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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繼承權第一繼承人

大家可能在電視劇裡經常能夠看到豪門內部爭奪財產的情節, 也許在日常的生活中大家也有看見過或者遇到過這樣的情況。 大家愛可能回有疑問到底財產繼承權第一繼承人是誰呢?財產的繼承順序又是什麼呢?

一、繼承權

所謂謂法定繼承是指按照法律規定的繼承人範圍、繼承人順序、遺產分配原則的一種繼承方式。 由於這種繼承中是只是在沒有遺囑時發生法律效力的, 故又稱無遺囑繼承, 也因為法定繼承人的範圍只限于被繼承人的親屬, 所以也稱為家庭繼承。

二、繼承範圍與繼承順序

(一) 配偶。

(二) 子女, 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養子女, 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

(三) 父母, 包括生父母, 養父母和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四) 兄弟姐妹。

(五) 祖父母、外祖父母基本特徵中國繼承的基本特徵, 具有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法定繼承以一定的人身關係為前提, 即確定法定繼承人的範圍、繼承順序和遺產份額的根據是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存在血緣關係、婚姻關係和收養關係。 如中國繼承法第10條規定配偶各法定繼承人, 其根據是存在血緣關係;規定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為法定繼承人, 其根據是存在血緣關係:

2、法定繼承中對法定繼承人範圍、法定繼承順序、繼承份額以及遺產分配原則等方面的規定,

任何組織和公民均無權予以改變。 繼承順序繼承開始後, 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 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說的子女,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 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 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 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 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 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 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 分配遺產時, 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 分配遺產時, 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 不盡扶養義務的, 分配遺產時, 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 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 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 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 協商處理繼承問題。 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 由繼承人協商確定。 協商不成的, 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遺囑繼承遺囑繼承是指按照立遺囑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規定的合法遺囑的內容要求, 確定被繼承人的繼承人及各繼承人應繼承遺產的份額。 中國民法規定, 公民有處分自己合法所有的個人財產的權利, 被繼承人在死亡之前對自己合法所有的個人財產進行處分, 在其死後生效, 充分體現了中國法律對公民個人財產的保護, 但是, 這種處分應符合法律的規定, 應充分考慮老人、婦女、兒童、胎兒及殘疾人和無生活來源人的利益,

違反法律規定的遺囑, 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遺囑繼承優先于法定繼承。

現在大家都清楚了吧, 所謂財產繼承權指的是按照法律規定的順序繼承財產的一種形式。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 財產繼承權第一繼承人應該是其子女、父母及配偶。 如果不存在第一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 第二順序繼承人應當是其兄弟姐妹。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均等的遺產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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