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我的童年, 是在爸媽的爭吵中度過的, 你們真的難以想像, 這對一個小孩子的傷害有多大, 直到現在想起來都是心中的夢魘。 在我上初一的時候他們就離婚了, 我絲毫不覺得難過, 相反, 這對他們對我都是一種解脫。 他們離婚以後, 那個狠心的爸爸根本沒有過問過我們娘倆, 一直都是我媽打工照顧我。 這對一個女人來說真的很不公平, 我媽甚至兩三年都沒有買過新衣服, 我真是看在眼裡疼在心裡。
上高中的時候, 我媽認識了我的繼父。 他也是二婚, 沒過多久他們就結婚了, 就是兩個人一塊搭夥過日子唄。 他們結婚之後, 後爸對我們都很好。 由於他那邊的家庭沒有孩子, 家裡就我一個孩子, 他待我就像是親生的一樣。 他經常帶我們去旅遊, 不說誰都不會看出來這是我的後爸。 說實話我挺高興的, 我媽終於找到了一個照顧她的男人。
老天還是不肯眷顧我們的家庭,
如今我也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 男朋友是我的大學同學, 他人很好, 在我心裡他就是我一輩子的男人。 但是有一點, 他們家的經濟條件不是很好, 他也知道我家的情況。 我也沒打算要多少彩禮, 後爸對這也沒多說什麼。 到了快要訂婚的日子, 他把我叫到一邊:閨女, 你也知道, 我這輩子也沒個孩子, 你就是我親生的。 爸有個事想跟你商量一下。 你們結婚的時候我給你三十萬的彩禮, 你們的孩子以後能不能跟我的姓?
面對待我如親生女兒一般的後爸, 我真的沒辦法拒絕。 跟男友商量之後, 他大發雷霆, 直接說不可能。 當時真把我嚇壞了, 他真的沒對我發過脾氣。 可是一邊是後爸, 一邊是我看作是我一輩子男人的男友, 我真的不知道應該怎麼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