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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警示|他倆的駕駛證保不住了!還能指望靠這養家?

導 讀

“下午在家沒事兒喝了三兩白酒, 約莫著酒勁兒過去了…通融通融吧, 我可是靠這養家嘞…”。 這是8 月24日晚發生在我市西環路上的一幕, 司機孔某因酒後駕駛營運小貨車被洛陽交警高新大隊民警查獲, 等候他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

詳情 ↓

當晚9時40分, 高新大隊民警在轄區西環路周山隧道巡邏時, 發現一輛小貨車夜間未開啟燈光, 存在交通安全隱患, 民警一路護送該車安全出了周山隧道後, 示意該車靠邊停車, 在依法對該車駕照、行車證進行核查時, 發現駕駛員身上隱約一股酒味, 後經快排儀、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酒精含量為52ml/100ml,顯示孔某確實屬於酒後駕車,

由於其駕駛的車輛屬營運車輛, 對他的處罰將更加嚴厲。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飲酒後駕駛營運車的, 處十五日拘留, 並外5000元罰款,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且五年內不得重新申領。 血液酒精含量超過80ml/100ml即達到醉酒標準,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依法追究駕駛人的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 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繼續

就在此前一天

宜陽交警大隊

查獲一名醉酒駕駛營運車輛違法駕駛人

8月23日晚宜陽交警大隊三中隊夜查民警在安虎線蓮莊鎮四嶺路口路段對一台由西向東行駛的重型半掛牽引車駕駛員進行檢查時, 發現其疑似飲酒。 經過現場呼氣檢測, 駕駛人胡某酒精濃度為135mg/100ml, 涉嫌醉酒駕駛, 遂將其帶往醫療部門采血送檢,

並在次日對其採取刑拘措施。

洛陽交警提示:當前交警部門組織開展了“嚴查違法、嚴除隱患、嚴格監管”預防道路交通事故整治行動, 對於無牌無證駕駛、酒後駕駛、客車校車超員行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重拳出擊, 一律頂格處罰, 同時發動群眾積極舉報, 對於違法查實的將按規定對舉報人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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