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瀘州市人民政府發佈了
關於業困難人員申請認定的相關檔
哪些人符合政策, 應該如何申請補貼?
哪些人可以申請就業困難人員補助
就業困難人員是指城鎮戶籍人員、在常住地居住並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或基本醫療保險1年以上的城鎮常住人員、土地被依法徵用後, 農戶剩餘土地面積低於延長土地承包期後縣以上政府頒發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上記載的承包土地面積50%的農村勞動者中, 辦理了失業登記且無其他生活來源的下列人員:
1、大齡人員:申請認定時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年滿50周歲及以上的人員。
2、殘疾人員:持有《殘疾人證》的人員。
3、低收入家庭人員:家庭成員人均收入和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城鄉低收入標準的城鄉居民家庭的人員。
4、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人員:申請認定時已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人員。
如何申請?審核認定過程是怎樣的呢?
符合條件的人員, 應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區(行政村)公共就業服務平臺提出申請(或者街道(鄉鎮)公共就業服務平臺提出申請), 並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失業登記憑證、《四川省就業困難人員申請認定表》
2、殘疾人員:提供《殘疾人證》
3、低收入家庭人員:提供縣級民政部門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認定證明
5、城鎮常住人員:提供在常住地居住並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或基本醫療保險1年以上的相關證明。
4、土地被依法徵用的農村勞動者:提供縣級國土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注意:申請認定時, 申請人應當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和本人簽名的影本。
4050補貼標準:
2013年7月1日之前按原標準200元/月補助, 2013年7月1日起按320元/月標準補助。 其中:基本養老保險補貼240元/月, 基本醫療保險補貼8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