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羨林之子季承起訴北京大學, 要求返還被北京大學保存的季羨林文物、字畫一案, 今天上午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繼續二審開庭。 年過八旬的季承親自出庭應訴, 他表示, 仍願意與北京大學就本案進行友好協商, 如能和解, 文物仍可保存在北京大學圖書館內。
2008年12月5日, 季羨林手書聲明, 稱已經捐贈給北大120萬元, 今後不再捐贈, 保存在北大圖書館的文物只是保存並非捐贈。 12月6日, 季羨林書囑“全權委託我的兒子季承處理有關我的一切事物”。
季承認為, 這份書囑表明父親全權委託自己處理撤銷捐贈協議的事宜。
北京大學表示, 這些文物是季老生前對北大的公益捐贈行為, 如果季老有撤銷捐贈之意, 以其光明磊落之性格, 必會正式向北大提出撤銷《捐贈協議》的明確書面檔。
並且, 《合同法》明確規定,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 不適用可以撤銷的規定。 因此, 北大主張季承要求返還文物沒有依據。
一審法院經審理, 認定季羨林先生的捐贈屬於公益性質捐贈, 不可撤銷, 季承作為季羨林先生的全權受託人, 只能按照委託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實施委託事務, 無權違背季羨林先生的意願或超越季羨林先生本人的權利而主張該《捐贈協議》或捐贈意向被撤銷,
3月6日, 本案二審首次開庭, 由於季承當庭要求北京大學提交由校方保管的重要證據, 法庭宣佈延期開庭。 今天上午9點, 季承準時出現在法院, 參加本案二審的第二次開庭, 他表示, 父親與北大之間的關係僅為“字畫藏品暫存關係”, 而並非捐贈。 而北大則堅持訴爭文物已完成了公益性捐贈, 故捐贈不可撤銷, 請求法院維持一審判決。
截至記者發稿時, 庭審仍在進行中。
-庭前採訪
季承:仍願與校方友好協商
季承對記者表示, 父親過世前, 北京大學曾召開黨政聯合會議, 決定歸還季老所捐贈的文物。 根據父親的日記, 2009年1月13日,
“肯定有, 肯定找得到。 ”季承十分篤定, 並在一審時提交了相關錄音的文字版材料。 該份證據顯示, 校方對季老表示“(文物)我們先不動, 是作為代您來保管的”, “這是您的東西, 怎麼處理完全聽您的意見”。
而一審法院認定, 該證據只能證明北京大學在等待季羨林先生就捐贈物品作出新的決定, 而不能得出北京大學願意向季羨林先生返還藏品的結論。
季承說, 他和父親始終沒有要求撤銷捐贈協議, 只是要另行商量, 另做處理。 對於父親存放在北大圖書館的藏書,
但北京大學拒絕在法院的主持下進行調解, 希望法院依法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