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節日期間的道路交通管理, 嚴防各類交通事故發生, 進一步落實“三個不發生”創建活動落實, 和靜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嚴厲打擊道路交通違法違規行為, 確保轄區道路通行秩序良好。
2017年9月4日淩晨, 和靜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煤炭公司公安檢查站對一輛車牌號為晉D*****小型汽車檢查過程中發現車內酒味很大, 駕駛人疑似酒後駕駛機動車, 民警立即要求駕駛人員離開駕駛位置下車接受進一步檢查, 駕駛員陸某滿身酒氣, 卻堅持稱其並未喝酒。 隨後民警聯繫事故中隊民警使用酒精檢測儀對其進行檢驗,
最後, 民警將其移交至相關部門做進一步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