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華中科技大學2018接收推免(含直博生)研究生招生簡章

推免生是指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生免試攻讀研究生, 簡稱“推免”, 是指不用參加研究生考試而直接讀研的一種情形。 目前已經有部分院校開始發佈2018考研推免招生簡章, 文都考研會第一時間為大家整理匯總全國各大院校推免資訊, 以供考生參考提前做好準備。 下麵是華中科技大學2018接收推免(含直博生)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申請條件

1.申請推免生應獲得本科所在學校的推薦免試生資格,並在教育部推免系統報名成功者。

2.2018年9月1日前獲得本科畢業證書。

3.擬申請院系專業的《推免生招生簡章》規定的申請條件。

二、申請、複試、錄取程式

1.考生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填報專業志願並提交相關材料。

獲得推免生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閱讀擬申請院系專業的《接收推免生簡章》(含招生計畫、招生院系聯繫方式等)和《推免招生專業目錄》, 符合條件者, 儘早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以下簡稱研招網)的“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專業志願(按照中國研招網規定時間, 建議提前2天), 網上繳費, 按申請院系《推免生招生簡章》的要求網上提交PDF版相關材料。 材料須含能準確聯繫的電話號碼、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體檢證明和《攻讀學位研究計畫》, 其中《攻讀學位研究計畫》為複試重要依據, 醫院體檢專案包括內科、外科、胸透、五官科、肝功能兩項(ATL穀丙轉氨酶、AST穀草轉氨酶)。

2.招生院系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發出複試通知。

招生院系嚴格按照本院系《接收推免生簡章》的複試條件審查考生報名材料, 報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提供的材料為准, 不再接收其他電子郵件或紙質材料。 招生院系在考生報名三天內, 通過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向申請考生發出複試通知, 並逐一電話通知考生。 考生須保持通訊暢通。

3.考生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確認同意複試。

考生接到複試通知後兩天內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確認是否同意複試。 同意複試的資訊以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資訊為准。 若考生收到招生院系複試通知後兩天內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確認同意複試,

經電話溝通後, 招生院系可撤銷該生複試通知。

4.招生院系在院系網站主頁公示確認複試考生名單及複試細則。

招生院系按照本院系《接收推免生簡章》公佈的工作時間, 在院系網站主頁公示覆試考生名單、複試形式、複試細則, 並逐一電話通知考生上網閱讀相關通知及時參加複試。

5.考生參加複試。

同意參加我校複試的申請人, 按照招生院系簡章要求電話面試、網上面試, 或實地面試。 面試時只須攜帶證明身份的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學生證原件, 不需其他紙質材料, 以考生在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提供的材料為准(複試時對相關材料提問)。 正式錄取後新生報到時, 交驗相關材料原件, 如查驗為虛假材料,

取消入學資格。

6.招生院系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發出待錄取通知。

7.考生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確認同意待錄取。

考生收到招生院系待錄取通知後兩天內, 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確認同意待錄取。 逾期未確認考生, 視為自動放棄待錄取資格, 經電話溝通後, 招生院系可撤銷該生待錄取通知。

8.網上公示擬錄取名單。

按期確認待錄取的考生, 視為同意將我校作為其唯一錄取學校, 進入擬錄取環節。 招生院系匯總同意待錄取的考生名單, 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 審核通過後, 網上公示擬錄取名單。

9.錄取工作。

按教育部要求進行其他相關錄檢工作。 正式錄取通知書將在政審後, 於2018年6月下旬寄發本人。

三、培養工作

被我校接收的免推碩士生或直博生, 在大四期間可提前開展若干研究生階段的培養過程, 包括:

1.進入導師課題組, 參與科研活動, 條件成熟者可在大四期間完成文獻閱讀和論文開題。

2.大四期間可選修培養方案規定的研究生校級公共課和學科基礎課。 在華中科技大學修課的學生, 採用插班聽課的方式, 由任課老師和學院出具成績, 報研究生院培養處備案。 在其它211高校(含非211高校但為省級重點學科)聽課的學生, 由該校研究生行政管理部門出具成績, 由該生導師所在學院認定後, 報研究生院培養處備案。

3.可在大四期間提出讀研期間短期出國研修計畫, 由該生導師和所在學院同意、批准後, 報研究生院培養處擇優資助。

4.優先選拔為碩博生,享受碩博貫通培養的各種優惠政策(請諮詢報考院系)。

四、學費與獎助學金

學費:按照湖北省物價局有關物價文件執行,以物價局核定為准。

獎學金:按照關於印發《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校研[2014]11號)執行。碩士免推生和碩博生(碩士階段)原則上在第一學年獲得一等學業獎學金,從第二學年開始統一參加評定;碩博生(博士階段)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助學金:按照關於印發《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學業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校研[2014]10號)執行。碩博生資助標準高於一般碩士生。

五、諮詢、監督與申訴管道

1.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辦

電話:027-87541746

4.優先選拔為碩博生,享受碩博貫通培養的各種優惠政策(請諮詢報考院系)。

四、學費與獎助學金

學費:按照湖北省物價局有關物價文件執行,以物價局核定為准。

獎學金:按照關於印發《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校研[2014]11號)執行。碩士免推生和碩博生(碩士階段)原則上在第一學年獲得一等學業獎學金,從第二學年開始統一參加評定;碩博生(博士階段)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助學金:按照關於印發《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學業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校研[2014]10號)執行。碩博生資助標準高於一般碩士生。

五、諮詢、監督與申訴管道

1.華中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辦

電話:027-87541746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