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訂餐作為快速發展的互聯網行業之一, 已經發展為一個城市的新業態, 從長遠看, 僅僅靠社會的包容和體諒來解決外賣配送衍生出的一系列問題不是明智之舉, 追根溯源還是要靠“法治”來解決。
顯然, 外賣已經融入城市發展的快軌道和千千萬萬的平民生活之中。 它在帶給人們生活便利的同時, 也帶來了很多人們意想不到的“麻煩”, 尤其是外賣小哥違反交規致使事故頻出, 這已成為目前社會各界緊密關注和亟待解決的焦點問題之一。 僅僅靠個人自覺和行業自律, 這種粗放型的管理模式,
交通法規是剛性的, 人人都要遵守, 外賣小哥這一龐大群體更不能例外。 但在外賣的經營過程中目前還沒有相應的“專業管理條例”予以規範, 參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對外賣這種新業態也沒有相應的規範準則, 諸如, 送餐時間、食材品質、外觀包裝及餐飲送達的最低溫度(冬、夏應有所區別)、糾紛處理等等方面還沒有一個可供參照的行業標準, 因此極易產生矛盾和糾紛。
筆者建議, 在消協投訴平臺設立一個“外賣糾紛快速處置”視窗, 接受各方投訴, 平衡各方關係;同時, 平臺管理者應本著“契約精神”, 在送達時間上應和下單者充分溝通, 彈性送達, 避免“一刀切”;另外針對送餐車的工作特點, 在不影響交通的情況下, 允許送餐車在特定時間、特定地點短時停靠。
文/樂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