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落馬官員在身陷囹圄後, 面對組織悔過時, 都把組織管理不嚴、日常監督不力、平時敲打不夠作為一條重要原因。 姑且不論他們是否有為自己開脫罪責之嫌, 但從中不難看出“嚴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嚴管”是我們黨教育監督管理黨員幹部一以貫之的理念:嚴明紀律, 紀律面前一律平等, 不允許有不受紀律約束的“特殊黨員”存在;嚴肅執紀, 黨紀國法面前不搞下不為例、不搞情有可原。 從“凍死不拆屋、餓死不擄掠”的岳家軍, 到“不拿群眾一針一線”的人民解放軍, 古今中外有戰鬥力的軍隊, 無一不是軍紀嚴明之師。
然而, 在政治生態不斷改善、清風正氣撲面而來的嚴管之下, 也有少數黨員幹部患上了“嚴管不適症”, 感到不快、感覺不適, 更有甚者罔顧組織再三告誡、紀律剛性約束, 依然故我, 違規違紀行為毫不收斂收手, 越底線、觸紅線, 處事不公、吃拿卡要、雁過拔毛、小貪小腐等現象在一些單位還是屢禁不止。
紀不嚴則不力, 治不嚴則無獲。 党的規矩, 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必須遵照執行, 不能搞特殊、有例外, 要使紀律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
黨員幹部要把“嚴管”作為一道“護身符”, 徹底轉變觀念、匡正認識, 養成接受監督約束的思想自覺, 以坦然的心態接受監督, 把監督看成是對自己政治上最大的關心愛護, 嚴格遵守黨的各項規章制度, 認真參加組織生活, 主動把自己納入組織的教育、管理和監督之中。 要習慣並樂於在監督的“探照燈”下開展工作, 自覺主動地接受黨內監督、群眾監督和社會監督, 坦坦蕩蕩為人, 規規矩矩做事, “敞開心扉給人看”。 要加強自我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