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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貝因美”“雅培”奶粉案開庭 銷售金額360萬

據《勞動報》報導, 先製造假的品牌奶粉罐, 再用低價奶粉在多地灌裝, 進行銷售。 一年多裡, 陳某等人先後制售假冒“貝因美”、“雅培”等品牌嬰幼兒奶粉2.1萬罐, 銷售金額360余萬元。 昨天上午, “假奶粉”案在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陳某當庭表示對所控罪名無異議。

檢察機關指控, 陳某、潘某為獲取非法利益, 經預謀後商定共同生產假冒“貝因美”品牌的嬰幼兒奶粉並進行銷售。 同年9月的一天, 陳某通過網路聯繫到蔡某, 委託其製造假冒“貝因美”品牌的奶粉罐。 蔡某聯繫了山東金穀制罐有限公司製作了4萬個假冒“貝因美”品牌的奶粉罐。

陳某和潘某在浙江台州用國內其他品牌奶粉進行灌裝, 僅3000多罐假“貝因美”奶粉就賣了51萬餘元。 對於這一數額, 陳某在庭上表示“不準確”, “應該是35萬元不到”。

2015年春節前, 陳某又提供國內其他品牌奶粉, 先後灌裝生產了6000多罐假冒“貝因美”品牌的奶粉, 銷售金額達110余萬元。

他們以每罐70-90元的價格收購國產品牌奶粉, 分別進行罐裝, 轉手又以108-120元不等的價格售出。 嘗到甜頭之後, 陳某、潘某等人將售假目標瞄準了“雅培”, 先後生產20000餘個假冒奶粉罐。 根據指控, 陳某等人共生產冒牌“雅培”嬰幼兒奶粉1.2萬餘罐, 獲利169萬元。

2015年9月9日, 上海市公安局接到雅培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報案, 並於次日立案偵查。 該案案發。

隨後, 陳某、穀某等人相繼在湖南、浙江等地落網。 同時, 偵查機關分別在湖南長沙、山東濟寧二處奶粉灌裝地點查獲、扣押涉案部分灌裝好的奶粉、犯罪工具、包裝物等。

檢察機關認為, 被告單位濟甯金穀制灌包裝有限公司、被告人陳某、谷某、潘某等9人的行為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被告人杜某、李某的行為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 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單位金谷公司、被告人陳某、潘某、谷某、蔡某, 為獲取非法利益, 非法製造假冒他人注冊商標標識的奶粉罐3萬餘個, 情節嚴重, 應以非法製造注冊商標標識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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