買到過期20多天的果凍, 遇到這種倒楣事已經夠氣人了, 沒想到, 超市的態度竟然……

今天上午, 白先生撥打海都熱線通95060, 稱昨天中午12點09分,

他在洛江區大潤發超市, 購買兩袋金冠散裝水果果凍, 結帳後發現卻已過期。

白先生說, 他在選購果凍時, 就已經發現果凍過期, 於是特意稱了兩袋, 保留證據。 海都記者看到, 兩袋果凍分別裝在一次性袋子裡, 還沒拆封。

隔著塑膠袋可以看到, 果凍上的生產日期為2016年6月3號,

上面寫著保質期為9個月。 按照時間計算, 果凍已經過期20多天了。 在另一袋杯狀果凍裡, 白色水果中, 隱約可以看到類似蚊子形狀的黑色物體。

白先生說, 他稱完果凍找到大潤發超市經理時, 對方沒有道歉, 只是讓員工把過期果凍下架,

他隨即拍下視頻保留證據。

白先生說, 他此舉不是為了索要賠償, 只是通過舉報, 督促超市改進。

隨後, 海都記者陪同白先生, 來到泉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洛江分局。

工作人員登記了白先生的相關資訊, 把果凍和購物小票留著, 表示將去現場瞭解情況,

15天之內會給白先生答覆。

大潤發客服經理黃紅梅接受記者採訪時稱, 昨天白先生確實有跟現場經理聯繫, 但具體情況, 超市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出現果凍過期這種情況, 有可能是果凍放在角落, 超市工作人員在日常巡查中, 沒有及時巡查出來;但也不排除是市民自身攜帶進超市進行調包。 目前, 超市正在調監需要一定時間, 將儘快給白先生一個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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