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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農合報銷政策,4類醫療費用將不予報銷,參保也沒用

每個人都不希望生病, 因為它帶來的不僅僅是由於看病導致經濟壓力、甚至家庭貧困, 更重要的是對於有些人還有忍受身體和精神上的折磨。 都說“有什麼都不要有病、病來如山倒”, 的確如此。 在農村, 農民還面臨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 國家為解決和保障農民的醫療問題, 出臺了新農合政策。 並且今年還提高了新農合報銷比例和範圍, 實行一站式報銷制度。

新農合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了農民看病的壓力, 不過也並不是所有費用都會報銷的。 其中, 有4種情況的醫療費用, 將不予報銷。

1、未在指定定點醫院的不予報銷

在看病就醫時沒有按照規定, 到定點醫療就診, 特殊情況除外, 將不予報銷。 所以, 如果需要轉診的, 要原醫院開具轉診證明去指定醫院就診;如果是在外地就診, 在醫保機構批准的情況下, 可以去指定醫院就診, 可以回當地辦理報銷。

2、超過報銷時間

新農合報銷都是當年報銷, 隔年作廢, 所以一定要在次年1月底之前全部結清。 如果超過規定限制時間, 是不予報銷的。 對於異地結算的, 最好要在3個月之內結算, 不然最後只能自費了。

3、不在報銷範圍的醫療費用不報銷

比如說由於交通事故產生的工傷醫療費用、打架酒駕造成的傷害醫療費用、美容減肥等非疾病原因的醫療費用、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醫療費用等, 這些特殊情況是不予報銷的。

4、自購藥品不予報銷

總的來說, 新農合在解決農村醫療、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上, 具有深遠的意義。 不但減輕了農民看病帶來的經濟負擔, 而且新農合一站式報銷制度, 也不至於措施就診的最佳時機。 不過, 對於不能報銷的情況, 農民要有所瞭解, 別到時候不能報銷了, 就吃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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