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低保就是農民最低生活保障, 當然這裡的農民不是指所有的農民而是特製生活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以下的農民, 國家對農村低保一直都很重視, 但農村低保還存在諸多的問題, 今年國家針對農村低保民面臨的問題, 做出了相應的政策調整, 重點重查6類人的申請資格, 清退7類違規吃低保的人。
重查哪6類人的申請資格
1、農民家庭擁有30000元及以上的存款或者家裡有轎車的(價值30000元及以上)。
2、子女具備足夠的經濟能力但為領取低保而辦理分戶或故意不盡贍養義務的。
3、家庭收入高於當地本年底的最低生活標準的。
4、有雇傭他人從事農業工業生產行為的。
5、家庭成員中有留學或者是其他高消費的行為的。
6、家庭成員中有在國企或者是村委會任職的。
清退哪7類人的低保資格
1、在城裡擁有門面房或者是商鋪的農民。
2、擁有私家車, 大型的農用器械, 及其他較大型設備的農民。
3、在銀行的存款, 證券, 債券的價值超過了家庭總人數能享受到的低保標準12倍及以上的農民。
4、家庭成員中有人名下有註冊公司或者是企業法人的。
5、過去的3年中存在購房, 購車等消費的農民。
7、家庭擁有2套或者是以上的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積是當地最低居住標準3倍及以上的農民。
不管是重查申請資格還是清退低保, 國家這次整頓農村低保的力度是前所未有的, 徹底杜絕農村低保中存在的“人情保”“關係保”, 希望各地都能儘早的落實國家的低保政策, 把低保名額給最需要的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