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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法院裁定凍結亞托士擁有的《熱血傳奇》共有著作權

>;8月21日(週一), 亞托士擁有的《熱血傳奇》共有著作權被韓國法院裁定凍結

> 自2016年9月至今, 亞托士未向娛美德支付的分成費已達到了110億韓元

> 《熱血傳奇》著作權登記證上也已明確記載了針對亞托士共有部分的凍結事項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娛美德娛樂有限公司(代表:張賢國)針對亞托士提出的《熱血傳奇》共有著作權凍結申請作出了正式的允許裁定。

娛美德之前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出了針對亞托士的著作權共有份額的凍結申請, 法院則在8月21日正式裁定“亞托士對其擁有的共有份額不得作出出售、轉讓以及其他任何的處分”。

作為《熱血傳奇》著作權共有人的亞托士應該從中國地區的代理運營商藍沙公司(Lansha Information

Technology, 即盛大)收取相關的授權分成費用, 並再次分配給娛美德, 可是亞托士卻自2016年9月開始就一直未履行該義務。 而這一事實正是引發娛美德此次提出凍結申請的真正原因。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 亞托士在2001年簽署的SLA(2001 Software License

Agreement)和相關附屬協議中都有明確約定的情況下, 沒有任何正當理由的一直未支付約110億韓幣的分成費。

鑒於此, 娛美德在準備提起索要相關分成費的本案訴訟之前, 考慮到亞托士有惡意處分該項資產的可能性和事態的嚴重性等因素, 決定向法院提出凍結申請。

8月30日(週三), 法院的凍結裁定業已正式轉給了著作權委員會,

而著作權委員會也隨即在著作權登記證上作出了針對亞托士共有部分的凍結處理。

“緊隨著中國法院針對《熱血傳奇》續約事宜作出的禁令裁定, 韓國法院也出具了針對亞托士共有著作權部分的凍結裁定, 這表明司法部門也已認識到亞托士和盛大的行為構成違法的事實”, 娛美德的CEO張賢國表示:“娛美德會繼續努力以保護原始著作權人的正當權利, 並將為了要回應得的分成費而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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