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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的同事都是同路人,姑娘,你可長點心吧!

案情簡介

2017年7月21日19時40分許, 李某駕駛自己的黑色吉普越野車, 謊稱找其表弟, 將公司同事張某拉到呼和浩特市玉泉區小黑河鎮某村附近玉米地旁, 欲對張某實施強姦, 因被害人苦苦哀求及反抗, 李某強姦未遂。

據悉, 李某, 男, 35歲, 曾於2009年5月21日因犯非法買賣槍支罪、搶劫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被呼和浩特市回民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 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於2016年9月5日刑滿釋放。

8月24日, 玉泉區檢察院以強姦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 目前, 此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之中。

文:李甯 李小平 崔淑芝 / 編輯:李甯

玉泉區人民檢察院微信號:yqqrmj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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