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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起,異地身份證可以在重慶辦理了!

8月28日, 重慶市公安局治安總隊發佈消息, 即日起, 全市所有公安戶籍派出所全部開通居民身份證跨省異地受理工作, 真正讓全國群眾享有獲得感, 方便民營企業員工就近辦證。

據瞭解, 根據公安部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工作部署, 經過兩年多的改革試點, 截至2017年5月1日, 我市已面向全國31省(市、自治區、直轄市)全面開通跨省異地辦證服務, 提前完成公安改革任務。

按照全國統一、規範的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工作要求, 重慶市嚴格執行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的受理範圍、辦理程式、收費標準, 並結合我市流動人口數量及分佈情況, 合理設置跨省異地受理點, 優化辦證時限, 努力方便群眾辦事。

已在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過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現在重慶市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外省戶籍群眾, 因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或證件損壞、丟失的,

可向我市居住地所屬區縣公安機關確定的跨省異地受理點申請居民身份證到期換領、損壞換領、丟失補領。

不過, 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民警將不予居民身份證異地辦理: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的;與公安機關人口資訊不一致、因相貌特徵發生較大變化, 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資訊難以確認身份的;有偽造、變造、買賣、冒領、騙領、冒用居民戶口名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和買賣、使用假證的人員, 以及國家信用資訊共用交換平臺推送的不良信用記錄人員等。 申請人需要回戶籍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 受理點民警將為不符合異地受理條件的申辦人現場解答。

申辦材料

(一)異地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 申請人需交驗下列身份證件之一:

1、居民戶口名簿;

2、居民身份證(僅限居民身份證換領);

3、機動車駕駛證、護照等公安機關簽發的其他有效身份證件。

(二)證明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 需交驗下列證明材料之一:

1、居住證;

2、在居住地公安機關辦理暫住登記的, 可提供公安機關核驗過的登記材料;

3、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 需提供勞動合同、工商執照等相關材料;

4、證明合法穩定就學的, 需提供經教育部門註冊的學生證或學籍證明等相關材料;

5、證明合法穩定居住的, 需提供房屋權屬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等相關材料。

申辦流程

第一步, 異地受理點申請。 申請人帶齊申辦材料, 到市內居住地所屬區縣公安機關戶籍派出所申請到期換領、損壞換領、丟失補領居民身份證,

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

第二步, 現場採集資訊。 申請人交驗相關身份證件和證明材料, 民警審核通過後, 現場採集人像和指紋資訊。

第三步, 繳納工本費。 申請人按照有效期滿換領20元, 損壞換領、丟失補領40元的標準繳納工本費, 同時領取公安機關發放的《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

第四步, 異地受理點領證。 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後, 申請人憑《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申辦補領、換領居民身份證的跨省異地受理點核驗並領取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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