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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不相信一見鍾情?

對待愛情不光有一見鍾情的衝動,

也有久伴的責任與擔當。

在一次與經管學院的聯誼活動後, 室友回宿舍就兩眼放光, 亮得仿佛餓了三天的狼。

“喂喂, 那個穿白裙子的女生好漂亮啊!我覺得我是一見鍾情了!我感受到了春天的氣息!”

“哦?你是不是還聞到了泥土和花朵的芬芳, 甚至覺得陽光照在身上格外溫暖和煦?”我一臉不屑, “你看起來像只發情的猴子。 ”

“對啊, 你怎麼知道?”室友的眼睛光芒愈發的亮了, “你是不是也有過這種感覺?看到某個人的第一眼, 就覺得這輩子非她不可了, 那種獨一無二的感覺, the one!”

得, 又是一個沉浸在一見鍾情中的傻子。

“那你想想你為什麼喜歡上了她?因為她漂亮?溫柔?知性?或者是什麼別的東西?她身上有什麼吸引你的特質?”我問他。

他愣住了, 撓著頭想了很久, 艱難地開口:“說起來挺矯情的, 我就是覺得她穿著白裙子, 長髮飄飄的樣子在陽光下真的很美……”

是啊, 所謂一見鍾情, 大概就是在某一個盛夏的午後, 蟬鳴與烈日讓人心煩意亂, 她穿著白裙纖塵不染, 踮著腳從你面前走過, 飄飛的裙裾仿佛翩躚的蝴蝶, 那一瞬間時光凝駐, 整個世界只剩下你和她。 然後她回頭輕撩髮絲,

澄澈的眼瞳裡可以看見雲影天光。

也許很多年後你都會記得那個午後, 記得蟬鳴的聲音和陽光的溫度, 記得白裙和蝴蝶, 甚至能回憶起她身上淡淡的檀木香味, 回憶起她眼裡的雲……

但, 也僅此而已了。

那樣的相遇, 對我們而言不過是一場短而美的電影,

每一個場景每一個細節都深深印在腦海裡, 但那個人, 那個你曾經以為一見鍾情的“the one”, 你大概會忘記她的臉, 忘記她的一切特點, 只留下一個模糊卻美好的剪影, 蒼白得像一個符號。

這就是一見鍾情啊。

所謂一見鍾情, 打動你的不一定僅僅是這個人, 是在那個特定場景中的一切, 缺一不可。

而這樣的一見鍾情, 就像是夏日夜空中的煙花, 短暫的時間裡無限美麗絢爛, 但當煙花散去, 在夜空中發光的還是只有點點繁星。

我問他:“那麼假使有一天你看見她挖完鼻孔又咬手指, 你還會覺得非她不可嗎?”

這問題, 誅心。

他情緒很激動地反駁:“她這樣的女孩子, 怎麼可能做出這種事!這個假設根本就不成立好嗎!”

所以一見鍾情的人,

會不自覺把對方想像得無比美好。 不食人間煙火, 好似武俠小說中白衣飄飄的女俠, 你甚至都不覺得她會吃喝拉撒。

一見鍾情的愛情, 多半停留在那個“見”上, 你滿腦子都是初見時的美好, 殊不知兩個人真的在一起時, 才是愛情真正開始的時候。

而那個時候的她, 怕早已不是你想像中那個初見時的她。

她會發怒, 會任性, 會難過, 會莫名其妙地跟你吵架, 她是一個活生生的人, 而不是你記憶裡場景中的一個符號, 那時候你還會覺得非她不可嗎?她還是你的那個“the one”嗎?

如果你的回答是否定的, 那麼請好好思考一見鍾情的含義, 以及愛情的含義。

當所有的熱烈和激情都褪去, 你們的感情還剩下什麼呢?每個人大概都幻想著“衩襪步香階, 手提金縷鞋”的相遇,而我卻期待著“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長久。

愛情不只有火一樣的熱烈,還應該有水一樣的綿長。一見鍾情終究只是一種美好而盲目的追求,而愛情,最不缺乏的就是熱情和盲目。

最後我的室友成功要到了她的聯繫方式,也開始了他的漫漫追尋之路。小到圖書館刻意製造的邂逅,大到宿舍樓下的花和蠟燭,他竭盡全力地去追逐記憶裡的那個剪影,最終也抱得美人歸。

然而幾個月後傳來消息,他們分手了,原因是女孩子是個文藝女青年,喜歡安靜喜歡情調,喜歡生活中各種小小的浪漫,而我室友是個糙漢子,追到手以後原形畢露,果不其然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最後分道揚鑣。我問他是誰提的分手,他悶悶地說是他自己。

“我覺得她變了,或者說一開始就不是我想像中的那個樣子,我受不了每時每刻都要猜她在想什麼她要什麼,我覺得自己在搞諜報工作,天天過得提心吊膽,累。”

“一開始我就說了,你喜歡的只是那天那時候的她,你要做好心理準備面對真正的她。”

“可我怎麼知道她會是那樣子的啊,我看到她的第一眼真的特別特別喜歡她。”

“我送你一句話吧。”

“什麼話?”

“一見鍾情,再而衰,三而竭。”

在我們生命的長河中,可能會有無數“一見”,但只有一個命中註定的“鍾情”。

“見”是每個人都會經歷的過程,而“鐘”是我們追尋的結果。

就像魚和飛鳥,一個是浮出水面不經意間地探首,一個是掠過天空匆匆地回眸,彼此在交錯間驚豔于對方的美麗,然後在風和水的推動下,海闊天空,不再相逢。飛鳥最後會和別的飛鳥一起飛向遠方,而魚也會和別的魚一起游向海底,彼此刻下的只是那驚鴻的一瞥。

朋友,一見鍾情也許是美好的童話故事,而愛情除了童話還有現實。熱烈的激情,終究會被長久的相伴所取代。

希望諸位對待愛情不光有一見鍾情的衝動,也有久伴的責任與擔當。

手提金縷鞋”的相遇,而我卻期待著“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長久。

愛情不只有火一樣的熱烈,還應該有水一樣的綿長。一見鍾情終究只是一種美好而盲目的追求,而愛情,最不缺乏的就是熱情和盲目。

最後我的室友成功要到了她的聯繫方式,也開始了他的漫漫追尋之路。小到圖書館刻意製造的邂逅,大到宿舍樓下的花和蠟燭,他竭盡全力地去追逐記憶裡的那個剪影,最終也抱得美人歸。

然而幾個月後傳來消息,他們分手了,原因是女孩子是個文藝女青年,喜歡安靜喜歡情調,喜歡生活中各種小小的浪漫,而我室友是個糙漢子,追到手以後原形畢露,果不其然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最後分道揚鑣。我問他是誰提的分手,他悶悶地說是他自己。

“我覺得她變了,或者說一開始就不是我想像中的那個樣子,我受不了每時每刻都要猜她在想什麼她要什麼,我覺得自己在搞諜報工作,天天過得提心吊膽,累。”

“一開始我就說了,你喜歡的只是那天那時候的她,你要做好心理準備面對真正的她。”

“可我怎麼知道她會是那樣子的啊,我看到她的第一眼真的特別特別喜歡她。”

“我送你一句話吧。”

“什麼話?”

“一見鍾情,再而衰,三而竭。”

在我們生命的長河中,可能會有無數“一見”,但只有一個命中註定的“鍾情”。

“見”是每個人都會經歷的過程,而“鐘”是我們追尋的結果。

就像魚和飛鳥,一個是浮出水面不經意間地探首,一個是掠過天空匆匆地回眸,彼此在交錯間驚豔于對方的美麗,然後在風和水的推動下,海闊天空,不再相逢。飛鳥最後會和別的飛鳥一起飛向遠方,而魚也會和別的魚一起游向海底,彼此刻下的只是那驚鴻的一瞥。

朋友,一見鍾情也許是美好的童話故事,而愛情除了童話還有現實。熱烈的激情,終究會被長久的相伴所取代。

希望諸位對待愛情不光有一見鍾情的衝動,也有久伴的責任與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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