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8月底的一個上午, 浙江省溫嶺市濱海鎮的老王對檢察官說。
當天, 浙江省台州市、溫嶺市兩級檢察院控申部門召集有關人員, 在申訴人老王家裡舉行了刑事申訴案件公開答覆會。 在家公開答覆, 在當地尚屬首次。
老王是一起故意傷害案的被害人。 2014年11月, 老王的兒子因瑣事與他人發生糾紛, 老王前去拉架, 其間倒地受傷。 經法醫鑒定, 老王損傷程度構成輕傷二級。 該案由溫嶺市公安局立案偵查並移送溫嶺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今年5月28日, 溫嶺市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作出不起訴決定, 老王不服向台州市檢察院申訴。
為了讓釋法說理更全面更接地氣, 台州市檢察院征得老王和家屬同意後, 決定在老王家公開答覆, 並邀請溫嶺市濱海鎮人大代表、鎮黨委、派出所、司法所、村“兩委”領導等十多人參加。 公開答覆會上, 老王及其家屬陳述了案情並提出訴求, 案件承辦人對證據、認定事實、適用法律等問題進行了詳細闡述。 台州市檢察院控申處負責人宣佈, 經立案複查, 維持溫嶺市檢察院不起訴決定。 同時, 檢察官也告知老王他的救濟權利。 其他參加人員也發表了自己的觀點, 主動對老王及其家屬進行勸導。
“這次公開答覆方便了我, 免去了來回往返花錢費力, 檢察機關用心良苦, 我心存感激。 ”老王最後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