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號限行措施將繼續實施一年, 北京市政府近日發佈通告, 決定自2017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8日, 繼續實施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限行措施包括,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中央國家機關, 本市各級黨政機關, 中央和本市所屬的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公務用車按車牌尾號每週停駛一天(0時至24時), 範圍為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有關規定, 除上述範圍內的機動車外, 本市其他機動車實施按車牌尾號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限行時間為7時至20時, 範圍為五環路以內道路(不含五環路)。
限行的機動車車牌尾號(含臨時號牌)分為五組, 每13周輪換一次限行日。 外省區市進京機動車的交通管理, 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有關規定執行。
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7月9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尾號分別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機動車車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按0號管理, 下同)
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10月8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尾號分別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2017年10月9日至2018年1月7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尾號分別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4月8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尾號分別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