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3月28日電山東省審計廳廳長馬青山28日在山東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27次會議上說, 在對山東2015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中, 已有412人和32個單位被追究責任, 累計追繳違紀違法資金5700.27萬元。
馬青山說, 山東嚴肅查處審計發現的侵害群眾利益問題, 有202人和4個單位因虛報冒領、挪用、侵佔扶貧資金或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等問題受到處理, 共收繳資金3966萬元。 其中, 平邑縣某村支部書記挪用財政補貼資金12.7萬元, 被判處拘役四個月。
在工程建設等重點領域, 有17人和8個單位因違法違規招投標受到處理,
馬青山還說, 審計工作中發現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已全部得到糾正, 違規發放的津貼補貼25.81萬元已全部收回, 5人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誡勉談話等處理。 此外, 相關部門還制訂制度辦法9項, 補充完善了財務報銷手續等環節, 建立起常態化、長效化的監督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