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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門鎮“有事請找我”責任擔當形成常態化

婁底新聞網訊(通訊員 王玖華 張波 賀龍衡)9月5日, 雙峰縣花門鎮召開“有事請找我”責任擔當會議, 就建立“有事請找我”責任擔當機制進行全面安排部署。 全體鎮村幹部、縣屬單位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會議要求, 要深化思想認識, 明確建立“有事請找我”責任擔當機制的重要性, 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責任感, 提高群眾的知曉度;要明確服務責任。 對群眾提出的事項, 實行“首聯負責制”, 屬於自己職責範圍內的事, 要全權辦理和答覆, 不屬於自己職責範圍的事, 要負責引導流轉有關責任人員, 並及時告知辦事群眾;要改變服務態度。

對群眾提出的事項做到“妥善解決”“耐心解釋”, 讓群眾找得到人, 說得上話, 辦得了事, 暖得心, 順得了氣;要創新服務方式, 村(社區)幹部要積極宣導推行“有事先找我”“有事就找我”的承諾, 把矛盾和問題消化在基層, 形成“有事請找我”責任擔當的常態化, 鎮裡設置監督電話(0738-6991015), 建立監督台賬, 對“有事請找我”過程中打不通電話、找不到人、辦不了事、群眾不滿意的情況, 由鎮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調查處理。 同時, 以辦事台賬、監督台賬、群眾評價等為依據, 每年評選一批“群眾最喜愛的幹部”和“群眾最喜愛的村(社區)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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