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譚琦)我市將通過產業扶持和就業幫助無法實現脫貧的貧困人口納入社會救助體系, 結合慈善救助, 做到保障兜底, 讓貧困人口盡享社會福利。
我市通過落實孤兒生活費自然增長機制, 推進實施困境兒童分類保障政策。 自2011年起, 實施了對全市孤兒發放基本生活費補貼, 補貼標準為社會散居孤兒每人每月600元, 機構供養孤兒每人每月1000元。 同時, 在市本級67個社區建立了“兒童之家”, 覆蓋率達到90%;統一建立了兒童資訊登記檔案, 完善了相關工作制度。 2017年底前, 將健全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殘等困境兒童納入兒童保障體系,
建立了高齡老人生活津貼制度。 自2010年7月1日起, 凡具有我市戶籍且年齡在80-89周歲的低收入(含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以及90-99周歲所有老年人, 高齡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00元, 年齡在100周歲以上的所有老人, 高齡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200元。
實施貧困失能護理補貼制度。 自2013年1月1日起, 凡具有我市戶籍且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城鄉低保、低收入家庭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
開展社區居家養老工作, 穩步推進社區居家養老服務。 積極推進“醫養結合”工作開展。 與市衛生計生委聯合出臺《佳木斯市開展“醫養結合”工作實施方案》, 組織全市17家二級以上公立醫院、26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23家鄉鎮衛生院與轄區內148家養老機構結對簽約, 為入住機構的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衛生、基本醫療服務。
全面落實貧困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政策。 根據《黑龍江省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