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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必知:孩子犯錯後並不是只說一句“對不起”就可以了

我都已經說對不起了, 你還想要怎麼樣?

近日, 我的一名學生到一所學校去當實習老師, 回來之後, 她非常感慨地與我分享:現在的孩子很難教。

我便問她為什麼?她回答到:那邊的一名學生, 做錯了事後, 雖然很快就道了歉。 但是當她要求那位學生處理事情的時候, 那位學生竟很不耐煩地回應她“我都已經說對不起了, 你還想要我怎麼樣?”學生的這番話, 讓她非常驚愕。

這讓我想起了我半年前的一次經歷, 那是個週末, 我和家人一同去吃火鍋。 一對父母帶著兩個小男孩坐在我們隔壁桌, 吃飯中, 這兩個孩子一直吵鬧不休,

不一會兒, 他們便離開桌子互相推搡了起來。

推著推著, 可能一時失手, 一個孩子就把我們這桌裝火鍋菜盤的架子推倒在地, 好在盤子是塑膠的, 沒有摔破, 但菜撒了一地。

孩子的父母看到後, 便立刻起身大聲訓斥孩子, 要求孩子跟我們道歉。 兩個孩子慌慌張張地說了“對不起”, 然後他們就回座位去了。

他們走後, 我開始跟家人一起蹲下來撿菜, 在撿的過程中, 我剛好抬了一下頭, 看到那兩個孩子正在看我們, 我就問他們“你們要不要來幫忙?”

兩個孩子先是愣了一下, 然後較大的孩子先回答:“可是我們已經說過對不起了。 ” 較小的孩子則是轉過頭去看他媽媽, 他媽媽看了我們一眼, 說“真的很不好意思啊!”

然後, 隔壁桌的媽媽叫兩個孩子坐好, 開始嚴肅地教育孩子, 講了許多道理:你們吃飯不應該亂跑、要懂得尊重別人、不應該影響到別人、做錯事要馬上對人家說對不起……就這樣, 一直到我和家人把地上的菜收拾好。

隔壁桌的媽媽就一直在邊上看著我們收拾,

同時也在訓斥孩子, 可大人和孩子, 沒有一個人過來幫忙。

我當時就想起了那個我實習的學生遇到的那個做錯事說:“我已經說對不起了, 你還想要我怎樣”的孩子, 應該也和這兩個孩子是一樣的。

當孩子年齡這般小的時候, 接受的教養方式大概就是父母這種“說對不起加不停說理”的管教方式, 而這種管教方式顯然是有問題的。

讓小孩面對自己的問題

最近幾年, 獨生子女的時代伴隨著父母教育程度升高, 我逐漸看到一個現象, 父母們不再用傳統的打罵的方式管教孩子, 而更加傾向於用“講道理”的方式, 處理孩子的一些犯錯行為。

當小孩做錯事情時, 通常我們都會要求他們道歉。 有些小孩會毫不猶豫, 甚至嬉皮笑臉地說「對不起」, 但是我們會懷疑他的誠意。 也許他常常被要求說「對不起」, 所以已經麻木了;而且他知道只要他說「對不起」, 他就免除了所有責任。 他已經把「對不起」當做是逃避的工具, 應付大人的伎倆。 在這樣的情況下, 小孩根本沒有辦法學習承擔責任,

道歉對他來說也沒有任何意義。

因為家長們卻忽略掉了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

年幼的孩子因為年紀尚小, 經驗不足, 原本犯錯就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重要的是, 當他做錯事時, 父母應該如何回應他, 這將影響到孩子下一次犯錯時的表現。

如果父母在孩子做錯事時用打罵的方式進行回應, 那麼整個過程中, 孩子將處於恐懼的情緒中, 便很難去對這件做錯的事件本身進行反省。

可是, 如果孩子做錯事時, 父母僅僅只是要求他道歉, 並且不斷地對其講一些道理, 孩子最可能學到的就是:我做錯事後, 只要說了聲“對不起”, 再被父母呵斥一下, 其他就沒我的事了。

把這兩種管教孩子的方式放在一起比較起來, 其實誰也不比誰高明,因為這兩種方式都沒有達到管教的目的。

讓孩子承擔責任

孩子做錯事,父母管教的重點應該是讓孩子清楚的明白,他做這件事情會造成什麼樣的後果,更重要的是,他做錯的事情,必須由他為這件事的後果承擔責任。

責任是對自己、對特定的人、對團體、對社會有個交代。埃裡克森認為0到6歲的嬰幼兒期是人格發展最重要的時段,孩子長大之後,是自信或是自卑、樂觀或悲觀、主動或被動、合群或孤獨、富有同情心或是無情,都與這時期的發展有關。

很多媽媽常常會發現孩子的許多沒有責任心的表現,並為之感到頭疼。其實,每個孩子在幼兒階段就都曾表現出各種主動嘗試的願望,如幼兒自己要求獨立吃飯、試穿衣服、手髒了自己洗等,這正是一種責任心的萌芽。媽媽應該抓住這個時期,為自己的孩子在不同年齡時制定不同的家務,這樣不僅讓孩子得到了動的鍛煉,更重要的是,通過家務活動,使孩子明白每個人都應該和願意承擔所有屬於自己的責任,因為這是一個人進入社會的前提,社會不會接納任何一個不負責任的人。

如果遇上了不可補償的狀況,比如孩子和其他小朋友打架,把別的小朋友弄傷了。那麼,父母就應該帶著孩子去看別人流血的傷口,讓孩子看受傷的小朋友接受治療的過程,讓孩子看見他是如何造成了別人的痛苦,如果受傷的小朋友需要協助,儘量讓孩子動手幫忙。

事情之後父母可以說些道理,但不是訓斥,只需要讓孩子知道,他這樣做會讓父母覺得很難過,並且教導孩子以後要怎麼做會更好一些。

不必打罵,不必過度說理,重點是要讓孩子有真實的體驗,真真切切體會到這樣做的後果。孩子就會認識到:為什麼我不要再做這樣的事,因為我要付出代價,因為我造成了傷害。

做錯事,從來都不是說聲“對不起”就可以了事。

其實誰也不比誰高明,因為這兩種方式都沒有達到管教的目的。

讓孩子承擔責任

孩子做錯事,父母管教的重點應該是讓孩子清楚的明白,他做這件事情會造成什麼樣的後果,更重要的是,他做錯的事情,必須由他為這件事的後果承擔責任。

責任是對自己、對特定的人、對團體、對社會有個交代。埃裡克森認為0到6歲的嬰幼兒期是人格發展最重要的時段,孩子長大之後,是自信或是自卑、樂觀或悲觀、主動或被動、合群或孤獨、富有同情心或是無情,都與這時期的發展有關。

很多媽媽常常會發現孩子的許多沒有責任心的表現,並為之感到頭疼。其實,每個孩子在幼兒階段就都曾表現出各種主動嘗試的願望,如幼兒自己要求獨立吃飯、試穿衣服、手髒了自己洗等,這正是一種責任心的萌芽。媽媽應該抓住這個時期,為自己的孩子在不同年齡時制定不同的家務,這樣不僅讓孩子得到了動的鍛煉,更重要的是,通過家務活動,使孩子明白每個人都應該和願意承擔所有屬於自己的責任,因為這是一個人進入社會的前提,社會不會接納任何一個不負責任的人。

如果遇上了不可補償的狀況,比如孩子和其他小朋友打架,把別的小朋友弄傷了。那麼,父母就應該帶著孩子去看別人流血的傷口,讓孩子看受傷的小朋友接受治療的過程,讓孩子看見他是如何造成了別人的痛苦,如果受傷的小朋友需要協助,儘量讓孩子動手幫忙。

事情之後父母可以說些道理,但不是訓斥,只需要讓孩子知道,他這樣做會讓父母覺得很難過,並且教導孩子以後要怎麼做會更好一些。

不必打罵,不必過度說理,重點是要讓孩子有真實的體驗,真真切切體會到這樣做的後果。孩子就會認識到:為什麼我不要再做這樣的事,因為我要付出代價,因為我造成了傷害。

做錯事,從來都不是說聲“對不起”就可以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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