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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卜算卦卜筮真宗,十八論、妖孽賦、搜鬼論

一、妖孽賦

乾蛇鬼, 巳沖刑, 蓬火赤腳夜驚人, 化豬化馬作妖精, 多拮据, 宅不寧, 匿釵懶鏡損人丁。

坎蛇鬼, 午來沖, 沒頭沒尾成何用?黑而矮,

又無蹤, 柁漿弄水空聲哄。

艮蛇鬼, 若遇申, 妖聲似犬夜嘿嘿, 空中常拍手, 家鬼弄家人, 狗作怪, 家業傾, 拋磚弄瓦何曾定?

震蛇鬼, 酉沖刑, 空中椅桌動聞聲。 踢踏響, 似人行, 大蛇常出現, 窯器響驚人, 桶箱作孽人丁病。

巽蛇鬼, 亥又沖, 雞聲報煬火, 鬼怪起狂風, 縊死之鬼擾虛空, 床下響, 及房中。

離蛇鬼, 子來刑, 鍋釜作妖聲, 空中忽見火光焰, 紅衣者, 是何人?年深龜鱉已成精。

坤蛇鬼, 沖遇寅, 鍋灶上, 作妖精, 似牛歎氣, 似亡人虛黃, 大肚鬼, 出現不安寧。

兌蛇鬼, 受卯刑, 空中歎氣重而輕, 羊出現, 嘴瓶, 骨殖若暴露, 刀石更成精, 移南換北動亡魂。

二、搜鬼論

子——作怪鼠咬住, 黃昏忌火災, 小兒夜裡叫, 簷前禍鬼催。

醜——古墓西北方, 牛欄又接倉, 開土有墳穴,

伏屍夜作殃。

寅——蛇虎來作怪, 六畜血財亡, 人口有病患, 急須保安康。

卯——隔牆帶血鬼, 作災母病床, 破傘並櫥櫃, 及有死人床。

辰——雞犬灶中殺, 神廟不燒香, 移犯神龍位, 有禍小兒郎。

巳——買得舊衣裳, 亡人身上物, 作怪蛇入屋, 防損豬牛羊。

午——作怪鼠咬屋, 不覺火燒裳, 急遣白虎去, 人口卻安康。

未——小兒奴婢走, 甑叫沸鍋湯, 外來門與廚, 在家作禍殃。

申——客亡鬼入屋, 作怪在家堂, 黃昏雞啼叫, 枯木破風霜。

酉——家有鼠咬櫃, 燈架不成雙, 灶有三處損, 咒詛一女娘。

戌——飛禽來入屋, 遺糞汙衣裳, 灶破並鍋漏, 神燈被鼠傷。

亥——公婆歸塵土, 從來不裝香, 小兒穢觸犯, 引鬼作怪殃。

三、卜筮正宗十八論

1、用神分類定例

凡占祖父母、父母、師長、家主、伯叔、姑姨, 與我父母同輩與父母年若之親友,

及牆城、宅舍、舟車、衣服、雨具、求雨、細布、氈貨、章奏、文章、館室, 俱以父母爻為用神。

凡占功名、官府、雷電、鬼神、丈夫、夫之兄弟同輩及夫之相與朋友, 亂臣、盜賊、邪祟、憂疑、病症、屍首、逆風, 俱以官鬼爻為用神。

凡占兄弟姊妹、姊妹丈夫、妻之兄弟、世兄弟、結盟同寅及知交朋友, 俱以兄弟爻為用神。

凡占嫂與弟婦、妻妾及友人之妻妾婢僕, 物價、錢財、珠寶、金銀、倉庫、錢糧、什物、器皿及問天時晴明, 俱以妻財爻為用神。

凡占兒、女、孫、侄、女婿、門生、忠臣、良將、藥材、僧、道、六畜、禽鳥、順風、解憂避禍, 及問天時日月星斗, 俱以子孫爻為用神。

2、世應論用神

凡卦中世應二爻, 世為自己, 應作他人。 世應相生相合, 是雲賓主相投, 世應相克相沖, 可見兩情不睦。

凡占自己疾病, 或問壽數, 或問出行吉凶, 諸凡損益自身者, 以世爻為用也。 凡占無尊卑之稱呼、未曾深交之朋友、九流術士、仇人、敵國, 或指實某處地頭, 或指此山、此水、此寺、此塔等類, 俱以應爻為用神也。

如占自己有一地可造墳否, 則世為穴場, 應為對案。 如將買他人之地而欲造墳, 問此地若葬益利我家否, 以應作穴場, 世是我家也。

3、用神問答

或曰:“僕占主人以父母爻為用神, 主人占僕不以子孫爻為用神, 何也?”答曰:“一切撫養庇護我身者, 以父母爻為用神, 即如城垣、宅舍、舟車、衣服等類是也;金銀、物件、婢僕等一切驅使之類, 以財爻為用神是也。 ”

又曰:“占兄弟之妻、妻之姊妹以財爻為用, 占夫之兄弟以官爻為用, 何也?”答曰:“兄弟之妻、妻之姊妹與妻同類人也,

既夫占妻以財爻為用, 皆是財爻為用矣;夫之兄弟與夫同輩人也, 既妻占夫以官爻為用, 皆是官爻為用矣。

又問:“古書俱載兄弟為風雲, 今以官鬼之爻為逆風, 子孫之爻為順風, 何也?”答曰:“貴人以官為官星, 庶人以鬼為禍祟;貴人以子孫之爻為惡煞, 庶人以子孫之爻為福神。 官乃拘束之星, 鬼乃憂疑阻滯之宿。 如連日風雨, 或遇逆風, 疾病纏染, 官司擾害, 盜賊憂虞, 人心豈暢?福神能制官鬼, 善解憂愁, 故為之用也。

4、原忌仇神論

凡占卦要知原神。 先看用神何爻, 生用神之爻即是原神也。 如用神旬空、月破、衰弱, 或伏藏不現, 得原神動來生之, 或日辰月建作原神生之, 必待用神出旬出破得令值日, 所求必遂矣。 如用神旺相, 原神休囚不動,或動而變墓、變絕、變克、變破、變退,或被日辰月建克制,皆不能生用,是用神根蒂被傷矣,不唯無益,而反有損也。

凡占卦要知忌神。亦先看用神,克用神之爻即是忌神也。如忌神動來克用,而用爻出現不空,則受克也。倘卦中又動出一爻原神生用,則忌神反生原神,是名貪生忘克,則用神根蒂深固矣,其吉更倍矣。如忌神獨發而用爻旬空,謂之避空,如伏藏不現,謂之避凶,如月建日辰生用謂之得救,如是等仍為吉兆,夫亦何嫌何疑哉!如忌神變回頭之克,或日辰月建克沖之,或動爻制忌之,謂之賊欲害我是賊先受害也,我又何傷?如日辰月建生扶忌神,或忌神疊疊克用,即使用神避空伏藏者,至出空出透時便受其毒,難免其災也。

凡占卦要知仇神。先看制克原神生扶忌神者即是仇神也。如卦中仇神發動,則原神被傷,用神無根,忌神倍力,其禍可勝道耶?

5、飛神正論

飛神有六:凡卦既有伏神,伏神之上者飛神一也;六獸五類,飛神二也;他宮五類贅入本宮,取財官父兄子,飛神三也;一卦中上下兩爻一類,內靜外興外飛內,飛神四也,外靜內興內飛外,五也;內外皆興飛去,六也

6、伏神正傳

夫伏神者,謂卦之有缺用神,才看用神伏於何爻之下。既有用神現,即使旬空月破動靜生克沖合者,皆由機關之所發,是有病處必以藥醫之。故空要值日,破要填合,伏待出露,沖待合,合待沖,此乃物窮必變,器滿則傾。若以破空為無用,以乾為坤之伏,大有五類俱全又扯否卦為伏,又爻爻有伏之說,豈非病失醫藥?其傳謬矣!至於學者無門可入。今陳一定不易之理,以便學者易於升堂。且乾坤艮兌坎離震巽乃八宮之首卦,其象備官父子財兄,本卦下七卦如缺一者,即以首卦為伏。假令姤遯無財,須向乾卦借寅木;遯否晉觀缺水,移乾子水伏初爻;觀剝少金,乾卦申金為伏。今以乾卦為法,他宮他卦皆是以本宮首卦為下七卦之伏神也。

7、六獸評論

青龍最喜悅而多仁,附忌神凡謀不利。白虎最凶勇而好殺,生用神諸為則吉。朱雀克身口舌是非常有,如來生用,文書音當回。勾陳屬土,空則田園欠熟;剛強克世,公差牽扯拘遲。螣蛇怪異虛驚。玄武私情盜賊。白虎血神,生產偏宜發動。午官朱雀化水,何忌大災。螣蛇木鬼欺身,恐自縊難逃枷鎖。玄武官生靜世,交小人莫慮干連。世克靜青龍,巡捕戲場酒肆上。鬼動勾陳,論祈禱速酬太歲,問病原腫脹黃浮。略舉六神取用,莫將六獸推尊,遇吉神般般雲吉,持凶宿件件稱凶。

8、四生逐位論

火生於寅也,金生於巳也,水土生於申也,木生於亥也;火庫于戌絕于亥,金庫于醜絕於寅,水土庫于辰絕於巳,木庫于未絕于申。此長生墓絕定例,卦卦必用者長生,爻爻須究者墓絕,除三者之餘,卦中俱弗重也。假令火之沐浴於卯為相生,火之冠帶於辰、衰於未、養於醜為洩氣,巳火臨官於巳為伏吟,午火臨官於巳為退神,巳火帝旺於午為進神,午火帝旺於午為伏吟,午火衰於未者為相合,午火病于申、巳火死於酉者為仇神,巳火病于申者為相合,胎於子者為相克,午火胞胎於子為克為沖為反吟。由此觀之,余神奚足重哉!

9、月破論

凡卦中月破之爻,乃關因之所現也。動者亦能生克他爻,變者亦能生克本爻——目下雖破,出月不破矣;今日雖破,值日不破矣。月破最喜逢合填實,遠應年月近應日時。如破而安靜,而值旬空衰弱,遇動爻、月建、日辰克害,此等月破,謂之真破,到底破矣!

10、旬空論

凡卦中爻遇旬空,乃神機發現於此也。如旺相旬空,或休囚發動,日辰生扶,動爻生扶,動爻變空,伏而旺相,此等旬空到底用用,不過待其出旬值日。有合空、沖起、沖實、填補之法,後卷占驗注明。如休囚安靜,或日辰克,動爻克,伏而被克,靜逢月破,值此等旬空者,謂之真空,到底空矣!

11、反吟卦定例

反吟卦有二,有卦之反吟,有爻之反吟。卦有反吟,卦變相沖也;爻之反吟,爻變相沖也(爻變相沖者一,卦中唯有坤變巽、巽變坤)。乾卦坐於西北,乾右有戌,乾左有亥,巽卦坐于東南,巽右有辰,巽左有巳,兩卦相對,有辰戌巳亥相沖,故乾為天卦變巽為風卦,巽卦變乾、天風姤變風天小畜、小畜變姤,此乾巽二卦相沖,反吟卦也。坎卦坐於正北,坎下坐子,離卦坐于正南,離下坐午,兩卦相對有子午相沖,故坎為水卦變離、離為火卦變坎、水火既濟變未濟、水火未濟變既濟,此坎離二卦相沖,反吟卦也。艮卦坐于東北,艮右有醜,艮左有寅,坤卦坐於西南,坤右有未,坤左有申,二卦相對,有醜未寅申相沖,故艮為山卦變坤、坤為地卦變艮、山地剝卦變謙、地山謙卦變剝,此艮坤二卦相沖,反吟卦也。震卦坐於正東,震下坐卯,兌卦於正西,兌下坐酉,兩卦相對有卯酉相沖,故震卦變兌、兌卦變震、雷澤歸妹變隨、澤雷隨變歸妹、此震兌二卦相沖,反吟卦也。子變午、午變子、醜變未、未變醜、寅變申、申變寅、卯變酉、酉變卯、辰變戌、戌變辰、巳變亥、亥巳,亦以此變出相沖,乃爻之反吟也。

12、伏吟卦定例

伏吟卦有三:乾卦變震,震變乾,無妄變大壯,大壯變無妄,此子寅辰複化子寅辰,午申戌複化午申戌,內外卦之伏吟,一也。

姤卦變恒,恒變姤,遁變小過,小過變遁,否變豫,豫變否,豐變同人,同人變豐,履變歸妹,歸妹變履,解變訟,訟變解,此午申戌外卦之伏吟,二也。

大有卦變噬嗑,噬嗑變大有,屯卦變需,需變屯,大畜變頤,頤變大畜,隨變夬,夬變隨,小畜變益,益變小畜,泰變複,複變泰,此子寅辰複化子寅辰,內卦之伏吟,三也(伏吟唯乾變震、震變乾,查他卦無伏吟也)。

13、旺相休囚論

春令木旺火相,夏令火旺土相,秋令金旺水相,冬令水旺木相,四季之月土旺金相,此八者旺相也。春土金兮,夏金水兮,秋木火兮,冬火土兮,此八者休囚也。凡卦中旺相之爻,倘被日辰及動爻克制,目下貪榮得令,過時仍受其毒,此旺相者暫時之用也。凡卦中休囚之爻,如得日辰及動爻生扶,目下雖不能逞志,遇時仍然得意,此休囚者待時之用也。

14、合中帶克論

凡卦中子爻變醜、戌爻變卯,此子與醜合、卯與戌合,合中帶克,合三克七之分。如旺相得日月生扶幫比,或卦中動爻生之,是作合論也;如休囚失合,被月日克之,或卦動爻克之,是作克論也。唯申金化巳火者,即無日月與動爻相生,不作克論,乃作合化長生也。倘寅月日占之是三刑會聚,申被寅沖則不可以吉論矣。

15、合處逢沖、沖中逢合論

合處逢沖有三:凡得六合變六沖,一也;日月沖爻,二也;動爻變沖,三也。

沖中逢合亦有三:凡得六沖變六合,一也;日月合爻,二也;動爻變合,三也。

合處逢沖,謀雖成而終散;沖中逢合,事已散而複成。

16、絕處逢生、克處逢生論

金絕於寅,木絕于申,水絕於巳,火絕於亥。譬如寅日占卦,金爻絕於寅,如卦中有土爻動而生之,是絕處逢生也;申日占卦木爻則絕于申,如卦中有水爻動而生之,是絕處逢生也;巳日占卦,水爻則絕於巳,如卦中有金爻動而生之,是絕處逢生也;亥日占卦,火爻則絕於亥,如卦中有木爻動而生之,是絕處逢生也。唯巳日占卦,土爻絕於巳,如月建生扶幫比,土爻不可謂絕也,謂之日生;如土化出巳,有日月幫比不雲化絕,乃雲回頭生也;如日月制土,則是絕於日也,則是化絕於爻也。

如酉日占卦,寅爻被克,卦中有水爻動而生之,是克處逢生矣,餘例如之。

大凡絕處逢生,寒穀逢春;克處逢生,凶後見吉也。

17、變出進退神論

凡卦中亥變子、醜變辰、寅變卯、辰變未、巳變午、未變戌、申變酉、戌變醜,乃進神也。進神者,吉凶倍增其勢也。

凡卦中子變亥、戌變未、酉變申、未變辰、午變巳、辰變醜、卯變寅、醜變戌,乃退神也。退神者,吉凶漸減其威也。

18、卦有驗不驗論

凡人問卦,唯致誠可以感格神明。故齊莊戒謹,指占一事,神前祝告而後蔔之,則是用是原是忌是仇,動靜生克合沖變化,旬空月破月建日辰,研究其理無不驗也。如蔔者不審其本來之心而妄斷之,則理有不通不驗也;兼問幾事,則數有不逮不驗也;如奸盜邪淫之事,則天有不容不驗也;或乘便偶占,毫無誠敬不驗也;又如與人代占,必先說明是何名份,方可就其親疏上下,分別用神以為占驗,庶無差誤。假如奴僕代主來占,則以父母爻為用神,今乃有人自顧體面,不說實情,假託親戚,以致用神看差,雖占無益,不驗也。更或來卜之人心雖誠敬,或阻於他事令人代蔔,而代卜之人心或不誠,不驗也。又或一事而今日占之,明日又占之,或一人連占四五卦,是“再三瀆,瀆則不告”,不驗也。

原神休囚不動,或動而變墓、變絕、變克、變破、變退,或被日辰月建克制,皆不能生用,是用神根蒂被傷矣,不唯無益,而反有損也。

凡占卦要知忌神。亦先看用神,克用神之爻即是忌神也。如忌神動來克用,而用爻出現不空,則受克也。倘卦中又動出一爻原神生用,則忌神反生原神,是名貪生忘克,則用神根蒂深固矣,其吉更倍矣。如忌神獨發而用爻旬空,謂之避空,如伏藏不現,謂之避凶,如月建日辰生用謂之得救,如是等仍為吉兆,夫亦何嫌何疑哉!如忌神變回頭之克,或日辰月建克沖之,或動爻制忌之,謂之賊欲害我是賊先受害也,我又何傷?如日辰月建生扶忌神,或忌神疊疊克用,即使用神避空伏藏者,至出空出透時便受其毒,難免其災也。

凡占卦要知仇神。先看制克原神生扶忌神者即是仇神也。如卦中仇神發動,則原神被傷,用神無根,忌神倍力,其禍可勝道耶?

5、飛神正論

飛神有六:凡卦既有伏神,伏神之上者飛神一也;六獸五類,飛神二也;他宮五類贅入本宮,取財官父兄子,飛神三也;一卦中上下兩爻一類,內靜外興外飛內,飛神四也,外靜內興內飛外,五也;內外皆興飛去,六也

6、伏神正傳

夫伏神者,謂卦之有缺用神,才看用神伏於何爻之下。既有用神現,即使旬空月破動靜生克沖合者,皆由機關之所發,是有病處必以藥醫之。故空要值日,破要填合,伏待出露,沖待合,合待沖,此乃物窮必變,器滿則傾。若以破空為無用,以乾為坤之伏,大有五類俱全又扯否卦為伏,又爻爻有伏之說,豈非病失醫藥?其傳謬矣!至於學者無門可入。今陳一定不易之理,以便學者易於升堂。且乾坤艮兌坎離震巽乃八宮之首卦,其象備官父子財兄,本卦下七卦如缺一者,即以首卦為伏。假令姤遯無財,須向乾卦借寅木;遯否晉觀缺水,移乾子水伏初爻;觀剝少金,乾卦申金為伏。今以乾卦為法,他宮他卦皆是以本宮首卦為下七卦之伏神也。

7、六獸評論

青龍最喜悅而多仁,附忌神凡謀不利。白虎最凶勇而好殺,生用神諸為則吉。朱雀克身口舌是非常有,如來生用,文書音當回。勾陳屬土,空則田園欠熟;剛強克世,公差牽扯拘遲。螣蛇怪異虛驚。玄武私情盜賊。白虎血神,生產偏宜發動。午官朱雀化水,何忌大災。螣蛇木鬼欺身,恐自縊難逃枷鎖。玄武官生靜世,交小人莫慮干連。世克靜青龍,巡捕戲場酒肆上。鬼動勾陳,論祈禱速酬太歲,問病原腫脹黃浮。略舉六神取用,莫將六獸推尊,遇吉神般般雲吉,持凶宿件件稱凶。

8、四生逐位論

火生於寅也,金生於巳也,水土生於申也,木生於亥也;火庫于戌絕于亥,金庫于醜絕於寅,水土庫于辰絕於巳,木庫于未絕于申。此長生墓絕定例,卦卦必用者長生,爻爻須究者墓絕,除三者之餘,卦中俱弗重也。假令火之沐浴於卯為相生,火之冠帶於辰、衰於未、養於醜為洩氣,巳火臨官於巳為伏吟,午火臨官於巳為退神,巳火帝旺於午為進神,午火帝旺於午為伏吟,午火衰於未者為相合,午火病于申、巳火死於酉者為仇神,巳火病于申者為相合,胎於子者為相克,午火胞胎於子為克為沖為反吟。由此觀之,余神奚足重哉!

9、月破論

凡卦中月破之爻,乃關因之所現也。動者亦能生克他爻,變者亦能生克本爻——目下雖破,出月不破矣;今日雖破,值日不破矣。月破最喜逢合填實,遠應年月近應日時。如破而安靜,而值旬空衰弱,遇動爻、月建、日辰克害,此等月破,謂之真破,到底破矣!

10、旬空論

凡卦中爻遇旬空,乃神機發現於此也。如旺相旬空,或休囚發動,日辰生扶,動爻生扶,動爻變空,伏而旺相,此等旬空到底用用,不過待其出旬值日。有合空、沖起、沖實、填補之法,後卷占驗注明。如休囚安靜,或日辰克,動爻克,伏而被克,靜逢月破,值此等旬空者,謂之真空,到底空矣!

11、反吟卦定例

反吟卦有二,有卦之反吟,有爻之反吟。卦有反吟,卦變相沖也;爻之反吟,爻變相沖也(爻變相沖者一,卦中唯有坤變巽、巽變坤)。乾卦坐於西北,乾右有戌,乾左有亥,巽卦坐于東南,巽右有辰,巽左有巳,兩卦相對,有辰戌巳亥相沖,故乾為天卦變巽為風卦,巽卦變乾、天風姤變風天小畜、小畜變姤,此乾巽二卦相沖,反吟卦也。坎卦坐於正北,坎下坐子,離卦坐于正南,離下坐午,兩卦相對有子午相沖,故坎為水卦變離、離為火卦變坎、水火既濟變未濟、水火未濟變既濟,此坎離二卦相沖,反吟卦也。艮卦坐于東北,艮右有醜,艮左有寅,坤卦坐於西南,坤右有未,坤左有申,二卦相對,有醜未寅申相沖,故艮為山卦變坤、坤為地卦變艮、山地剝卦變謙、地山謙卦變剝,此艮坤二卦相沖,反吟卦也。震卦坐於正東,震下坐卯,兌卦於正西,兌下坐酉,兩卦相對有卯酉相沖,故震卦變兌、兌卦變震、雷澤歸妹變隨、澤雷隨變歸妹、此震兌二卦相沖,反吟卦也。子變午、午變子、醜變未、未變醜、寅變申、申變寅、卯變酉、酉變卯、辰變戌、戌變辰、巳變亥、亥巳,亦以此變出相沖,乃爻之反吟也。

12、伏吟卦定例

伏吟卦有三:乾卦變震,震變乾,無妄變大壯,大壯變無妄,此子寅辰複化子寅辰,午申戌複化午申戌,內外卦之伏吟,一也。

姤卦變恒,恒變姤,遁變小過,小過變遁,否變豫,豫變否,豐變同人,同人變豐,履變歸妹,歸妹變履,解變訟,訟變解,此午申戌外卦之伏吟,二也。

大有卦變噬嗑,噬嗑變大有,屯卦變需,需變屯,大畜變頤,頤變大畜,隨變夬,夬變隨,小畜變益,益變小畜,泰變複,複變泰,此子寅辰複化子寅辰,內卦之伏吟,三也(伏吟唯乾變震、震變乾,查他卦無伏吟也)。

13、旺相休囚論

春令木旺火相,夏令火旺土相,秋令金旺水相,冬令水旺木相,四季之月土旺金相,此八者旺相也。春土金兮,夏金水兮,秋木火兮,冬火土兮,此八者休囚也。凡卦中旺相之爻,倘被日辰及動爻克制,目下貪榮得令,過時仍受其毒,此旺相者暫時之用也。凡卦中休囚之爻,如得日辰及動爻生扶,目下雖不能逞志,遇時仍然得意,此休囚者待時之用也。

14、合中帶克論

凡卦中子爻變醜、戌爻變卯,此子與醜合、卯與戌合,合中帶克,合三克七之分。如旺相得日月生扶幫比,或卦中動爻生之,是作合論也;如休囚失合,被月日克之,或卦動爻克之,是作克論也。唯申金化巳火者,即無日月與動爻相生,不作克論,乃作合化長生也。倘寅月日占之是三刑會聚,申被寅沖則不可以吉論矣。

15、合處逢沖、沖中逢合論

合處逢沖有三:凡得六合變六沖,一也;日月沖爻,二也;動爻變沖,三也。

沖中逢合亦有三:凡得六沖變六合,一也;日月合爻,二也;動爻變合,三也。

合處逢沖,謀雖成而終散;沖中逢合,事已散而複成。

16、絕處逢生、克處逢生論

金絕於寅,木絕于申,水絕於巳,火絕於亥。譬如寅日占卦,金爻絕於寅,如卦中有土爻動而生之,是絕處逢生也;申日占卦木爻則絕于申,如卦中有水爻動而生之,是絕處逢生也;巳日占卦,水爻則絕於巳,如卦中有金爻動而生之,是絕處逢生也;亥日占卦,火爻則絕於亥,如卦中有木爻動而生之,是絕處逢生也。唯巳日占卦,土爻絕於巳,如月建生扶幫比,土爻不可謂絕也,謂之日生;如土化出巳,有日月幫比不雲化絕,乃雲回頭生也;如日月制土,則是絕於日也,則是化絕於爻也。

如酉日占卦,寅爻被克,卦中有水爻動而生之,是克處逢生矣,餘例如之。

大凡絕處逢生,寒穀逢春;克處逢生,凶後見吉也。

17、變出進退神論

凡卦中亥變子、醜變辰、寅變卯、辰變未、巳變午、未變戌、申變酉、戌變醜,乃進神也。進神者,吉凶倍增其勢也。

凡卦中子變亥、戌變未、酉變申、未變辰、午變巳、辰變醜、卯變寅、醜變戌,乃退神也。退神者,吉凶漸減其威也。

18、卦有驗不驗論

凡人問卦,唯致誠可以感格神明。故齊莊戒謹,指占一事,神前祝告而後蔔之,則是用是原是忌是仇,動靜生克合沖變化,旬空月破月建日辰,研究其理無不驗也。如蔔者不審其本來之心而妄斷之,則理有不通不驗也;兼問幾事,則數有不逮不驗也;如奸盜邪淫之事,則天有不容不驗也;或乘便偶占,毫無誠敬不驗也;又如與人代占,必先說明是何名份,方可就其親疏上下,分別用神以為占驗,庶無差誤。假如奴僕代主來占,則以父母爻為用神,今乃有人自顧體面,不說實情,假託親戚,以致用神看差,雖占無益,不驗也。更或來卜之人心雖誠敬,或阻於他事令人代蔔,而代卜之人心或不誠,不驗也。又或一事而今日占之,明日又占之,或一人連占四五卦,是“再三瀆,瀆則不告”,不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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