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家在南方農村, 從小父母就出去廣東打工, 家裡只有我和弟弟在老家讀書。 大學畢業後談了一個男朋友, 是外省的, 家裡條件比我家強不了多少。
我們在一起差不多兩年, 我家和男友家隔著兩個省的距離。 當我第一次帶男朋友來我家拜訪父母時, 我媽不同意, 我媽說我一個女兒不能嫁的太遠!我爸覺得無所謂, 主要他覺得我男友是潛力股, 再說現在通了高鐵交通方便。
談戀愛有兩年, 男友對我很關心, 感情很好, 我不是一個物質女孩。 雖然我媽反對, 這兩年我還是堅持下來。 一個月前男友父母催我們結婚,
我打電話問老媽彩禮, 結婚有什麼要求, 我媽就說你不要那麼早結婚, 要多攢點錢在手裡, 以後去到婆家自己才有地位, 才不被人看輕。 我一直覺得雖然她不同意我跟男友的事, 但她心裡還是挺為我著想的。
我娘家這邊的習俗是男方給的彩禮, 一是用來買點家電送到男方家當嫁妝, 二是用來辦酒席的。 我遠嫁外省, 辦這些結婚嫁妝就不可能, 老媽陪嫁不陪嫁都無所謂。
我明確跟老媽說了男方父母沒錢, 我們也不想啃老。 我和男友一個月加起來一個月有六七千, 父母有錢我也不想要, 讓他們自己留著養老的。 我媽說養了二十多年的女兒嫁那麼遠, 以後想見面都很難。 彩禮錢不要多了, 就五萬塊, 就算報答我養育之恩吧。
男友父母說我娘家父母要五萬不多, 覺得5萬彩禮到年底還是能夠攢夠, 我媽一邊覺得男友窮, 不管男友對我多好我們感情多好都不喜歡, 一邊彩禮拿的絲毫不手軟。
8月份男友陪我回家了一趟, 我媽對男友透露了我們這裡男方要買房才可以結婚。
當時我一下子感恩涕零,
我弟弟從小就不喜歡讀書, 讀完初中時就打算到外面打工, 爸媽說男孩子不讀書將來找個工作都找不到, 逼著他讀了三年技校。 讀書後每天在家就是玩遊戲, 什麼事情都不做, 快二十二歲了, 還沒有一個正經事情做。
我問老媽是怎麼回事, 出爾反爾, 明明說好五萬的彩禮, 還要買房, 房產證寫弟弟名字這種做法太絕了。 你這個男友不管是人品好, 對你好還是能賺錢還是怎樣, 遠了我就是不喜歡。
女兒你是不是太傻, 每次一副只要男人不要爹娘的情行, 婆家就覺得你太賤, 上杆子要嫁人, 現在那個女孩嫁人買房是第一個條件。
媽, 你別說了, 我不嫁一輩子陪在你身邊, 要麼你給我找一個男人, 看我值多少錢, 彩禮五萬太少了, 怎麼也得五百萬呀。
小編有話說:
結婚涉及到三個家庭:婆家, 娘家, 夫妻新家。
彩禮錢自己拿著, 不是什麼向著婆家, 而是為了自己新家考慮。 年輕人結婚後本來就有不少需要花錢的地方, 哪來的錢給別人。 一個老太太還扣著女兒的彩禮錢, 有啥要花錢的地方呢?最後不還是給兒子了。
還有什麼說女兒外向的。 兒子結婚拿你一堆錢你不嫌他外向, 女兒結婚一分錢沒要你的, 只是想把彩禮錢自己留著而已, 你就說她外向。其實還不是自己重男輕女覺得女兒結婚了就是外人了想乘機撈一筆。
你就說她外向。其實還不是自己重男輕女覺得女兒結婚了就是外人了想乘機撈一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