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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魯木齊:社區預收停車費超過新標準不予以退還?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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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晨報訊烏魯木齊規範住宅社區物業服務收費和停車服務收費後, 您的社區按照新標準收費了嗎?如遇物業收費不合理,

預收停車費超過新標準不予退還, 可以撥打12358價格舉報電話。

新疆晨報3月12日從烏市發展改革委價格監督檢查局獲悉, 3月份至8月份, 首府進行物業服務收費和停車服務收費專項檢查。 價格監督檢查局將對全市登記註冊及備案的578家物業企業實施拉網式檢查。

此次專項檢查為期6個月, 烏市價格監督檢查局負責對市屬轄區內二級資質以上(含二級)物業服務企業進行檢查, 各區(縣)價格監督檢查部門負責對轄區內三級及三級暫定物業企業進行檢查。

檢查重點包括:物業企業超過政府指導價標準收費;不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以及向業主收取未標明的費用;自行減少服務內容, 或降低服務品質變相提高收費標準;分解收費專案、重複收費、擴大收費範圍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違規收取保證金、押金、制卡費等費用;受委託代收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時,

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隨意提高國家規定的水、電價格;不按規定的計費方式計費, 變向提高停車服務收費標準;對已預收停車服務費用超過新標準部分不予以退還等16項內容。

烏市價格監督檢查局負責人表示, 違反上述規定的, 價格主管部門將按照價格法、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依法進行查處, 除要求企業向業主退還多收價款外, 對屢查屢犯的還將處以違法所得5倍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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