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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拒繳物業費 老人房屋被查封

北京晨報訊兩子女因贍養老人起矛盾, 均不同意替無生活來源的母親償還拖欠的物業費, 導致老母親的房屋被法院查封。 近日, 通州法院執行法官通過調解, 最終兩子女達成一致意見, 將拖欠物業費一次結清。

今年5月的一天, 馬先生到通州法院找到執行庭的劉法官稱, 他家房屋被法院無故查封, 要求法院給個說法。 經過查詢, 馬先生所稱被查封的房屋登記在其母李女士名下。 老人因欠繳2011年至2014年間的物業費被物業公司告上法庭。 此後, 在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後, 執行法官在查詢老人名下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其本人又聯繫不上的情況下,

查封控制了這套房屋。 執行法官勸說馬先生替母親補繳物業費, 但被拒絕。 馬先生認為, 他從2015年起開始贍養母親, 在此之前的物業費不應由他承擔, 應由老人的女兒馬女士承擔。

執行法官聯繫馬女士, 她也不願出這筆錢。 馬女士表示, 馬先生強行將母親從她家中接走, 並聲稱母親的事無須她費心, 故母親的物業費也不應由她繳納。

為此, 執行法官通知老人的兩個子女一同到法院當面協商。 經過調解, 雙方達成一致意見, 由馬女士負責繳納2011年至2014年間的物業費, 之後發生的物業費由馬先生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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