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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答覆會在申訴人家中舉行

權利!”8月底的一個上午, 浙江省溫嶺市濱海鎮的老王對檢察官說。

當天, 浙江省台州市、溫嶺市兩級檢察院控申部門召集有關人員, 在申訴人老王家裡舉行了刑事申訴案件公開答覆會。 在家公開答覆, 在當地尚屬首次。

老王是一起故意傷害案的被害人。 2014年11月, 老王的兒子因瑣事與他人發生糾紛, 老王前去拉架, 其間倒地受傷。 經法醫鑒定, 老王損傷程度構成輕傷二級。 該案由溫嶺市公安局立案偵查並移送溫嶺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今年5月28日, 溫嶺市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作出不起訴決定, 老王不服向台州市檢察院申訴。

為了讓釋法說理更全面更接地氣, 台州市檢察院征得老王和家屬同意後, 決定在老王家公開答覆, 並邀請溫嶺市濱海鎮人大代表、鎮黨委、派出所、司法所、村“兩委”領導等十多人參加。 公開答覆會上, 老王及其家屬陳述了案情並提出訴求, 案件承辦人對證據、認定事實、適用法律等問題進行了詳細闡述。 台州市檢察院控申處負責人宣佈, 經立案複查, 維持溫嶺市檢察院不起訴決定。 同時, 檢察官也告知老王他的救濟權利。 其他參加人員也發表了自己的觀點, 主動對老王及其家屬進行勸導。

“這次公開答覆方便了我, 免去了來回往返花錢費力, 檢察機關用心良苦, 我心存感激。 ”老王最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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