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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械中的第一謠傳竟然是它,不要再以訛傳訛啦(上)

美軍廣泛活動於中東國家, 熟悉甚至試用AK步槍比較常見, 但這並不代表美國人要裝備、使用AK步槍

美軍扔了M16撿AK的段子可謂是槍械中的第一謠言。

傳言說, 在環境惡劣的越南戰爭中, 過於精密的M16步槍故障頻出, 葬送了不少美國大兵的性命, 因此, 許多美軍士兵一來到越南戰場, 就會扔掉故障頻發的M16, 千方百計尋找一支AK步槍。

筆者年輕時也曾信以為真, 覺得撿起敵人的槍械使用並無不妥。 如今, 這條謠言仍然三天兩頭地出現在一些刊物和媒體上, 而一些“有心”的媒體, 還會煞有其事地配上一張手持AK步槍的美軍士兵照片加以證實。

上圖為:使用M16步槍的美軍士兵(左)與使用AK步槍的越南士兵, 紅圈內為彈匣包, 可見兩國彈匣包大小、位置、穿著方式都迥然不同, M16的彈匣包內也裝不下AK的彈匣

實際上, 這條謠言也並非完全沒有事實依據, 剛剛裝備越南的第一批M16確實是故障連連, 也不排除美軍中有個別士兵扔了M16撿起AK使用。 但是, 個例和普遍現象有著本質的區別, 即使是M16真的故障頻頻, 美軍士兵也是不可能大規模扔掉M16撿AK的。 這裡面有“不能扔”、“撿不起”、“不會用”、“不敢用”四個原因。

不能扔

撿不起

受很多不嚴謹的遊戲和影視劇影響,

許多人都認為, 撿起一支槍, 就像撿起一分錢一樣, 不就是瞬間完成的事情嗎?實際上, “撿起”一支槍還真不是那麼簡單。 這倒不是因為槍械太沉太重, 而是槍械都有一套配套使用的攜行具。

對越作戰中的兩位士兵, 胸前穿著的分別是56式衝鋒槍(紅圈)、56式半自動步槍攜行具(黃圈)

攜行具的“別名”有很多:子彈袋、戰術背心、戰術馬甲、胸掛、背裝具等。 這些攜行具多由迷彩色的布料製成, 像外套一樣穿在士兵的迷彩服外, 很不起眼。 但就是這個“小角色”, 使命卻很多, 其中一個就是裝彈匣。

受一部分影視劇影響, 不少讀者誤認為一支槍只有一個彈匣, 實際上, 一支突擊步槍往往配有4個或更多的彈匣, 這些額外的彈匣裝在攜行具中, 就像日常生活中, 我們把雜物放在口袋中一樣。 而攜行具, 在一定程度上, 就是一組裝彈匣的口袋/彈匣包。

但這個口袋/彈匣包不能隨意設計, 其大小要和該國的制式槍械的彈匣大小相配, 同時口袋的位置需符合使用者的戰術習慣,

不能影響士兵做戰術動作。 口袋必須結實、透氣、不鉤掛, 口袋扣要易扣易解, 方便士兵從中快速取出彈匣。

上圖為:95式步槍攜行具。 我國的攜行具多是一槍一具, 直接以槍械的名字命名攜行具, 直到近些年才有通用攜行具出現, 但依然在不斷推出專用攜行具

總之,士兵在使用槍械時,必須要有攜行具配合使用。而在國內大量的影視劇中,士兵往往衣著筆挺,不穿任何攜行具,只扛一支槍上戰場,這和光著膀子就上戰場一樣可笑。

攜行具是槍械的必需品,不同國家的攜行具往往千差萬別,有像馬甲一樣穿在身上的,有的像吊帶褲一樣掛在身上,現在還有和水壺包、手榴彈包、防彈衣合為一體的。越戰時美軍攜行具多種多樣,但大多數都是配合M14、M16步槍使用的,這兩款步槍的彈匣容彈量都是20發(M16的30發彈匣出現較晚),直彈匣,彈匣長度比較短,體積也小。而AK步槍的30發弧形彈匣,體積非常龐大,基本裝不進美制攜行具中。

因此,把AK步槍和美制攜行具組合使用,就成了一件“不靠譜”的事情。如果繳獲敵人的攜行具,則更為麻煩——敵人不會乖乖地把槍械和攜行具送人,士兵很可能從敵人的屍體上脫下攜行具,除了血污外,當時的攜行具,尤其是越南遊擊隊的攜行具,遠不及今天的攜行具方便脫穿,往往是五花大綁、種類各異。士兵想搞到一套完整的攜行具,得花費不少時間給敵人的屍體“寬衣解帶”,這在打掃戰場時還是可以接受的,但在戰火紛飛的戰場上,就不太現實了。

當然,如果僅僅是想解除敵人武裝,奪走槍支而不奪走攜行具,也不失為一種應急手段。但應急手段並不能長久使用,真正被解除武裝的俘虜,往往是“無包一身輕”,其服飾看起來十分“休閒”。

德軍士兵(右)與被俘虜的德軍士兵,俘虜身上的攜行具都被取下,沒了“大包小包”,看起來十分輕鬆

總之,士兵在使用槍械時,必須要有攜行具配合使用。而在國內大量的影視劇中,士兵往往衣著筆挺,不穿任何攜行具,只扛一支槍上戰場,這和光著膀子就上戰場一樣可笑。

攜行具是槍械的必需品,不同國家的攜行具往往千差萬別,有像馬甲一樣穿在身上的,有的像吊帶褲一樣掛在身上,現在還有和水壺包、手榴彈包、防彈衣合為一體的。越戰時美軍攜行具多種多樣,但大多數都是配合M14、M16步槍使用的,這兩款步槍的彈匣容彈量都是20發(M16的30發彈匣出現較晚),直彈匣,彈匣長度比較短,體積也小。而AK步槍的30發弧形彈匣,體積非常龐大,基本裝不進美制攜行具中。

因此,把AK步槍和美制攜行具組合使用,就成了一件“不靠譜”的事情。如果繳獲敵人的攜行具,則更為麻煩——敵人不會乖乖地把槍械和攜行具送人,士兵很可能從敵人的屍體上脫下攜行具,除了血污外,當時的攜行具,尤其是越南遊擊隊的攜行具,遠不及今天的攜行具方便脫穿,往往是五花大綁、種類各異。士兵想搞到一套完整的攜行具,得花費不少時間給敵人的屍體“寬衣解帶”,這在打掃戰場時還是可以接受的,但在戰火紛飛的戰場上,就不太現實了。

當然,如果僅僅是想解除敵人武裝,奪走槍支而不奪走攜行具,也不失為一種應急手段。但應急手段並不能長久使用,真正被解除武裝的俘虜,往往是“無包一身輕”,其服飾看起來十分“休閒”。

德軍士兵(右)與被俘虜的德軍士兵,俘虜身上的攜行具都被取下,沒了“大包小包”,看起來十分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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