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在解放以前, 由於連連戰亂, 自身軍工業薄弱。 我們士兵手中的武器大多是從別國進口、別國的援助、繳獲日軍的。 據說剛建國時我軍使用的步槍口徑多達11種, 槍械種類多達數十種。 如此繁雜的裝備直接加大了後勤的供給難度, 如在朝鮮戰爭中, 我軍有百分之四十的士兵無法及時得到彈藥供給。 在這方面吃盡苦頭的我國, 一直將實現軍隊武器制式化和自產化的任務當做重中之重。
圖蘇聯制托卡列夫軍用手槍
在朝鮮戰爭剛結束, 我國就積極開展軍隊制式武器自產化。 在蘇聯的幫助下, 我國在蘇制托卡列夫軍用手槍的基礎上仿製出54式手槍。 該槍于1954年開始大量生產並裝備部隊, 成為我國建國後正式裝備部隊的第一款制式武器, 也是我國生產和裝備最大的手槍。 因它的槍柄上有一顆黑色的五角星, 也被人們稱為“黑星手槍”或“大黑星”。
圖我國五四手槍
由於五四手槍可以在60m內輕易擊穿員警身上的防彈衣, 所以以前警方是不敢與手持該槍的劫匪近距離交火。 給大家分享一次事件, 聽說有一次一名員警使用五四手槍向犯罪分子開火,
常有人說“五四手槍好是好, 就是停止作用不行”。 我認為這不能怪五四手槍, 要怪只能怪它使用的51式子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