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3日, 北京八達嶺野生動物園的東北虎園內發生一起老虎傷人事故, 32歲的遊客趙女士中途下車, 被老虎拖走, 其母周女士下車去追遭老虎撕咬。 該事件造成周女士死亡, 趙女士受傷。 後趙女士和父親將八達嶺動物園起訴到北京延慶法院索賠。 在事件發生過去一年多之後, 趙女士收到了延慶法院的傳票, 通知她起訴八達嶺野生動物園的健康權糾紛案將於9月18日下午2點開庭。
事發一年當事人遭遇求職困難去年7月23日, 趙女士一家三口帶著母親, 自駕車到北京八達嶺野生動物園遊玩。 在虎園內,
趙女士虎口脫險後, 被緊急送往醫院, 經檢查, 全身上下有20多處受傷。
今年2月初, 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法院指定鑒定機構對趙女士做了傷情鑒定, 傷殘等級為九級。 趙女士的代理律師文秀峰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 從趙女士受傷的情況來看, 他們認為至少應該定為八級, 但是因為傷情鑒定是非常專業的事情, 申請重新鑒定又要花費更多時間, 便沒有再提重新鑒定。
文秀峰表示, 趙女士的情況到現在沒有好轉, 今年她曾經應聘過多家公司, 都沒有成功。 延慶區有家公司一度錄用了趙女士,
因與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協商未果, 趙女士和父親將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告上法庭, 提出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金等賠償, 其中, 對周女士死亡的索賠金額為124萬餘元, 傷者趙女士則提出整形醫療費、誤工費、殘疾人賠償金等賠償。
記者從代理律師文秀峰和白小強處獲悉, 因為此前趙女士的傷情鑒定沒有出來, 當時的索賠金額只是進行了暫定。 在此次開庭前, 由於已經定為9級傷殘, 代理律師向法院申請對趙女士訴訟請求中的索賠金額進行了變更, 趙女士提出索賠整形醫療費等共計69萬餘元。
2016年8月24日, 延慶區通報了對該事件的調查結果,
但趙女士一方認為, 《事故調查報告》的結論雖然認定此次事故不屬於安全責任事故, 但他們並不認可該調查報告的結論, 即使不屬於安全責任事故, 也並不表示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對死者沒有民事賠償責任。
原告認為動物園對事件發生有責任在起訴書中, 趙女士一方認為, 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動物園管理辦法》及其他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 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對於趙女士的受傷和其母周女士的死亡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自駕車遊覽野生動物園猛獸區系高度危險行為, 八達嶺野生動物園開展此項經營活動,
原告還認為, 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僅靠提供安全警示的方式來履行安保義務, 形式過於簡單粗暴, 園方也沒有提供任何其他安保措施來保障遊客安全;沒有必要的安全保護制度和應急預案, 車上工作人員無所適從, 僅能用按喇叭和踩油門的方式嚇唬老虎;在原告及母親周女士被送往醫院的過程中, 園方也沒有採取任何搶救措施, 直接導致周女士因失血過多死亡。
此外, 記者從代理律師處獲悉, 18日的開庭將只審理傷者趙女士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