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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萊蕪、臨沂紀委通報8起典型問題

青島市紀委通報2起典型問題

1、青島高科技工業園房地產建設開發總公司原黨委書記、總經理顧少民開除黨籍

日前, 經中共青島市嶗山區委批准,

中共青島市嶗山區紀委對青島高科技工業園房地產建設開發總公司原黨委書記、總經理顧少民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顧少民身為黨員領導幹部, 理想信念喪失, 嚴重違反黨的紀律, 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 性質惡劣、情節嚴重。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 經中共青島市嶗山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中共青島市嶗山區委批准, 決定給予顧少民開除黨籍處分;違紀款物予以收繳;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 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青島高新區紅島街道辦事處肖家社區原黨總支書記、居委會主任肖吉廣被開除黨籍

日前, 根據青島市紀委指定,

即墨市紀委對青島高新區紅島街道辦事處肖家社區原黨總支書記、居委會主任肖吉廣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 肖吉廣違反政治紀律, 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 違規獲取房產和承攬工程, 利用職務便利佔用土地歸個人使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 非法佔有公共財產、收受他人財物並為他人謀取利益, 涉嫌貪污、受賄等犯罪。

肖吉廣身為基層黨員幹部, 理想信念喪失, 嚴重違反黨的紀律, 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 性質惡劣、情節嚴重。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 經高新區黨工委研究, 決定給予肖吉廣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萊蕪市紀委通報3起扶貧領域

不正之風和腐敗典型問題

1、萊城區高莊街道趙家峪村黨支部原書記趙玉春在扶貧工作中違規操作等問題。 趙家峪村在2014年申報貧困村、貧困戶工作中, 時任村黨支部書記的趙玉春未依規履行程式, 未進行實際識別, 致使 137戶不符合條件的村民申報為貧困戶, 8戶符合條件的未被認定為貧困戶。 2017年6月, 趙玉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鋼城區艾山街道雙楊橋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王樹軍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優親厚友等問題。 2014年實行“陽光低保”後, 王樹軍的母親石某某不符合低保條件, 但仍領取低保金至2015年底;2017年6月, 王樹軍將其母違規領取的低保金3700元上繳區財政。 2015年, 王樹軍以低保戶名義為其母申請危房改造,

領取危房改造補助金19279元;2017年3月, 王樹軍將領取的19279元危房改造補助金連同38元利息交至鋼城區紀委。 2017年8月, 王樹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農高區寨裡鎮郝家溝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王永和在危房改造工作中違規操作等問題。 2011年, 郝家溝村委截留村民王某某房屋修繕補助金3000元, 用於村集體開支;2012年, 截留村民危房修繕補助金2700元, 用於村集體開支;2011年至2012年, 將30000元改廁資金用於村集體開支;2010年至2012年, 以優撫對象租房的名義, 套取民政部門租房補貼3000元用於村集體開支;2012年, 騙取土地流轉獎金8000元用於村集體開支。 2013年, 王永和用村集體資金4505元支付應當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2017年8月, 王永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臨沂市紀委通報3起落實全面

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受到問責典型問題

1、臨沂經濟技術開發區衛計局黨支部書記、局長陳漢亮, 黨支部委員、副局長朱炳亮因在事業單位招考中審核把關不嚴被問責。 2017年2月, 在臨沂經濟技術開發區事業單位醫療衛生崗位公開招聘報名工作中, 區衛計局未嚴格按照招聘簡章規定的專業條件審核, 致使3名臨床醫學專業應聘人員報考了公共衛生崗位, 造成不良影響。 2017年3月, 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 陳漢亮被誡勉談話, 朱炳亮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沂水縣經信局原黨委書記、局長譚海龍因單位連續發生多起黨員幹部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問責。 2016年以來, 沂水縣經信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趙光鋒, 原黨委委員、副局長武光坤,產業政策科原科長邱志遠,行業管理辦公室原正股級幹部黃傳磊等4人,先後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紀檢監察機關和司法機關查處。2017年7月,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譚海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來源 | 山東政事

原黨委委員、副局長武光坤,產業政策科原科長邱志遠,行業管理辦公室原正股級幹部黃傳磊等4人,先後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紀檢監察機關和司法機關查處。2017年7月,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譚海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來源 | 山東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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