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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設|一說到正風反腐就推給紀委?這5年,讓黨委書記扛起政治責任

曉渝說

有多大擔當才能幹多大事業, 盡多大責任才能有多大成就。

不平凡的5年, 管黨治党氣象更新。 不平凡的5年, 寫滿責任與擔當。

黨的十八大以來,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 深入分析和準確判斷世情國情黨情, 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最強烈、對黨的執政基礎威脅最大的突出問題。 在毫不動搖推進党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中, 從厘清責任、明確責任入手破題, 抓住了管黨治黨的“牛鼻子”。 在這個關乎堅持党要管黨、從嚴治黨, 關乎黨的生死存亡的重大抉擇上交出了優異的答卷。

擔子上肩, 明晰管黨治黨責任

主大計者, 必執簡以禦繁。

“各級黨委要旗幟鮮明地反對腐敗, 更加科學有效地防治腐敗, 做到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永葆共產黨人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 ”

2012年11月17日, 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體學習時, 就對黨委在反腐敗鬥爭中的職責作了強調。

2013年6月, 在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 習近平總書記首次對黨委在管黨治黨中的職責提出明確要求, “党要管黨, 首先是黨委要管、黨委書記要管。 黨委書記要在其位、謀其政, 履行好第一責任人職責。 ”

同年11月,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第36條進一步明確, 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黨委負主體責任, 紀委負監督責任, 制定實施切實可行的責任追究制度。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 於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在北京舉行。 全會由中央政治局主持, 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習近平作重要講話。 新華社記者 蘭紅光攝

“無論是黨委還是紀委或其他相關職能部門, 都要對承擔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進行簽字背書, 做到守土有責。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指出。 他特別強調, 出了問題, 就要追究責任。

一引其綱, 萬目皆張。 責任的明晰, 改變了過去黨委和黨員領導幹部對履責盡責認識不清、一說到正風反腐就推給紀委的狀況, 督促其切實履行領導者、執行者、推動者的政治責任;紀委也持續推進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 改變過去職能泛化、戰線過長的狀況,

進一步聚焦主業, 更好地履行黨內監督專責機關的職責。

實踐和認識不斷發展, 責任的內涵和要求持續深化——

2015年10月, 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新修訂的廉潔自律準則和紀律處分條例時, 明確提出“各級黨委要擔當和落實好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

2016年1月,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紀委六次全會上強調, “黨委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 要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 ”

2017年7月26日, 習近平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 迎接黨的十九大”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強調, “實踐使我們越來越深刻地認識到, 管黨治黨不僅關係黨的前途命運, 而且關係國家和民族的前途命運,

必須以更大的決心、更大的勇氣、更大的氣力抓緊抓好。 ”

從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到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從化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依然嚴峻複雜的局面到關係黨的前途命運、國家和民族的前途命運, 隨著實踐的發展、認識的深化, 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的新內涵新要求成為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的重要遵循。 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是全面從嚴治黨的一部分, 但不是全部, 党的建設必須全面從嚴, 各級黨組織及其負責人都是責任主體。 主體責任是政治責任, 是全面從嚴治黨的“牛鼻子”。

探索與共識不斷集中, 制度應運而生。

2015年10月,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專門對“黨組織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或者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有關情形作出處分規定。

第一次將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納入黨內法規範疇。

“落實黨組織管黨治黨政治責任, 督促黨的領導幹部踐行忠誠乾淨擔當。 ”2016年7月, 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 首次以黨內專門法規的形式對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作了進一步明確和細化, 並歸納提煉失職失責清單, 為開展問責提供了明確依據和制度保障。

十八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要求, 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 黨的各級組織要強化對黨內政治生活準則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 各級紀律檢查機關要嚴肅查處違反黨內政治生活準則的各種行為。

同時修訂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則規定,“黨委(黨組)在黨內監督中負主體責任,書記是第一責任人,黨委常委會委員(黨組成員)和黨委委員在職責範圍內履行監督職責。”“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是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

“不明確責任,不落實責任,不追究責任,從嚴治黨是做不到的。”5年來,從明責到問責,從實踐到制度,在黨中央堅強領導和推動下,“責任”二字越來越清晰,越來越深入,迸發出蓬勃動力。

以上率下,層層傳導責任壓力

責任的威力來自於落實。

落實責任,黨中央率先垂範,身體力行。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牢牢抓在手裡,絲毫不放鬆、一刻不停歇。中央政治局每年都召開會議,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在中央紀委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每一輪巡視彙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巡視專題報告,習近平總書記每次都發表重要講話,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確要求。

狠抓作風建設。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共查處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8萬起,處理24.4萬人。黨風政風為之一新。

重拳反腐,反腐敗鬥爭形成壓倒性態勢。截至2016年底,中央紀委共立案審查中管幹部240人,從90多個國家和地區追回外逃人員近3000人。

實現黨的歷史上首次一屆任期內中央巡視全覆蓋。對139家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監督全覆蓋,規範監督執紀工作的全流程、各環節,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黨內監督方式方法不斷改革創新,向著全面覆蓋、不留死角邁進。

紮牢制度之籠,為制度治党提供根本保障。中央共出臺或修訂近80部黨內法規,超過現有黨內法規40%。

補足精神之鈣,為思想建黨打造牢固根基。自上而下分批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在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中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全面啟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推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

全面從嚴治黨,必須靠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來支撐,層層壓實責任,層層傳導壓力。

為推動落實主體責任,2014年,中央紀委約談了省區市、中央國家機關部委、中央企事業單位和中管金融企業黨委(黨組)書記,並分赴各地督查指導。隨後,

2015年1月召開的中央紀委五次全會對此再次做出部署:“要鞏固省區市、中央和國家機關部委落實主體責任成果,推動地市一級和國有企業黨組織落實主體責任。”

2016年1月,六次全會在部署“切實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時強調:“省市兩級黨委、紀委要把壓力傳導到縣鄉、責任壓到基層。”

2017年1月,七次全會再次要求“以強有力問責督促各級黨組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

各地區各部門黨委、黨組紛紛打出逐級約談、專項監督檢查、巡視巡察、責任清單考核等組合拳,強化黨組織責任意識,推動責任落地生根。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120個中央單位、中央企業和金融機構黨組織,全部制定了落實主體責任辦法細則。

“黨委擔當不夠,紀委監督執紀問責不力”“‘兩個責任’壓得不實,執紀問責偏輕偏軟”……巡視巡察將檢查管黨治黨責任落實情況作為重點,著力發現問題;派駐機構著力發揮監督“探頭”作用,努力推動被監督單位黨組織落實管黨治黨責任。有力的舉措一錘接著一錘敲,將責任釘深、砸實、壓下去。

嚴肅問責,倒逼責任落實

“身為省委書記沒有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未按照中央要求履行換屆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對遼寧省有關選舉發生拉票賄選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

2016年8月10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消息,第十二屆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遼寧省委原書記王瑉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一個月後,遼寧拉票賄選案被嚴肅查處,45名全國人大代表因拉票賄選當選無效。

王瑉並非孤例。 2014年,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湖南省委對衡陽發生的以賄賂手段破壞選舉案件嚴肅問責,給予黨紀政紀處分467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69人。湖南衡陽破壞選舉案主要責任人、時任衡陽市委書記童名謙被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成為十八大後首個因履責不力被“雙開”的領導幹部。

2015年,四川省委對南充拉票賄選案進行徹底調查,對全部477名涉案人員嚴肅處理。

2017年2月8日,民政部原黨組書記、部長李立國和原黨組成員、副部長竇玉沛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不力被問責;2017年4月24日,民政部原黨組成員、中國老齡協會原會長陳傳書工作嚴重失職失責被問責……

追究主體責任動真碰硬,對監督責任缺失的同樣毫不手軟。

2017年6月,已經從民政部離任近1年的中央紀委駐國家民委紀檢組原組長、國家民委原黨組成員曲淑輝,受到問責處理——因在擔任中央紀委駐民政部紀檢組組長、民政部黨組成員期間“未按照黨中央要求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對駐在部門所轄單位發生系統性腐敗問題嚴重失職失責”等問題,她被給予留黨察看二年、行政撤職處分,降為正處級非領導職務。

僅2016年,全國就有990個單位黨組織和1.7萬名黨員領導幹部被問責。其中,有2200餘人因落實監督責任不力被問責,紀委書記、紀檢組長達1400多人。

截至目前,問責工作已覆蓋全國31個省(區、市)及部分派駐機構、中央單位、中央企業,覆蓋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企業、村居站所等部門單位,上至中央委員、下至基層黨組織負責人。無論是誰,不擔當不負責,就要被嚴肅問責。

問責一個,警醒一片。

“福建省廈門市環保局先後有1名副局長、1名副調研員及3名分局局長、副局長,收受賄賂被查處。廈門市環保局黨組書記謝海生時任局黨組書記、局長,履行主體責任不力,被免去市環保局黨組書記職務並通報批評。”

“天津市水利勘測設計院分批派出10人參加未經有關部門審批的出國境學習考察活動,且存在考察費用超預算等問題。該院黨委、紀委履行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不力,院黨委書記李惠英、院長景金星、紀委書記李帥青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院黨委作出深刻檢查。”

2015年2月,中央紀委首次對8起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的典型案件進行專門通報。

2015年9月6日,中央紀委轉發《中共河南省委關於新鄉市委原書記李慶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新鄉市紀委落實監督責任不到位問題的通報》。

至今,中央紀委已先後6次公開通報因落實管黨治黨責任不力被問責的案例34起。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點名道姓通報曝光責任追究典型問題432起。

……

歷史的星空中,擔當者璀璨奪目,推動時代的車輪滾滾向前。

新的征程上,擔當者披荊斬棘,書寫波瀾壯闊的時代篇章。

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的實踐,敲響了扛起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的時代重音,更喚醒了共產黨人的擔當精神,激發出奮發有為、蓬勃進取的強大正能量。

同時修訂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則規定,“黨委(黨組)在黨內監督中負主體責任,書記是第一責任人,黨委常委會委員(黨組成員)和黨委委員在職責範圍內履行監督職責。”“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是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

“不明確責任,不落實責任,不追究責任,從嚴治黨是做不到的。”5年來,從明責到問責,從實踐到制度,在黨中央堅強領導和推動下,“責任”二字越來越清晰,越來越深入,迸發出蓬勃動力。

以上率下,層層傳導責任壓力

責任的威力來自於落實。

落實責任,黨中央率先垂範,身體力行。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牢牢抓在手裡,絲毫不放鬆、一刻不停歇。中央政治局每年都召開會議,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在中央紀委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聽取每一輪巡視彙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巡視專題報告,習近平總書記每次都發表重要講話,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確要求。

狠抓作風建設。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共查處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8萬起,處理24.4萬人。黨風政風為之一新。

重拳反腐,反腐敗鬥爭形成壓倒性態勢。截至2016年底,中央紀委共立案審查中管幹部240人,從90多個國家和地區追回外逃人員近3000人。

實現黨的歷史上首次一屆任期內中央巡視全覆蓋。對139家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監督全覆蓋,規範監督執紀工作的全流程、各環節,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黨內監督方式方法不斷改革創新,向著全面覆蓋、不留死角邁進。

紮牢制度之籠,為制度治党提供根本保障。中央共出臺或修訂近80部黨內法規,超過現有黨內法規40%。

補足精神之鈣,為思想建黨打造牢固根基。自上而下分批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在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中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全面啟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推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

全面從嚴治黨,必須靠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來支撐,層層壓實責任,層層傳導壓力。

為推動落實主體責任,2014年,中央紀委約談了省區市、中央國家機關部委、中央企事業單位和中管金融企業黨委(黨組)書記,並分赴各地督查指導。隨後,

2015年1月召開的中央紀委五次全會對此再次做出部署:“要鞏固省區市、中央和國家機關部委落實主體責任成果,推動地市一級和國有企業黨組織落實主體責任。”

2016年1月,六次全會在部署“切實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時強調:“省市兩級黨委、紀委要把壓力傳導到縣鄉、責任壓到基層。”

2017年1月,七次全會再次要求“以強有力問責督促各級黨組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

各地區各部門黨委、黨組紛紛打出逐級約談、專項監督檢查、巡視巡察、責任清單考核等組合拳,強化黨組織責任意識,推動責任落地生根。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120個中央單位、中央企業和金融機構黨組織,全部制定了落實主體責任辦法細則。

“黨委擔當不夠,紀委監督執紀問責不力”“‘兩個責任’壓得不實,執紀問責偏輕偏軟”……巡視巡察將檢查管黨治黨責任落實情況作為重點,著力發現問題;派駐機構著力發揮監督“探頭”作用,努力推動被監督單位黨組織落實管黨治黨責任。有力的舉措一錘接著一錘敲,將責任釘深、砸實、壓下去。

嚴肅問責,倒逼責任落實

“身為省委書記沒有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未按照中央要求履行換屆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對遼寧省有關選舉發生拉票賄選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

2016年8月10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消息,第十二屆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遼寧省委原書記王瑉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一個月後,遼寧拉票賄選案被嚴肅查處,45名全國人大代表因拉票賄選當選無效。

王瑉並非孤例。 2014年,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湖南省委對衡陽發生的以賄賂手段破壞選舉案件嚴肅問責,給予黨紀政紀處分467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69人。湖南衡陽破壞選舉案主要責任人、時任衡陽市委書記童名謙被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成為十八大後首個因履責不力被“雙開”的領導幹部。

2015年,四川省委對南充拉票賄選案進行徹底調查,對全部477名涉案人員嚴肅處理。

2017年2月8日,民政部原黨組書記、部長李立國和原黨組成員、副部長竇玉沛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不力被問責;2017年4月24日,民政部原黨組成員、中國老齡協會原會長陳傳書工作嚴重失職失責被問責……

追究主體責任動真碰硬,對監督責任缺失的同樣毫不手軟。

2017年6月,已經從民政部離任近1年的中央紀委駐國家民委紀檢組原組長、國家民委原黨組成員曲淑輝,受到問責處理——因在擔任中央紀委駐民政部紀檢組組長、民政部黨組成員期間“未按照黨中央要求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對駐在部門所轄單位發生系統性腐敗問題嚴重失職失責”等問題,她被給予留黨察看二年、行政撤職處分,降為正處級非領導職務。

僅2016年,全國就有990個單位黨組織和1.7萬名黨員領導幹部被問責。其中,有2200餘人因落實監督責任不力被問責,紀委書記、紀檢組長達1400多人。

截至目前,問責工作已覆蓋全國31個省(區、市)及部分派駐機構、中央單位、中央企業,覆蓋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企業、村居站所等部門單位,上至中央委員、下至基層黨組織負責人。無論是誰,不擔當不負責,就要被嚴肅問責。

問責一個,警醒一片。

“福建省廈門市環保局先後有1名副局長、1名副調研員及3名分局局長、副局長,收受賄賂被查處。廈門市環保局黨組書記謝海生時任局黨組書記、局長,履行主體責任不力,被免去市環保局黨組書記職務並通報批評。”

“天津市水利勘測設計院分批派出10人參加未經有關部門審批的出國境學習考察活動,且存在考察費用超預算等問題。該院黨委、紀委履行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不力,院黨委書記李惠英、院長景金星、紀委書記李帥青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院黨委作出深刻檢查。”

2015年2月,中央紀委首次對8起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的典型案件進行專門通報。

2015年9月6日,中央紀委轉發《中共河南省委關於新鄉市委原書記李慶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新鄉市紀委落實監督責任不到位問題的通報》。

至今,中央紀委已先後6次公開通報因落實管黨治黨責任不力被問責的案例34起。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點名道姓通報曝光責任追究典型問題432起。

……

歷史的星空中,擔當者璀璨奪目,推動時代的車輪滾滾向前。

新的征程上,擔當者披荊斬棘,書寫波瀾壯闊的時代篇章。

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的實踐,敲響了扛起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的時代重音,更喚醒了共產黨人的擔當精神,激發出奮發有為、蓬勃進取的強大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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