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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必看!報到時間、擁堵路段、學費標準……義烏開學情況都在這裡了!

一大早看到一新聞:

《杭州五所小學9月1日起推遲到校時間!每天多睡半小時, 孩子家長都要樂壞了》

幾位校長說:“目的很簡單, 一是想讓小學生每天多睡會兒;二是希望他們起床後能有時間安心吃早飯。 ”其實說到底, 就是為孩子的健康成長嘛。

小編猜

這些孩子和家長的心情大概是這樣的

↓↓↓

不過羡慕歸羡慕

義烏的家長不要弄錯時間哦

開學需要注意的事情小編都幫你整理全了

義烏市學校秋季開學時間

小學、初中、職高、幼稚園學生于9月1日報到註冊, 9月4日正式上課。 為疏緩開學報到時學校周邊交通擁堵現象, 實行錯時報到:

初中、職高學校9月1日上午報到

小學、幼稚園9月1日下午報到

各學校根據實際情況, 視情再作分年段錯時報到。

普通高中學生已經于8月22日報到註冊, 8月23日正式上課, 10月學考結束後, 放秋假一周。

義烏各中小學9月1日具體報到時間

(不完全統計)

義烏實驗小學江南校區

報到時間:8:00~15:00

實驗小學黎明湖校區

繡湖小學

一年級:9:00~11:00

二、三年級:11:30~13:00

四、五、六年級:13:00~15:00

青口小學

一年級報到時間:9:30~11:00

(一年級報到完畢, 開家長會)

稠城一校

塘李小學

義亭鎮中

八、九年級報到時間:7:00~8:30

七年級報到時間:早上8:30~9:30

香山小學

我是分隔線

義烏市開學擁堵路段提醒

義烏各中小學正式開學後

長輩接送孩子的“大軍”也會接踵而至

小編估摸著

城區交通又要堵堵堵了

於是

翻出了今年2月開學時

義烏交警的特別提醒

以下路段在上學、放學期間易造成擁堵, 建議市民繞行。

1、賓王中學, 賓王小學:宗澤路路段(工人路到江濱路);

2、福田小學:商城大道路段(城中路到工人路);

3、城南中學:稠州路路段(丹溪到南門街);

4、義烏三中:西城路路段(宗澤路到西城路);

5、實驗小學:江東路路段(南門街到江南菜市場);

6、義烏二中:江東路路段(義東路到篁園路);

7、繡湖小學:工人路路段(丹溪路到新馬路);

8、繡湖中學:丹溪北路至繡湖西路段。

後面還有

義烏市2017年下學期公辦中小學教育收費公示

義烏市2017年下學期公辦中小學教育收費專案及標準公示如下, 歡迎廣大家長監督, 舉報電話:12358、85410677、85524056、85410846。

1.住宿費:義烏中學425元/生·學期(空調房), 城鎮職校、上溪中學、國際商貿學校300元/生·學期,義烏二中、義烏三中、義烏四中260元/生·學期,其他高中200元/生·學期。

2.根據義政辦發〔2014〕142號文件精神,對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機構監護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養的未成年人、殘疾學生以及因病因災導致的特困家庭子女免收學費、代收費和住宿費。

3.按照浙教財〔2013〕1號檔精神,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在校學生免除學費。

義務教育物件的免費專案及標準

1.在經市教育局批准的城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並取得學籍的中小學生,免收學雜費、課本費和作業本費(在民辦學校就讀並取得學籍的中小學生免收課本費、作業本費、學雜費,其中學雜費按義政發〔2016〕50號文件,小學每生650元/年、初中每生850元/年的標準減免)。

2.在公辦學校就讀的義務教育對象免收住宿費。在本市民辦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的有學籍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收住宿費。

3.在外縣市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的我市戶籍學生,于開學後一個月內憑繳費發票到各鎮(街)中心學校辦理補助手續。

還沒完呢

民辦學校收取費用專案和標準

9月1日起須向社會公示

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的決定》自9月1日起施行。

決定明確,民辦學校收取費用的專案和標準根據辦學成本、市場需求等因素確定,向社會公示,並接受有關主管部門的監督。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的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營利性民辦學校的收費標準,實行市場調節,由學校自主決定。民辦學校收取的費用應當主要用於教育教學活動、改善辦學條件和保障教職工待遇。

根據決定,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舉辦者不得取得辦學收益,學校的辦學結餘全部用於辦學。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舉辦者可以取得辦學收益,學校的辦學結餘依照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民辦學校取得辦學許可證後,進行法人登記,登記機關應當依法予以辦理。

謝謝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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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職校、上溪中學、國際商貿學校300元/生·學期,義烏二中、義烏三中、義烏四中260元/生·學期,其他高中200元/生·學期。

2.根據義政辦發〔2014〕142號文件精神,對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機構監護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養的未成年人、殘疾學生以及因病因災導致的特困家庭子女免收學費、代收費和住宿費。

3.按照浙教財〔2013〕1號檔精神,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在校學生免除學費。

義務教育物件的免費專案及標準

1.在經市教育局批准的城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並取得學籍的中小學生,免收學雜費、課本費和作業本費(在民辦學校就讀並取得學籍的中小學生免收課本費、作業本費、學雜費,其中學雜費按義政發〔2016〕50號文件,小學每生650元/年、初中每生850元/年的標準減免)。

2.在公辦學校就讀的義務教育對象免收住宿費。在本市民辦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的有學籍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收住宿費。

3.在外縣市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的我市戶籍學生,于開學後一個月內憑繳費發票到各鎮(街)中心學校辦理補助手續。

還沒完呢

民辦學校收取費用專案和標準

9月1日起須向社會公示

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的決定》自9月1日起施行。

決定明確,民辦學校收取費用的專案和標準根據辦學成本、市場需求等因素確定,向社會公示,並接受有關主管部門的監督。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的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營利性民辦學校的收費標準,實行市場調節,由學校自主決定。民辦學校收取的費用應當主要用於教育教學活動、改善辦學條件和保障教職工待遇。

根據決定,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舉辦者不得取得辦學收益,學校的辦學結餘全部用於辦學。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舉辦者可以取得辦學收益,學校的辦學結餘依照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民辦學校取得辦學許可證後,進行法人登記,登記機關應當依法予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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