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3月28日訊昨天上午, 市民白先生撥打海都熱線通95060稱, 前天中午12點9分, 他在洛江區大潤發超市, 買了兩袋金冠散裝水果果凍, 已過期20多天。 白先生說, 他在選購果凍時, 就已經發現果凍過期。 他特意稱了兩袋, 是為了保留證據。 記者看到, 白先生購買的兩袋果凍分別裝在一次性袋子裡, 還沒拆封。
隔著塑膠袋看, 果凍上的生產日期為2016年6月3日, 上面寫著保質期為9個月。 這樣算來, 果凍已經過期20多天了。 在另一袋杯狀果凍裡, 記者在白色的果肉中, 看到類似蚊子形狀的黑色物體。 這一果凍也過期20多天。
白先生說,
記者隨即和白先生來到泉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洛江分局。 執法大隊相關工作人員登記了白先生的相關資訊, 把果凍和購物小票留著, 表示將去大潤發瞭解情況, 15個工作日內會給白先生答覆。
大潤發客服經理黃紅梅稱, 據她瞭解, 昨天白先生確實有跟現場經理聯繫, 但目前的具體情況超市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她表示, 有可能是果凍放在角落, 超市工作人員在日常巡查中, 沒有及時發現並下架;也不排除是市民自身攜帶進超市進行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