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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在外任教教師可以回家鄉工作了,趕緊報名吧!

為優化我市人才隊伍結構, 引進高素質人才, 解決部分教師工作、生活的實際困難, 穩定教師隊伍,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相關規定,

特制定汝州市2017年選聘在外任教教師回汝工作實施方案。

一、選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師德與實績並重的原則;

(三)堅持編制管理、空崗選聘、資格准入的原則;

(四)堅持學科配套、結構合理和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選聘範圍和條件

(一)選聘範圍:

汝州市範圍外公辦學校任教的在編在職的汝州籍教師(夫婦一方是汝州籍或是汝州市在編在職人員的也可)。

(二)選聘條件:

1.擁護党的領導, 思想政治素質好, 事業心、責任感強;

2.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3.具有一年以上任教經歷且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5.年齡為47周歲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後出生);

6.身體健康, 能承擔正常的教育教學任務。

具有普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教師不受教師資格證和年齡限制。

獲得省級學術技術帶頭人稱號、地市級以上骨幹教師和受到縣級及以上政府綜合表彰的教師不受年齡限制。

(三)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准報考:

1.曾被判刑、勞動教養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 處分期未滿的;

3.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的;

4.其它違法違紀等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三、選聘崗位

選聘崗位為我市中小學校教師, 根據報名人數及任教科目, 擇優聘用。 聘用總人數根據報名人數確定, 報名人數與聘用人數比例原則為2:1。 可根據面試具體情況做適當調整。

四、待遇及要求

(一)選聘人員自願接受所聘崗位等級的績效工資管理(含高職低聘);

(二)選聘人員接受聘任後與聘用單位簽訂不低於三年的聘用合同, 在合同期內個人不得提出調整工作崗位要求。

五、選聘程式

(一)報名

1.報名採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須攜帶下列材料:

(1)本人填寫的選聘報名表、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張(報名表及照片電子版鬚髮送至jtjrsk309@163.com, 否則現場報名不予受理);

(2)畢業證、身份證、戶口本、教師資格證、學歷認證報告、職稱資格證、榮譽證等原件及影本各一份;

(3)個人簡歷(個人基本情況、個人經歷及獲獎情況等)一份;

(4)原工作單位出具的業務能力評價、思想品德鑒定、遵紀守法證明和原工作單位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調出證明;

(5)原工作單位所在地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出具的入編時間和在編證明;

2.報名時間:2017年9月6日;

3.報名地址:汝州市教育體育局人事科309室;

(二)選聘程式及計分辦法

本次選聘採用面試和經歷業績評價的方式進行。

1.面試。 面試採用現場說課的方式進行。 說課時間為5分鐘, 參加選聘人員按自己所教學段及學科自選一節內容進行說課。 面試滿分為100分。

面試時間、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2.經歷業績評價。

A.個人榮譽積分(2014年以來):

政府綜合表彰:國家級10分、省級8分、地級6分、縣(市)級4分。

教育部門表彰:國家級6分、省級4分、地級3分、縣(市)級1分。

B.業務條件積分(2014年以來):

課題:國家級4分、省級3分(主持人4分)、地級2分(主持人3分)、縣(市)級1分(主持人2分)。

優質課:國家級5分、省3分、地級2分、縣(市)級1分。

優秀班主任:省級6分、地級4分、縣(市)級3分。

輔導獎:省級4分、地級2分、縣(市)市級1分。

說明:凡是教育主管部門的業務部門表彰的降一個級別積分。 2014年以後省直管縣表彰按地級對待。

總成績=面試成績×60%+經歷業績評價成績×40%。

(三)體檢和考核

根據選聘人員的總成績, 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和考核人員。 總成績低於60分者不能進入體檢。 體檢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試行)執行。 體檢費用自理。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核。 考核工作將抽調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組成考核組, 對擬聘用人員思想政治表現、工作實績、違法違紀情況進行考察, 重點對選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複查。

(四)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 確定選聘人員,報汝州市選聘在外任教教師回汝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在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網和汝州市教育網公示,公示期為5天,接受社會監督。

擬聘用人員一經公示,不論因何種原因造成的空缺,均不再進行補錄。

六、聘用及崗位分配

選聘人員報經市選聘在外任教教師回汝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後,辦理人事調動、編制等手續。選聘人員一律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辦理續聘手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續聘。

選聘人員統一由市教體局根據學校缺編及專業技術崗位空缺等情況,結合考試成績及考核結果進行合理分配。

七、工作要求

選聘工作必須嚴肅工作紀律,堅持程式公開、結果公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等違紀違法行為發生,一經發現並查實,給予相關人員紀律處分。選聘人員如提供的材料失實,取消其選聘資格,三年內不准參加我市組織的各類人事考試、選聘活動。

選聘人員服務三年內不得流動,外出學習須經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否則,解除聘用合同。

八、組織領導

為確保我市選聘在外任教教師回汝工作順利進行,成立汝州市選聘在外任教教師回汝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汝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李充國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市選聘在外任教教師回汝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詳情及報名表請訪問汝州教育網。

確定選聘人員,報汝州市選聘在外任教教師回汝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在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網和汝州市教育網公示,公示期為5天,接受社會監督。

擬聘用人員一經公示,不論因何種原因造成的空缺,均不再進行補錄。

六、聘用及崗位分配

選聘人員報經市選聘在外任教教師回汝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後,辦理人事調動、編制等手續。選聘人員一律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辦理續聘手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續聘。

選聘人員統一由市教體局根據學校缺編及專業技術崗位空缺等情況,結合考試成績及考核結果進行合理分配。

七、工作要求

選聘工作必須嚴肅工作紀律,堅持程式公開、結果公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等違紀違法行為發生,一經發現並查實,給予相關人員紀律處分。選聘人員如提供的材料失實,取消其選聘資格,三年內不准參加我市組織的各類人事考試、選聘活動。

選聘人員服務三年內不得流動,外出學習須經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否則,解除聘用合同。

八、組織領導

為確保我市選聘在外任教教師回汝工作順利進行,成立汝州市選聘在外任教教師回汝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汝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李充國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市選聘在外任教教師回汝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詳情及報名表請訪問汝州教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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