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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整治一年道路秩序明顯改觀,九成受訪群眾滿意

430余萬輛機動車、650余萬註冊機動車駕駛員、近1000萬輛非機動車……全部集中在上海6340平方公里的城區。

對上海這座國際化超大型城市而言, 交通問題始終是一道棘手難題。 如果不能準確把握規律, 沒有正確的理念、科學的謀劃、精准的發力, 上海交通大整治就難言成功。

2016年3月25日以來, 上海公安機關在市委、市政府、公安部的堅強領導下, 以堅決的態度、超常的措施和過硬的擔當, 全力推進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大整治行動, 取得了明顯的階段性成效。 2017年以來, 上海公安機關堅持“一抓到底、久久為功”, 以“咬定青山不放鬆”的銳氣和韌勁,

堅定不移地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大整治行動引向深入, 全市道路交通突出違法行為明顯減少, 道路交通秩序和通行能力明顯改觀, 市民群眾的尊法守法意識明顯提升。

據統計, 2016年3月25日以來, 上海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數、死亡人數、受傷人數同比分別下降23.8%、14.7%、38.0%, 其中機動車違反交通信號、超速行駛引發的事故數分別下降65.2%、48.9%, 廣大幹部群眾真切體會到大整治帶來的可喜變化, 九成受訪群眾對大整治成效表示滿意。

管理創新:轉變模式打通警種界限

面對超大型城市交通整治的複雜性和困難性, 上海公安不斷通過方法創新提升整治工作效率, 精准發力、以巧制勝, 實現“四兩撥千斤”、“1+1>2”的工作效果。

上海市民們發現,

如今街面上的警力更多了, 工作模式也發生了變化:交通秩序更多的由法律法規規範、靠標識標線保障, 而交警們則聚焦現場執法, 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查處整治交通違法行為上來。

強化現場執法, 使得交警們在各個路口流動起來, 對闖紅燈、逆向行駛、變道加塞、佔用公車道等交通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嚴格的執法, 反過來保障法律法規得以實施, 確保標誌標識發揮作用。

上海公安在資源整合、協調配合機制上也有創新之舉。 此次上海交通大整治並非一個警種、一個部門的“單打獨鬥”, 而是在警營內部打通各警種界限、警營外部各家社會單位廣泛參與的一次“共建共治”。

在公安內部, 以落實執法管理責任為核心目標,

深化交通管理勤務機制改革, 既充分發揮交警主力軍作用, 又統籌用好其他警種資源、社會資源參與配合交通執法管理。 上海在市區和郊區城市化地區劃分責任區, 每個責任區設立一個交警大隊, 對應若干街道和派出所, 全市目前共整合形成了96個責任區大隊, 細化責任落實到每一個片區、每一個民警;同時, 實行“隊所聯勤”、“隊社聯勤”制度, 組織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的基礎上, 參與配合交通執法管理, 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交通管理。

在公安外部, 上海全市各家單位都參與了交通大整治行動, 分別擔負起各自的應有職責。 上海公安協調市教委、衛生等部門和各區黨委政府, 組織300餘家學校、醫院和其他公共服務機構,

開放共用內部停車資源, 向社會提供停車泊位3.2萬餘個, 因地制宜、疏堵結合, 有效提升了整治效果。

以曾經的擁堵“重災區”中山醫院為例:在派出所溝通協調下, 周圍居民社區開放白天空閒車位, 停放醫院工作人員的車輛, 而醫院的停車位元則全部提供給患者及家屬, 再輔以周邊道路整治, 如今中山醫院門口的道路交通狀況已得到了極大改觀, 市民也感受到了交通大整治釋放的“以人為本”的善意。

同時, 為把交警從維持秩序中解放出來, 回歸嚴格執法這一核心功能, 上海已組建5300餘人的交通輔警隊伍, 投向1100餘個路口、路段, 開展協助指揮交通、疏導擁堵等工作, 置換出一大批警力投入路面全天候執法。

而針對原有法律規定對違法停車處罰過輕、存在漏洞的情況,

上海公安綜合運用法律資源, 在全市239條禁止停車道路上漆劃黃色禁止停車線, 總長1200公里, 對違法停車行為罰款200元、記3分, 全市路面亂停車現象得到了顯著改善, 這是上海公安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手段治理交通難題的又一個縮影。

科技創新:執法“神器”攻克技術難點

路面上, 浩蕩車流中一聲刺耳喇叭響起, 路口附近一個顯示幕上立即顯示出違法鳴笛車輛的牌照號碼, 執勤交警手機上迅速接收到四組照片:鳴笛車輛的具體位置、喇叭聲源模擬圖、車輛近景和車牌特寫。

這樣略顯“科幻”的場景, 其實是上海公安開發的“違法鳴號現場查處輔助系統”的實際應用, 原理是利用基於軍用技術中定位狙擊手位置的聲呐監測手段, 對一定區域內機動車違法鳴號行為進行即時採集。

2016年8月下旬,上海交警總隊科技部門在延安中路近華山路和局門路近徐家匯路路段,試點安裝建設了“違法鳴號現場查處輔助系統”。該系統綜合利用基於聲呐陣列檢測的聲源定位、視頻檢測等技術,可對一定區域內機動車鳴號的違法行為進行即時採集。

為了便於現場執法,交警總隊科技部門還在該路段配套安裝了一塊LED電子警示屏,用於即時發佈違法車輛號牌。同時,為了進一步固定違法證據,民警在現場還可通過手機APP實時調閱相關違法圖片。

據統計,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3月7日,該系統在此路段採集到機動車違法鳴號行為7844起,平均每天約66起。目前,該系統尚處於試運行,下一步,交警總隊科技部門將繼續跟蹤該套設備的應用情況,在技術上不斷優化完善,並視情擴大試用範圍。

上海交通大整治開展以來,上海公安已建成使用8000餘套“電子員警”設備,預計2017年將進一步新增,並擴展已有的“電子員警”功能,實現一機多能,功能從單一向複合轉變。上海公安還改造複用了362個地區派出所的高清探頭用於交通執法,並在警車和警用摩托車上加裝行車記錄儀。

像這樣借助科技手段實現更精准、高效的執法成效的實例還有很多。2016年5月4日,上海市公安局交通違法視頻舉報平臺正式上線運行。自6月23日起,平臺又實現了通過短信形式及時告知舉報人案件的受理情況。

截至2017年2月底,該平臺共接受到市民舉報視頻5萬餘起,採納案件9千餘起,短信發送17.5萬條。上海市公安局交通違法視頻舉報平臺自上線以來,得到群眾積極回應,平臺網頁訪問量累計達23余萬次。作為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查處的有效補充,在一線民警執勤執法及電警設備監控以外區域,有效遏制了各種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除此之外,駕駛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等駕車行為分析系統、電子員警違法抓拍即時告知系統……上海公安機關通過完善交通執法管理方式方法,不斷提升科學化、精細化水準,應用大資料加強道路交通大資料分析,主動排查推送交通違法行為突出的路口、時段、區域,引導街面執法警力動態精准投放。

面對超大型城市交通治理難題,傳統的“人海戰術”顯得捉襟見肘;正是這些前沿科技手段的精准運用,解決了有限警力的瓶頸,攻克了一系列技術難點,確保了此次上海交通大整治能夠全天候、全覆蓋、嚴在日常、嚴得長久。

法治創新:“史上最嚴”交規即將施行

交通大整治出成效,離不開法制的規範和引領。

2016年12月29日,上海市人大通過了新修訂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下稱“《條例》”),固化了交通大整治取得的經驗成果,新增“開車不得流覽電子設備”、“公交優先,專用道其他車輛禁入”等規定,為推動交通大整治持續深入、常態長效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支撐和執法保障。該《條例》將於2017年3月25日起施行。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總隊總隊長邢培毅介紹,結合上海交通大整治的執法實踐、梳理法制保障需求,上海市公安局為市人大修訂《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豐富立法內容。

據他透露,《條例》的修訂內容超過八成,其中,創設性推出了“黃實線”違停查處、多起違法未處理採取先予扣留措施、逾期未處理違法直接做出處罰決定、逾期未繳納罰款加處罰款等措施,被譽為“史上最嚴”。

上海市公安局法制辦公室主任范宏飛透露,新修訂的《條例》總則部分中,明確了本市道路交通管理應當堅持適應超大城市特點,堅持綠色交通、堅持動態交通和靜態交通協調發展、堅持依法嚴管等理念和原則。同時,《條例》後續章節也貫穿了上述理念和原則。

他說,上海作為超大型城市,人多、車多、道路資源有限,市民們對大氣污染問題的關心程度也越來越高。為此,在《條例》修訂中,貫穿了“優先發展公共交通”“鼓勵慢行交通”“動態交通與靜態交通的協調發展”“限制機動車擁有和使用”等“綠色出行”理念,在具體措施上體現為“有堵有疏、疏堵結合”。

在“堵”的方面,表現為對機動車的限制,比如:在道路停車位劃設上,明確上海中心城區不再新增並逐步減少全天性道路停車位,適當提高機動車出行的成本。再如:在車牌的申領上,繼續堅持了機動車總量控制政策,限制了臨牌核發次數,宣導群眾先拍牌後買車。在“疏”的方面,進一步細化了“公交優先”“鼓勵慢行交通”的措施,還明確載客人數在20人以上的汽車可以借用公交專用道,引導大家集約化出行。

上海市公安局表示,將在鞏固交通大整治成效的基礎上,以新《條例》實施為契機,繼續堅持“依法嚴管”原則,對查證屬實的違法行為一律依法予以嚴格處理,確保新《條例》落地見效。也歡迎市民朋友通過“視頻舉報”“參與交通志願服務”“提出意見和建議”等方式,直接參與到上海的交通管理工作中來,共同創造乾淨、有序、安全的道路交通環境,共同推動上海的道路交通文明建設。

對一定區域內機動車違法鳴號行為進行即時採集。

2016年8月下旬,上海交警總隊科技部門在延安中路近華山路和局門路近徐家匯路路段,試點安裝建設了“違法鳴號現場查處輔助系統”。該系統綜合利用基於聲呐陣列檢測的聲源定位、視頻檢測等技術,可對一定區域內機動車鳴號的違法行為進行即時採集。

為了便於現場執法,交警總隊科技部門還在該路段配套安裝了一塊LED電子警示屏,用於即時發佈違法車輛號牌。同時,為了進一步固定違法證據,民警在現場還可通過手機APP實時調閱相關違法圖片。

據統計,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3月7日,該系統在此路段採集到機動車違法鳴號行為7844起,平均每天約66起。目前,該系統尚處於試運行,下一步,交警總隊科技部門將繼續跟蹤該套設備的應用情況,在技術上不斷優化完善,並視情擴大試用範圍。

上海交通大整治開展以來,上海公安已建成使用8000餘套“電子員警”設備,預計2017年將進一步新增,並擴展已有的“電子員警”功能,實現一機多能,功能從單一向複合轉變。上海公安還改造複用了362個地區派出所的高清探頭用於交通執法,並在警車和警用摩托車上加裝行車記錄儀。

像這樣借助科技手段實現更精准、高效的執法成效的實例還有很多。2016年5月4日,上海市公安局交通違法視頻舉報平臺正式上線運行。自6月23日起,平臺又實現了通過短信形式及時告知舉報人案件的受理情況。

截至2017年2月底,該平臺共接受到市民舉報視頻5萬餘起,採納案件9千餘起,短信發送17.5萬條。上海市公安局交通違法視頻舉報平臺自上線以來,得到群眾積極回應,平臺網頁訪問量累計達23余萬次。作為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查處的有效補充,在一線民警執勤執法及電警設備監控以外區域,有效遏制了各種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除此之外,駕駛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等駕車行為分析系統、電子員警違法抓拍即時告知系統……上海公安機關通過完善交通執法管理方式方法,不斷提升科學化、精細化水準,應用大資料加強道路交通大資料分析,主動排查推送交通違法行為突出的路口、時段、區域,引導街面執法警力動態精准投放。

面對超大型城市交通治理難題,傳統的“人海戰術”顯得捉襟見肘;正是這些前沿科技手段的精准運用,解決了有限警力的瓶頸,攻克了一系列技術難點,確保了此次上海交通大整治能夠全天候、全覆蓋、嚴在日常、嚴得長久。

法治創新:“史上最嚴”交規即將施行

交通大整治出成效,離不開法制的規範和引領。

2016年12月29日,上海市人大通過了新修訂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下稱“《條例》”),固化了交通大整治取得的經驗成果,新增“開車不得流覽電子設備”、“公交優先,專用道其他車輛禁入”等規定,為推動交通大整治持續深入、常態長效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支撐和執法保障。該《條例》將於2017年3月25日起施行。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總隊總隊長邢培毅介紹,結合上海交通大整治的執法實踐、梳理法制保障需求,上海市公安局為市人大修訂《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豐富立法內容。

據他透露,《條例》的修訂內容超過八成,其中,創設性推出了“黃實線”違停查處、多起違法未處理採取先予扣留措施、逾期未處理違法直接做出處罰決定、逾期未繳納罰款加處罰款等措施,被譽為“史上最嚴”。

上海市公安局法制辦公室主任范宏飛透露,新修訂的《條例》總則部分中,明確了本市道路交通管理應當堅持適應超大城市特點,堅持綠色交通、堅持動態交通和靜態交通協調發展、堅持依法嚴管等理念和原則。同時,《條例》後續章節也貫穿了上述理念和原則。

他說,上海作為超大型城市,人多、車多、道路資源有限,市民們對大氣污染問題的關心程度也越來越高。為此,在《條例》修訂中,貫穿了“優先發展公共交通”“鼓勵慢行交通”“動態交通與靜態交通的協調發展”“限制機動車擁有和使用”等“綠色出行”理念,在具體措施上體現為“有堵有疏、疏堵結合”。

在“堵”的方面,表現為對機動車的限制,比如:在道路停車位劃設上,明確上海中心城區不再新增並逐步減少全天性道路停車位,適當提高機動車出行的成本。再如:在車牌的申領上,繼續堅持了機動車總量控制政策,限制了臨牌核發次數,宣導群眾先拍牌後買車。在“疏”的方面,進一步細化了“公交優先”“鼓勵慢行交通”的措施,還明確載客人數在20人以上的汽車可以借用公交專用道,引導大家集約化出行。

上海市公安局表示,將在鞏固交通大整治成效的基礎上,以新《條例》實施為契機,繼續堅持“依法嚴管”原則,對查證屬實的違法行為一律依法予以嚴格處理,確保新《條例》落地見效。也歡迎市民朋友通過“視頻舉報”“參與交通志願服務”“提出意見和建議”等方式,直接參與到上海的交通管理工作中來,共同創造乾淨、有序、安全的道路交通環境,共同推動上海的道路交通文明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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