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記者 王姝)今天下午, 遼寧代表團審議“兩高”報告現場, 全國人大代表、最高檢檢察長曹建明發言時表示, 儘管明年要轉隸, 檢察機關的反貪職能將轉並到監察委員會, 但是最後一年, 檢察機關仍然要履行好查辦職務犯罪的職能。
目前, 北京、浙江、山西等三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 各項工作正在推進中。 按照安排, 監察法將于明年3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 如果審議通過, 那麼監察體制改革將全面啟動, 檢察機關的反貪職能以及機構、人員都將全部轉並到監察委員會。
今天上午向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作工作報告時,
他表示, 今年一方面做好試點地區的轉隸工作, 建立檢察機關與監察委員會的協調銜接機制, 在反腐敗鬥爭中繼續發揮積極作用;另一方面, “非試點地區檢察機關要毫不放鬆抓好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 重點查處權力尋租、利益輸送、拉票賄選、買官賣官等貪污賄賂犯罪, 濫用職權、怠忽職守等失職瀆職犯罪, 嚴肅查辦群眾身邊的‘小官大貪’”。
今天下午, 在遼寧代表團審議現場, 曹建明發言時再度表示:儘管明年要轉制, 但是最後一年當中, 還是要盡職盡責履行好查辦職務犯罪的職能,
發言中, 曹建明還提到,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對檢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檢察機關必須找准切入點切進去, 加強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司法保障。 在“三去一降一補”、處理僵屍產業、化解過剩產能等改革過程中, 矛盾會進入到司法程式中。 檢察機關必須提高自己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能力。
曹建明稱, 加強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司法保障, 檢察機關有多項工作要做, 包括加大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的預防和懲治力度;在規範市場和政府的行為過程中, 通過司法辦案, 促進依法行政, 推動建設法制化的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