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一:
刑事責任不會, 會有民事責任。 說一個類似的事情, 一個奶奶想給自己家孫子包韭菜餡兒餃子, 但是自己家有沒有也沒有出去買, 他去鄰居家院裡的花盆裡割了點, 鄰居也不知道她割了自己家的東西。 後來她家小孫子食物中毒了送進醫院搶救, 她奶奶就去鄰居家鬧讓人家賠錢, 鄰居家不給, 後來告到法院, 法院判定鄰居賠錢。 說是出於人道主義賠償。 跟你說的事情換湯不換藥。
網友二:
狗怪樹樁頭是對這個問題最好的解釋了, 一隻狗撞在了樹樁頭上, 難道它真要去咬這個樹樁頭, 那樹樁頭就在那好好放著, 啥也沒做, 自己跑去撞上了能怪誰?
再說了, 作為一個農民, 自己的莊稼不噴灑農藥, 那全被蟲子吃光了, 自己喝西北風嗎?民事責任也許會承擔, 主要可能會說是因為沒有貼出警告提示標誌, 但刑事責任不至於。
網友三:
首先要看農戶撒毒的主觀針對性,
如果是偷食那麼偷食者本人也有一定的責任。
網友四:
這個問題雖然是假設, 但也有可能發生, 或者是有發生過的。 至於撒農藥的農戶該負什麼責任, 留給法律去裁定, 我在這裡先說一個常識性的問題。 莊稼可以偷來食用了, 也就離收割不遠了, 而農藥都有一個殘留期, 過了這個殘留期, 對人或畜也就沒有什麼大害處了, 吃了頂多也就身體有些不適, 不會有什麼大礙。 試想誰會去收那農藥高殘留的莊稼?除非必須滅蟲的須要, 誰還會在收割前噴撒農藥?除了瓜果蔬菜, 莊稼到了可以食用的時候, 一般都不再噴撒農藥了。 瓜果蔬菜在採摘前, 農更會注意農藥的使用。 我想偷食者決不會傻到去偷尚未成熟、長成的東西吃吧?如果真有人偷吃了噴撒農藥的莊稼或果蔬而中毒,
網友五:
農田噴灑農藥, 這是眾所周知的事, 偷食農田蔬菜植物, 那麼偷食者本身也會知道這個常識, 在在明知會有危險的情況下還偷食,
網友六:
上兩個月, 我在一個偏僻的小路上不小心強姦了一個靚妹, 後來感覺身體不舒服, 就去醫院檢查, 醫生說我得了愛滋病, 因為在強姦這個靚妹之前我還是處男的, 現在想起來我要不要去告那個靚妹, 因為她沒有在身體上有任何警示標誌說她有愛滋病, 如果當時我看到她身上有標明她身上有愛滋病, 或者她對我說她自己有愛滋病的話, 我就不會強姦她了, 希望各位看官能夠支持我, 也希望法院能支持我的觀點!我要她賠償我的精神損失和醫藥費總共兩千萬元美金!!!這不是一個道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