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年1月20日《凡爾賽條約》正式生效, 對協約國來說標誌著第一次世界大戰畫上了“完滿”的句號, 然而對於德國來說, 只是噩夢的開始。
雖然英國出於自己“大陸均衡”政策的考慮, 一再強調不能過多削弱德國, 但法國始終咬著牙齒要將德國“削”的永無翻身之日, 為此英法進行了數月的溝通談判, 最後在削弱德國程度上取了中間值, 才將爭論塵埃落地。
但整個《凡爾賽條約》總體上的主旋律依舊是圍繞著怎樣最大限度“削弱”德國進行, 最終在此條約的推動下, 德國損失了65,000平方公里土地, 其中包括德國的工業中心魯爾區、工業支柱薩爾礦區。
而除了割讓土地外, 對德國最重要的懲戒莫過於要求德國解除軍備, 整個德國的軍力只能維持在自衛的程度, 而“自衛的程度”具體是多少, 英法給出的資料為10萬人。
並且三令五申的強調德國不能組建空軍, 已生產出來的戰鬥機全數自己銷毀或者移交給協約國, 如圖即為”勤勞“的德國人將戰鬥機變廢為寶的過程, 木質的戰鬥機螺旋槳, 搭“房子”剛剛合適?
與此同時協約國也沒有輕易放過僅剩的10萬德國陸軍、海軍, 對陸軍從生活、裝備、訓練全方面的限制, 防止德國生產高素質的士兵。 譬如德國陸軍、海軍僅能設置一所軍校, 且教育規模事先要向協約國報備。
坦克、裝甲車等進攻性武器, 德國軍隊嚴禁裝備, 已經生產出的坦克、裝甲車統統肢解銷毀, 如圖即為一名工人正在專心致志的用焊槍肢解坦克。
隨著條約的執行, 一時間德國上下興起了一股拆飛機、坦克的全民“狂歡”。
然而雖然協約國費盡了心思限制德國軍備, 但並沒有像他們期待的那樣, 歐洲大陸將迎來長久的和平, 反而惹怒了德國人, 反《凡爾賽條約》, 要求“一戰到底”的“憤怒”彌漫著整個德國。
而這“憤怒”的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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