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新聞網訊(通訊員 王玖華 張波 賀龍衡)9月5日,
雙峰縣花門鎮召開“有事請找我”責任擔當會議,
就建立“有事請找我”責任擔當機制進行全面安排部署。
全體鎮村幹部、縣屬單位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會議要求,
要深化思想認識,
明確建立“有事請找我”責任擔當機制的重要性,
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責任感,
提高群眾的知曉度;要明確服務責任。
對群眾提出的事項,
實行“首聯負責制”,
屬於自己職責範圍內的事,
要全權辦理和答覆,
不屬於自己職責範圍的事,
要負責引導流轉有關責任人員,
並及時告知辦事群眾;要改變服務態度。
對群眾提出的事項做到“妥善解決”“耐心解釋”,
讓群眾找得到人,
說得上話,
辦得了事,
暖得心,
順得了氣;要創新服務方式,
村(社區)幹部要積極宣導推行“有事先找我”“有事就找我”的承諾,
把矛盾和問題消化在基層,
形成“有事請找我”責任擔當的常態化,
鎮裡設置監督電話(0738-6991015),
建立監督台賬,
對“有事請找我”過程中打不通電話、找不到人、辦不了事、群眾不滿意的情況,
由鎮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調查處理。
同時,
以辦事台賬、監督台賬、群眾評價等為依據,
每年評選一批“群眾最喜愛的幹部”和“群眾最喜愛的村(社區)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