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報訊下月起, 本市將調整“社會救助物件”的醫療救助標準, 門診救助、住院救助、大病救助比例均上調10%。
此次醫療救助標準調整涉及本市城鄉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人員、生活困難補助人員及低收入救助人員。
其中, 門診救助比例從70%調整到80%, 全年救助封頂線從4000元調整到6000元, 但享受醫保的救助對象除外;住院救助比例從70%調整到80%, 全年救助封頂線從4萬元調整到6萬元;重大疾病救助比例從75%調整到85%, 全年救助封頂線從8萬元調整到12萬元。
此次調整還涉及民政部門管理的享受原工資40%救濟的上世紀60年代初精簡的退職老職工,
市民政局表示, 該政策旨在按照本市新“醫改”有關要求, 進一步保障困難市民的基本醫療需求, 有效緩解其就醫負擔。 上述困難市民在享受醫療救助後, 個人負擔仍然較重、超出家庭承受能力, 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困難的, 可向戶籍所在地街道申請臨時救助;對於政府救助之後或不符合社會救助政策但確因患病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困難的, 可以由街道協助向慈善組織申請慈善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