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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領導”過多怎麼辦

當下, 一些中小學的部門領導過多, 已經成為一種普遍現象。 比如, 近日有網友向媒體反映, 海南省一所鄉村小學設置校長、教導處、德育處、總務處領導崗位16人, 其中副校長就有4人。 中小學管理人員較多, 人浮於事, 確實不是個別現象, 一些地區的部分學校管理人員本已人滿為患, 可不少教師還是削尖了腦袋往管理層擠。

教育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 各項工作存在交叉協作。 對於小規模學校而言, 完全沒有必要分出教導處、德育處、教研室等多重部門, 更沒有必要一律配備分管副校長。 管理人員眾多、分工過細,

必然面臨工作相互推諉甚至扯皮的現象, 最終導致工作效率低下。 這樣的結果, 只能加大工作內耗, 阻礙學校管理機制的有效運行。 同時, 因為大量教育資源被佔用, 必然會影響大多數教師的工作積極性。

學校之所以出現管理機構臃腫現象, 背後原因離不開“權”和“利”。 據瞭解, 在一般中小學, 相較普通教師而言, 中層以上幹部, 無論是任課安排, 還是職稱評定、評優晉級、績效考核等方面, 都擁有一定的特權, 而這正是普通教師既望塵莫及又“望而生恨”之處。

職稱評定、評優晉級、績效考核, 是評價教師的重要抓手, 是教師專業水準與工作實績界定的重要方式, 事關教師的專業發展, 也關係教師的生活幸福指數與職業成就感。

因此, 這些評價要素成為教師矚目的焦點。 如果管理人員在這些“關鍵點”中把控了絕對的話語權, 其評價結果難免有失公允, 可能造成利益的傾斜和制度的走偏。

要精簡機構、削減管理人員, 必須剷除附加在管理人員身上的潛在利益鏈條, 去除學校管理的官本位, 讓管理歸管理, 教育歸教育, 遵從行政服務教育、管理服務教學的基本原則, 最大可能地發揮管理的作用, 最終讓管理回到服務的本原。

首先, 合理設置管理崗位。 學校管理崗位不能隨意設置, 需要按照學校規模大小與性質, 確定明確的管理崗位比例。 任何學校都無權隨意增加管理崗位, 盲目任命管理人員。 建議教育主管部門加強學校管理崗位設置的調研與監管工作,

科學核定轄區學校的管理崗位, 讓學校管理人員聘任工作嚴格因需設置, 控制在規定職數之內。

其次, 規範聘任管理崗位。 今年初, 中組部會同教育部印發了《中小學校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 對中小學領導人員任職資格與條件、選拔任用程式、任期目標責任、考核評價、職業發展、監督約束等方面提出具體而詳細的規定, 這一規定是中小學管理人員的政策性要求與規範, 需要各級教育主管部門以及中小學遵照執行, 以提高中小學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

再次, 嚴格考核管理崗位。 管理人員是教師群體中的特殊人員, 他們在學校管理以及利益分配中擁有一定的知情權與支配權, 其工作內容和性質與任課教師有顯著區別,

因而在考核評價過程中, 不能將其與普通教師混為一談。 管理人員與普通教師應實行兩套考核標準, 分類評價, 單獨考核。 管理人員在管理身份與教師身份二者之間必須選其一, 掛靠相應的標準予以評價。 只有這樣, 才能避免交叉評價給普通教師帶來制度性傷害。

最後, 建立現代學校制度。 管理人員利益的過度膨脹, 最重要的原因在於學校管理是人治大於法治, 是學校管理理念與制度的陳舊與落後。 要解決這一問題, 必須確立現代學校制度, 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和內控機制, 實行權力清單制度, 明確權力運行程式、規則和權責關係, 從而通過嚴格的約束機制規範管理人員權力, 提高學校管理水準。

(作者單位系安徽省宿州市埇橋區教育體育局)

《中國教師報》2017年09月06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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