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社區樓頂養了2只獼猴。 半個月前, 這件事在紹興柯橋區興越社區引起軒然大波。
養獼猴的是一對年輕情侶, 從上虞搬家過來,
昨日, 記者從紹興市公安局柯橋區分局湖塘派出所得知, 由於涉嫌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 涉案男子沈某和向他非法出售獼猴的賣家蔣某均被依法刑事拘留。
據興越社區目擊者稱, 3月14日那天, 當事人運送獼猴的陣仗很大, 大吊車將一個裝著2只獼猴的大籠子吊上屋頂, 樓下聚集了不少人看熱鬧。 人群中不知道誰提了一句“私自養猴是違法的”, 物業管理人員立刻報了警。
當天下午3點40分接警, 4點出警。 柯橋區森林公安局警官屠志良和他的同事趕到時, 籠子已經被安放在樓頂了。
警方初步調查後, 得知他們是兩個寵物愛好者, 家裡還養著2條狗, 2只獼猴是男子沈某在2016年從慈溪買的, 總共花了約3萬元, 養在上虞百官1年左右, 今年搬家把猴子也一同帶到柯橋, 結果被當地居民舉報了。
根據沈某提供的線索, 警方近日又找到了慈溪的賣家蔣某, 平時做寵物狗生意, 因為朋友圈裡有人賣獼猴, 他幫忙代銷賺取差價, 這一行為最終讓他承擔了刑事責任。
3月14日晚上, 2只小獼猴被送到了位於紹興市兒童公園動物園內的野生動物救護站暫時寄養。 記者在3天后見到它們時,
據紹興市野生動物救護隊隊長徐振平介紹, 它們是一公一母的1歲多純正獼猴, 年齡相當於人類的兒童期, 未經馴化, 保留著自然的天性, 健康狀況都挺好, 胃口也正常。 由於兩隻小獼猴是暫時寄養的, 目前只能隔離開來, 未來是寄養還是放生, 還得等公安的指示。
近年來, 社會上出現了一批以養猴子、蟒蛇、刺蝟、蜥蜴等野生動物作為萌寵的發燒友。 針對這一現象, 柯橋區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站工作人員表示, 野生動物不是想養就能養的, 需擁有合適的繁育場地、條件和技術支持, 經審批後取得野生動物人工繁育證,
此外, 人工繁育技術不成熟的野生動物可能存在疫源疫病、外來物種入侵等風險。 若涉嫌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 根據刑法和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規定, 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