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網(www.k618.cn)北京3月12日電(記者 賀卓輝 韓勝男 實習記者 秦瑞傑)“現在規定的機關單位、醫療機構、學校、商業機構都可以收集個人資訊,甚至任何一個單位都會收集你的資訊,使用的範圍他們自己定,保護的措施也是他們自己定,沒有統一的規定,沒有統一規定就是無規定。 ”
在談及個人資訊保護問題,全國人大代表、湖南秦希燕聯合律師事務所主任秦希燕認為,針對可以收集公民個人資訊的部門要規定收集的範圍、使用範圍和資訊保護措施,要通過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
隨著互聯網應用的普及和人們對互聯網的依賴,互聯網的安全問題也日益凸顯,個人資訊受到極大的威脅。
“資訊的洩露日益嚴重,互聯網個人資訊的保護已經成為非常重要的問題了。 具體來講,它牽扯到公民的個人財產、人身自由、生命財產,說的更嚴重點,它危及到公民的生命。 ”秦希燕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現在洩露個人資訊的方法很廣,公民的資訊隱私遭受著極大的威脅。
近日,在公安部統一指揮下,安徽、北京、遼寧、河南等14個省、直轄市公安機關開展集中收網行動,抓獲犯罪嫌疑人96名,查獲涉及交通、物流、醫療、社交、銀行等各類被竊公民個人資訊50多億條。
近年來,我國已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來保護人民隱私。 全國人大代表、湖南電信總經理廖仁斌在接受記者提問時表示,“國家已經立法。 國家圍繞這個資訊保護有各種的法律法規已經出現了,有法可依的局面已經形成。
早在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了加強網路資訊保護的決定。 《決定》要求“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公民個人電子資訊,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電子資訊。 ”
2015年8月29日通過,同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對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資訊的行為進行了嚴懲。 《修正案》不僅擴大了犯罪主體的範圍,而且對侵犯個人資訊行為的範圍也進行了擴充,並明文規定網路服務提供者有安全管理公民個人資訊的義務。
去年,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將於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但是隨著互聯網技術的迅速發展,違法犯罪分子的手段不斷出新,具有多樣性,甚至少數國外利用一系列新的技術,很難捕捉到,技術上存在難點。 廖仁斌表示,打擊通訊資訊犯罪是十分複雜的系統性工程,其中一個重要方面是提供更強的資訊技術支撐和保障,“有關部門需要“打擊通過科技獲取資訊號碼,通過科技群發的方式。 ”
秦希燕則認為,打擊個人資訊洩露,最重要的是“源頭上打擊”。 “我們現在規定的單位、機關、醫療機構、學校、商業機構都可以收集個人資訊,最使用的範圍他們自己定,保護的措施也是他們自己定,沒有統一的規定”,秦希燕表示,應該從資訊搜集的範圍、用途以及保護的程度這三個方面進行統一規定,進行標準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