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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戰後期國民黨政府的對韓工作

抗日戰爭爆發後, 韓國臨時政府與國民政府一起輾轉遷移到四川重慶。 韓國臨時政府人士認為, 中國抗戰為韓國反日複國運動創造了極其有利的條件。

此前, 該臨時政府主要靠海外韓僑的捐助。 抗戰以後, 尤其是太平洋戰爭爆發後, 海外接濟基本斷絕, 臨時政府主要靠國民政府的資助。 當時的國民黨及其最高統治集團蔣介石等人, 一則考慮到韓國臨時政府的主導者韓國獨立黨與中國國民黨有深遠的歷史關係。 加之, 韓國人民反日複國鬥爭有利於中國的抗戰。 因而一直關注援助韓國臨時政府, 希望他們開展有效的鬥爭, 以便在抗日戰爭勝利後, 取得民族獨立, 並奠立鞏固的中韓關係。 1943年11月, 在反法西斯戰爭關鍵時期, 中、美、英三國政府首腦在開羅聚會, 由於中國方面的努力, 《開羅宣言》鄭重宣佈:戰勝日本後, “於適當時期, 使朝鮮自由獨立”。

韓國臨時政府最初產生時, 雖然有一定的代表性。 但隨著形勢發展, 參加反日運動的韓國志士漸多, 而各自出身背景、教育背景、人際關係、黨派關係不同, 因而黨派紛爭逐漸凸顯出來。 臨時政府一直是以金九為首的韓國獨立黨為主導, 其他黨派如勢力不亞於獨立黨的朝鮮民族革命黨及力量較小的朝鮮民族革命者統一同盟、無政府主義者聯盟、解放聯盟等等, 皆對獨立党獨攬大權及其所主導的韓國臨時政府有所不滿。 但儘管如此, 臨時政府有二十餘年歷史, 且是韓國惟一較具權威性的政府實體, 國民政府不能不首先以它為援助物件。

從抗戰起, 特別是太平洋戰爭後, 國民政府的對韓工作一直主要面對三個問題:一,

如何促進韓國各團體的統一, 從而增強臨時政府的代表性、權威性和活動能力。 二, 如何支援韓國志士組織實際的抗日鬥爭。 三, 如何使韓國臨時政府的合法地位得到國際承認, 以利戰後的中韓關係和遠東和平。 這是三個互相緊密關聯而又十分重要的問題。 而這三個問題直到抗日戰爭勝利, 都沒有解決好。 1945年9月25日, 在國民黨中央黨部召集的各部門聯繫會議上, 吳鐵城、陳立夫等人檢討對韓工作時, 陳氏認為, 沒有使韓國各黨派團結統一, 是失敗;沒有使韓國臨時政府得到承認, 也是失敗。 吳鐵城作為抗戰後期對韓工作的主要協調人, 他自己也認為“過去我們什麼事體都做得不夠, 幫助他們經費也不多, 花了錢不討好。
”[1]下面我們就討論一下, 這一局面是怎樣造成的。

第一個問題, 韓國各黨派何以始終不能團結合作?

由於歷史的原因, 以金九、朴純、趙琬九、趙素昂等為核心的韓國獨立党(其成立可追溯到1919年)一直是韓國臨時政府和臨時議政院的主導力量。 國民黨及國民政府當局認為, 獨立党中若干元老與國民黨淵源甚深, 且其主要領導人金九在韓人中享有一定的聲望。 故以金九為主席的韓國臨時政府應視為韓國反日獨立運動的代表機構, 應作為主要援助對象。 這是國民黨最初受命主管對韓工作的, 當時擔任中央組織部長的朱家驊所極力堅持的主張。 但成立較晚(1935年)的朝鮮民族革命黨也有一定力量和影響力。 且與國民政府軍政部人士頗有關係。

因此對國民黨及國民政府當局的對韓工作能夠產生影響。

1942年10月9日, 蔣介石曾有指示函(給秘書長吳鐵城)稱:“朝鮮內部黨爭無須過分重視”, “不必固執一黨然後援助”。 又稱:“對韓國革命團體之借款, 不限於韓國臨時政府, 而以具有革命力量與對我抗戰有關之團體為物件。 ”[2]蔣的這一指示成為國民黨及軍政當局內一部分人不願只援助臨時政府及獨立黨, 而希望給民革黨以適當援助的一個根據。 但實際上, 將援助分開交給不同的黨派(因獨立党主導臨時政府, 所以中韓雙方人士時常即將臨時政府與獨立黨視同一事), 這本身又不利於韓國各黨派的團結統一。

這一點, 朱家驊、吳鐵城、何應欽都是明白的。 所以,1944年3月10日,吳、朱、何三氏給蔣介石的呈文便說,分別援助可能易滋誤會,反不利團結。似仍將援款交給臨時政府統一支配為好。待今後民革党于複國運動確有成績時,再酌予補助。[3]然而,軍政部門對民革黨一直給予支持。他們比較相信民革党領袖金若山及一部分韓國青年志士的看法,認為臨時政府主席金九及獨立党中趙琬九、樸純等年老、固執、沒有開展局面的實際能力而又作風霸道,所以對民革黨予以同情。而朱家驊則認為,恰是由於軍事委員會政治部及國際問題研究所暗中資助民革黨,所以該黨才能夠與金九領導的獨立党和臨時政府有所爭競。[4]朱家驊極憤歎由於對韓工作事權不一,互有歧見,以致反為韓方黨派所利用,故難以達成促其團結統一的目的。他在給蔣介石的呈文中說:“我方有關機關見解未盡一致,運用指導複間有出於情感,未盡衡諸國策者,無形中不免助長其糾紛,妨礙其工作。”[5]在給宋子文的信中他也說:“韓國事件,委座四年前命弟主辦,而政治部(指軍事委員會政治部――引者)數同志仍問其事,致事權不一,助長韓人內爭。”[6]

既然國民黨與國民政府的對韓工作沒有統一指導思想,又無明確確定的主管機關,以致思想分歧,看法、做法各異,遂難以促成韓國各黨派的統一。

從我們所看到的材料,韓國各黨派――其實主要是獨立黨和民革黨――的爭執主要是兩點,一是臨時政府的權力分配問題,二是中國當局援款的分配問題。

按臨時政府的成員在抗戰前至抗戰初期,一直是韓國獨立黨一黨政府,太平洋戰爭後,民革黨始加入,但獨立黨一直占絕對優勢。如1942年10月成立的第十六屆臨時政府,其國務委員11人中,獨立黨占9人,民革黨僅2人。後幾經調整,至1944年4月,國務委員增至15人,獨立黨占8人,民革黨5人,其他小黨2人。主席則長期由獨立党人士擔任。還有臨時議政院,規定議員名額60人,至1942年實有50人,其中獨立黨27人,民革黨12人。[7]這種情況顯然與雙方實際力量及其在韓僑中的影響遠不相稱。為此,民革黨一再要求改變現狀,並從修改《臨時約憲》入手,使所有反日愛國志士的代表人物均有參與臨時政府和臨時議政院的機會。但金九領導的獨立党或予以拒絕,或予以拖延。

在1943年,金九曾一度辭職相要脅,又指使獨立党議員以退會的方式,使修憲無法進行。根據吳鐵城的部下溫叔萱與金若山面談紀要所反映,金若山頗有忍讓求團結的意願,但金九一派因掌握臨時政府實權和議政院的多數,又控制中國當局的援款,所以有恃無恐,獨斷專行,對民革黨的要求往往不予理睬。民革黨聯絡其他小党,曾有召集海外各地韓僑代表會議的建議。但此項建議在當時環境下,實難以實現。因此,臨時政府的權力分配問題,實際也是臨時政府的權力基礎的普遍性的問題始終未能很好解決。由此,兩黨合作也就始終未能造就良好的政治基礎。

再看中國援款的分配問題。

前面說過,太平洋戰爭爆發後,韓僑的接濟中斷,韓國臨時政府幾乎全靠中國政府的援助。初,每月6萬元,皆交臨時政府主席金九支配。1942年10月,蔣介石批准給予韓國革命一百萬元的借款,但中方對於此款的分配意見不一,而韓國各黨派之間也為此爭論不休,因而直到1944年1月才正式撥付。期間,因經費困難,韓國臨時政府曾數次向朱家驊要求解決經費問題,1943年5月24日,蔣介石批准,自1943年6月起,每月增撥至20萬元。按臨時政府當初申請此項補助費時,曾開列至獨立黨和民革党各1.5萬元的黨務活動經費。

此款大約到7月中旬始正式撥發,但民革黨早有風聞,故一再詢問金九等,要求將民革黨之經費如數撥付,但金九等一直否認有此款,甚至聲稱增發經費為韓奸所造之謠言。後民革党從吳鐵城處得到確實消息,確有此款,於是民革乃攻擊金九等“橫領私飽”中國援款。為反擊民革黨的攻擊,獨立党乃利用此前臨時政府警衛隊手槍失盜事件,稱此為民革党策劃的暗殺金九等人的政治陰謀。一時間,風潮驟起。陷入被動的金九一派,乃於8月30日策動獨立黨的七名國務委員非法辭職,使政府癱瘓。後經中方的一再勸說與韓國中間黨派的調停,金九等才於9月21日複職。隨後在10月份召開的臨時議政院第三十五次會議上,為了壓制民革党,金九一派一面利用自己在議政院的多數,指使獨立党議員拒絕出席會議,一面不顧中方的一再勸解,拒絕補發民革的黨務經費等事件,致使矛盾激化,原定三個星期的會議,竟然持續了將近辦年。

國民黨政府給予韓國臨時政府的援助款遞年增加。1944年8月,蔣介石又批准每月援助100萬元,同時一次性撥預備費500萬。是年11月,又撥房租金400萬。到1945年4月,每月增加至300萬,6月又一次性撥給特別工作費300萬。8月,鑒於物價騰漲,先後兩次撥款5000萬,共一億元,另撥美金20萬。以上援款數額總計起來不能說很大,但中國當時處於艱難抗戰中,也算是盡力而為了。而韓國獨立黨因據有這些援款的支配權,所以能夠始終掌握臨時政府,壓制民革黨。民革黨心有不服,每起爭執,而又無力奈何獨立黨。

在援款分配問題上,國民黨政府有關部門之間亦各持一說。如對於1942年10月批准的一次性援款100萬的分配方法,吳鐵城擬以70萬交給臨時政府,以30萬交給民革黨。他的理由是,從前每月6萬元援款時,給民革党1.5萬元,是3與1之比。此次,100萬元,按7與3之比,大致相差不多。[8]何應欽稱此辦法“至為公允”。[9]而朱家驊堅決主張,此款全交給臨時政府,中國方面不預為分配。[10]而軍委辦公廳的侯成又擬出一案,主張以百分之五十交臨時政府,另百萬之五十作為黨務費和韓僑生活費平均分配給兩黨。[11]國民黨政府內部的不一致,在這個問題上也明顯地表現出來。這當然無助于促成韓國兩黨團結。

照某些韓國志士的客觀批評,韓國各黨派――當然主要是獨立黨和民革黨――不能團結,原因在於兩黨均無大的計畫,沒有把主要精力用在千方百計去發展對敵鬥爭上去。因此“工作不能有進展,政黨勢必出於無原則之黨爭,大部精力消耗於黨爭之中”。他們認為,“解決之道在於不理黨派,不理党爭………集中各地人才,確立運動計畫,展開實際工作”,將一般韓人之注意力與希望轉移到這一方面,“使一般韓人均有工作可做,黨爭可以自解”。[12]這確是很有見地。處在大後方的重慶,心思不用在計畫、部署和指導實際工作,於是臨時政府、臨時議政院的席位問題,中國援款的分配和使用問題,自然就成了他們惟一關心的問題了。

對此,中國當局主管對韓工作的實際工作人員的觀察也可以說明這個問題。在一篇題為《關於扶植朝鮮光復運動之檢討意見》的檔中即有這樣一段話:“平心而論,韓國臨時政府執政諸公雖德高望重,但不無保持地位,排斥異己之私見。革命雖有決心,而方法與行動則缺乏組織與勇氣。斤斤於政府之承認,而忘卻實際工作之推動;角逐於政權之掌握而漠視革命勢力之培養;拘泥於身份之矜持,而忽略同情與友誼之爭取。此實無可諱言者也。”[13]

就這樣,由於韓國臨時政府兩個主要黨派的領導人,不曾把主要精力用於推展實際抗日鬥爭,遂陷入無法止息的黨爭之中。加之,中國當局對韓工作各部門間意見紛歧,無法統一行動,更無法促成韓人之間的團結。因此,韓國愛國運動的統一問題,直到抗戰勝利,始終沒有解決。

第二個問題,如何支持韓國臨時政府開展實際的對日鬥爭。

按理,這本應是對韓工作的中心問題。中韓兩國人民當時的最高利益就是打敗日寇,取得徹底的民族解放。韓國臨時政府只有在抗日鬥爭中取得成績,才能提高自己的威信,取得同胞的支持,爭取國際的承認。而且只有把抗日鬥爭放在第一位,才能消除黨爭,團結一致。但可惜,中國當局和韓國臨時政府領袖諸公,都沒有真正認清這一點,沒有擺正抗日鬥爭的地位。

中國抗戰開始後,以金若山為首的朝鮮民族革命黨組有朝鮮義勇隊。從1938年10月成立到1941年,三年之中,義勇隊所開展的工作主要是政治宣傳,對敵破壞等活動。由於人數有限(初成立時187人,後來並無很大的發展),活動經費亦有限(中國當局月撥一萬二千餘元),故成績不算很大。獨立党金九等人認為,義勇隊還不是軍隊,而是政治宣傳團體,且受中國當局所指定之“朝鮮義勇隊指導委員會”之指揮,不能算是韓國自己的軍隊。1940年2月,金九致函朱家驊稱,獨立党在華北做策動敵軍中韓籍士兵反正,頗有進展,擬組織光復軍。

朱據此呈報蔣介石,提出成立光復軍的建議,蔣介石原則同意。至是年9月,金九等在重慶建立韓國光復軍總司令部,以獨立党的李青天為總司令。但這時還只有空架子,並未真正編制成軍。

中國當局的決策者們一開始並未及時認清支持編練光復軍,從而促使韓國臨時政府把主要人力、財力用於實際抗日鬥爭的重要意義。按理,既然金九等人主動提出編練韓國光復軍的問題,即應予以高度重視,仔細研究,認真規劃,積極援助,借此機會把韓國臨時政府的工作轉移到以領導實際抗日鬥爭為中心的軌道上來,這既有利於解決韓國黨爭問題,也有利於提高韓國臨時政府在國內外的威信,也有利於中國的抗日戰爭。然而事不出此,而是猶豫、遷延,處置多有不當。

一年多以後,1941年7月3日,朱家驊呈文給蔣介石稱:韓國光復軍案,去年3月已奉委座批准,今年5月准商震函,該均已奉准正式成立。“此事輾轉洽商,迄有年餘,尚未見諸實行,彼國人士不無焦灼。”[14]7月18日,蔣介石正式批復,光復軍可以成立,令軍政部草擬相關辦法。至11月,軍政部擬出《光復軍行動準繩九條》,呈蔣介石核准。這個檔極力強調韓國光復軍完全由中國軍事當局,具體說就是由軍委會之參謀總長統轄指揮,對其活動做出許多具體嚴格的限制。其第二條可能是最令韓國方面不滿的。

其條文曰:“韓國光復軍歸本會統轄指揮後,在我國繼續抗戰期間,及該國獨立党臨時政府未推進韓境以前,僅接受我國最高統帥部唯一之軍令,不得接受任何其他軍令,或受其他政治牽制,其與韓國獨立党臨時政府之關係,在受我國軍令期間,仍准保留固有之名義關係。”[15]這裡除了強調“僅接受我國最高統帥部唯一之軍令,不得接受任何其他軍令”之外,還強調不得“受其他政治牽制”,與韓國臨時政府只“保留固有之名義關係”。這與金九等初倡議光復軍,以之為韓國臨時政府領導之國軍的初衷相距甚遠,可以想像,韓方人士對此會有如何感想。

本來,韓國志士既在中國境內從事武裝抗日活動,自應接受中國軍事最高當局的節制。但能否有效地指揮這支武裝力量,切實發揮其配合中國抗戰的作用,主要靠中國方面的組織力和政治影響力。而不是靠一紙文書做出種種規定。事實上,《行動準繩》一開始便遭到韓方的不滿和抵制,後來又被迫取消,使中國當局很被動。

距蔣介石明確批復成立光復軍(1941年7月)之後,又將近7個月,中國當局于光復軍組織工作,中國方面應派遣任命之參謀、政工人員均未落實,經費亦無著落。1942年2月8日,光復總司令李青天與支隊領導人員李范奭致函朱家驊稱,“自奉令受軍事委員會統轄指揮,已逾數月,所有由會派遣之參謀、政工人員迄未到達,因之未能編組完成,經費亦尚未能核定,更屬困難萬分”。[16]頗有焦灼不滿之意。次日,金九致函朱家驊亦說道:光復奉准成立後,“至今數月,尚未蒙實施編制司令部及編練士兵……曷勝焦灼……請…迅予編練,並頒發武裝(已受訓練者),編入抗戰隊伍,以便開始活動,並懇並按月接濟光復軍現有人員之給養,以免凍餒。”[17]為此事,他要求晉見蔣介石,希望最高當局督促進行。又過了5個月後,朱家驊函複李青天,告稱光復軍參謀長及政訓處長方已發表(參謀長任命的命令是1942年3月,大概公開發表的時間要晚些)。從蔣介石原則同意成立光復軍(1940年3月)到此時已是兩年又四個月,從正式批復成立光復軍並下令軍政部擬具辦法,到此也將近一年了。在抗戰中,處理與抗日戰爭相關之軍事問題,遷延如此之久,亦可見國民黨當局工作作風之差。

同樣令人遺憾的是,光復自成立伊始,就一直存在黨派鬥爭。前面提到,光復軍成立前,原有金若山領導之朝鮮義勇隊,但國民黨當局對金若山領導的朝鮮民族革命党一直不信任,最主要的理由是該党及其領導的義勇隊與中共有聯繫。按當時國共合作,聯合抗日,只要抗日,就應當予以承認,並與之合作。乃金九等取排斥態度,必欲另行成立光復軍。此意恰與國民黨當局對朝鮮義勇隊持猜忌態度相符合。光復成立後,對義勇隊施加許多壓力後,始將其合併入光復軍。可以想像,在一直存在激烈黨爭的情形下,義勇隊之被迫併入光復軍,原非情願。此後,又發生抵牾與摩擦自在情理之中。

在前述金九1942年2月9日給朱家驊的信中曾提到:“朝鮮義勇隊自一、二、三各區隊隊員全部自動渡河北上後,所余少數幹部十數人,本應歸屬于韓國光復軍混合組織,以期武裝統一。而頃因主管軍事當局擬另編組朝鮮義勇軍,與韓國光復軍分途並行。事果屬實,則不但有礙統一,恐有摩擦之憂慮。”[18]這裡不但透露出光復軍與原朝鮮義勇隊之矛盾,而且也透露出,國民黨主管此事的軍事當局內部亦有分歧。1942年9月12日,朱家驊在給蔣介石的報告中提到,光復軍“正副統率人員代表兩種不能相容之思想,致集中意志統一軍令,均感困難。”而“我方有關機關見解未盡一致,運用指導複間有出於情感,未盡衡諸國策者,無形中不免助長其糾紛,妨礙其工作。”[19]

剛剛就任光復軍總司令部政訓處長不久即辭職的軍委政治部幹部王平一給朱家驊的信中進一步揭示這種情況。他在信中說:“光復軍目前困難之癥結在軍事委員會辦公廳軍事處主持其事之侯成同志,成見太深,故意培養兩個系統。”[20]所謂“培養兩個系統”,聯繫金九前函指稱“主管軍事當局擬另新編組朝鮮義勇軍,與韓國光復軍分途並行”云云,便可互相證實:金九、王平一所說均非虛構。我們從《尹呈輔先生訪問紀錄》中光復軍幹部李范奭關於侯成不尊重韓國人士的一段談話,[21]更可見出國民黨軍政幹部的素質欠缺,不能勝任其所負責任。

由於《光復軍行動準繩九條》一直未得到韓方認同,在實際工作中又存在著類似侯成那種不尊重韓方人士的情況,再加上請領經費、裝備常有不順利的情形,在韓國人士方面漸有積怨。他們首先提出廢除光復軍行動準繩的問題。韓國臨時政府議政院第34次會議(1942年10-11月)曾要求新一屆國務委員會三個月內必須交涉取消“行動準繩”,否則應引咎辭職並將直接聲明該準繩作廢。同時,甚至擬將臨時政府遷至美國,足見積怨之深。1943年2月,韓國臨時政府外務部長趙素昂正式與中國當局交涉取消“準繩”,並提出另立“中韓互助軍事協定”。起初,軍政部門拒而不納。至1944年,國民黨當局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呈報蔣介石,蔣遂批示取消該“準繩”,明確光復該隸韓國臨時政府,撤出光復軍中之中國人員。到1945年,中方擬定“援助光復軍辦法”,其中有“中國軍事當局派聯絡參謀若干人聯絡並協助光復軍工作”一條[22]。韓方仍極反對,最後亦不得不取消。後來,美國人介入中國戰區,韓國光復軍竟完全背著中方與美國軍方訂立合作訓練的辦法。

韓國光復軍的問題自然不能完全歸咎於中國當局處置不當。光復成立三年多,一無成績,“形同虛設”[23]。蓋光復成立之時,即未按戰鬥部隊來對待,而以培養軍事幹部為主。其初編入光復軍人員100余人,其一般隊員,皆按少尉軍官待遇。當時隊員多系曾受正規軍事訓練之軍事幹部,這一做法尚無問題。後來,由敵軍反正過來,或被俘後稍加教育編入光復軍者也一例對待,就非常不妥。按光復軍每月經費二萬元,雖不算很多,但在中國艱難抗戰情形下,亦不算太少。共產黨所領導的抗日遊擊隊,根本沒有什麼固定經費支持,他們靠紮根於人民群眾之中,得到人民群眾的援助,艱苦奮鬥,不怕困難,以繳獲敵人的武裝裝備自己,這些是光復軍完全做不到的。光復軍司令部設在重慶,其主要人員都在大後方,並參與韓國各派黨爭,他們在抗日實際鬥爭上做不出成績是勢所必然的。

第三個問題,如何幫助韓國臨時政府爭得國際承認。

韓國臨時政府早在1919年即在中國成立。1921年10月,該臨時政府總理兼外務部長申圭植曾到廣州拜訪護法政府並受到孫中山的接見。孫中山當時即表示“承認韓國臨時政府一節,原則上毫無問題。”[24]只是當時護法政府自身亦尚未取得國際承認,故一切須待北伐勝利後再說。後來的國民黨政府高層人士皆知道這一歷史淵源。故國民黨當局原則上一直認為承認韓國臨時政府“原則上沒有問題”,只是需要選擇適當的時機。

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漸形成以美國為首的反法西斯聯盟,中美關係亦漸趨密切。韓國臨時政府方面加緊活動,屢屢催促中國當局予以正式承認。還在1940年5月,韓國臨時政府主席金九即通過中統的管道提出承認臨時政府的要求。7月7日,金九又在《大公報》發表談話,公開提出承認臨時政府的問題。1942年1月30日,金九又向中國當局提出《關於承認韓國臨時政府之節略》,“節略”對於中國政府對韓國臨時政府之承認“迄今未見諸事實”,頗露不滿之意。文中說:“值茲國際局勢,為反侵略陣線日益進展之時,乃千載難逢之機會。………目前中國已成為世界四強之一,為世所公認,倘以領導東方各民族革命者之資格,重踐前言(指孫中山之談話――引者),率先承認韓國臨時政府,並提請同盟各國一致承認,提高其國際地位,俾達成光復舊疆之目的,則不僅全韓民眾歡欣鼓舞,即世界友邦亦必更為贊佩。”[25]“節略”中還強調,承認韓國臨時政府有利於韓國各黨派力量的統一,還可牽制或避免將來蘇聯支持成立另一個韓國政府。同年8月26日,臨時政府國務委員、獨立党的重要領導成員朴純致函國民政府立法院長孫科,要求“中國當局諸公,首先於敝亡國紀念日(8月29日)承認敝臨時政府,為各盟國倡。”[26]

1944年,韓國臨時政府更為迫切地頻頻催促中國當局率先承認韓國臨時政府。6月29日,臨時政府向國民黨五屆十二中全會遞交“備忘錄”,要求全會作出承認臨時政府的決議,並列出九條理由說明中國應首先承認韓國臨時政府。概括起來說是四個方面:(1)韓國臨時政府是唯一的與日寇對抗的韓國政權機關,且已得各黨派的一致擁護。(2)承認之後必更激勵三千萬韓胞之反日決心與鬥爭力量,對同盟國貢獻更大。(3)打破和防止日寇扶植傀儡政權的陰謀。(4)加深中韓友誼,提高中國在亞洲被壓迫民族問題上的發言權。[27]7月3日,臨時政府主席金九致函蔣介石,要求國民政府“慨予首先承認,敝國臨時政府。”[28]9月5日,金九又再以“備忘錄”的形式,向蔣介石要求承認,稱:“值此千載難過(逢)之好機(會),如蒙貴國政府予以合法的承認,俾得參列於國際隊伍,則前途光明應無限量。”[29]但“承認”的問題直至1945年8月,日本戰敗,仍未解決。8月24日,金九還再次向蔣介石提交“備忘錄”,“敬懇貴政府體察兩黨近三十年悠久歷史關係,除兩黨永久互派代表聯絡外,請向同盟各國再予提議,承認敝臨時政府,於最短時間內俾見實現。”[30]

韓國臨時政府在不斷催促中國政府率先予以承認的同時,也曾屢次直接向美國政府提出承認的要求。但美方反應一直很冷淡。早在1941年2月,美國特使居裡訪問重慶期間,韓國臨時政府即將金九致羅斯福總統要求承認的信函遞交居裡。但美方對此信未予答覆。同年7月14日,臨時政府駐美代表李承晚向美國國務院遞交金九致羅斯福,趙素昂致赫爾國務卿要求承認的信及李承晚受任駐美代表的證書,竟被美方退回。1942年3月24日,李承晚再度致函赫爾,要求承認韓國臨時政府,仍未引起美方重視。[31]1944年3月,臨時政府極力爭取派代表赴美活動,因美方不予簽證而未果。5月,臨時政府外務部長趙素昂會見美國駐華大使,當面陳述要求承認的理由。

同年6月,臨時政府在重慶分別向美、蘇、英等30多個國家的駐華使節遞交要求承認的“備忘錄”,美方仍未作出積極反應。1945年6月,美國國務院遠東司代理司長以代理國務卿的名義致函李承晚,第一次正式地表達美方意見稱:“韓國臨時政府從未在朝鮮任何地區行使過行政權力,而且在今天也不能被認為是朝鮮人民的代表。甚至在流亡海外的朝鮮人中,它的追隨者也是有限的。……由於這些及其他一些原因,國務院未承認韓國臨時政府。”[32]

顯然,韓國臨時政府爭取獲得美國的承認是完全失敗的。現在讓我們回過頭來檢視一下,原本原則上贊成承認韓國臨時政府的中國國民黨政府當局,是如何應對韓方的請求,以及為什麼最終也沒有承認韓國臨時政府。

原來,在太平洋戰爭爆發前夕,國民黨政府中負責對韓工作的官員即開始擬議準備承認韓國臨時政府。1941年11月1日,時任中統局副局長的徐恩曾寫信給國民黨中央組織部長兼中統局長的朱家驊,陳說金九“要求承認臨時政府”之事,並提出他本人的意見,認為此事,“在目前世界局勢下,似可酌予照辦”。[33]11月22日,朱家驊覆信中說:“承認問題,迭與郭外長(郭泰祺――引者)商談,並得各方贊同,不久當可實現矣。”[34]但朱家驊未免過於樂觀。他作為黨務官僚,于國民黨同韓國獨立黨的歷史淵源考慮過重,而於其他方面考量不足。事情遷延經年,未有結果。

1942年8月下旬,由國民黨軍委會人員擬稿《對國在華革命力量扶助運用指導方案》,其中第三點提到“於適當時期先他國而承認韓國臨時政府”。朱家驊於9月12日向蔣介石報告對韓工作,談到處理政治問題時說:“查承認韓國臨時政府問題,經本年6月18日詳陳在案。此事就促成韓國內部團結而論亦至為必要。”[35]9月25日,朱氏在致宋子文的信中卻又說道:“原定雙十節(指1941年雙十節)承認臨時政府,已奉允可,以韓共派策動政治部同志反對,故委座又主慎重。自兄春夏來電後,意又頗動,迭交軍委會高級幕僚會議研究,均主早日承認。惟敬之對弱小民族素無興趣,跌持異議。繼交中常會研究,亦均主承認,哲生、季陶、鐵城等尤堅持,因敬之力爭,………俟日俄開戰後再承認,現正呈核。”[36]10月9日,蔣介石批復吳鐵城關於前述軍委會所擬《對韓國在華革命力量扶助運用指導方案要點》,指示“確定先他國而承認韓國臨時政府之原則可照辦。”[37]

綜合朱家驊的信件,軍委會擬稿及蔣介石批復,可以推斷,國民黨內對韓工作有關官員多數傾向早日承認的方案。但由於軍政部門以何應欽為主要代表的一部分人“迭持異議”,蔣介石轉取慎重態度,只確定於適當時期“先他國而承認”的原則。而事實是中國“先他國而承認”的原則也始終未得實現。直到1943年11月開羅會議,中、美、英三國首腦聯合聲明,確認戰勝日本後,適當時期使韓國實現自由獨立。隨後到1944年,承認韓國臨時政府的問題又屢次提上日程。這年6月,韓國臨時政府向中國國民黨五屆十二中全會遞交備忘錄,要求中國率先承認臨時政府,並推動他國予以承認。同時,該臨時政府又分別向三十多個國家發出要求承認的備忘錄。

國民黨中央秘書長吳鐵城于8月初向蔣介石呈報,由各有關部門會商“處理韓國問題之原則”上呈文中,講到承認問題時說:“外交部意見,以為應與美、英兩國採取一致行動”。因為美、英政府有“目前韓國臨時政府不能代表朝鮮內部人民意思及恐易啟蘇聯誤會之兩點顧慮”,所以承認問題“仍以稍待為妥”。吳氏自稱“對此均表同意”。[38]很明顯,開羅會議後,中國當局在考慮承認韓國臨時政府問題時,很大程度上受到美、英兩國,尤其是美國的牽制。所以,儘管當年9月,具有戰時准民意機構性質的國民參政會通過了從速承認韓國臨時政府的議案,國民黨當局直到抗戰勝利亦仍無所作為。以至後來韓國臨時政府人員返回朝鮮時,只能以個人身份返回,在華活動27年的韓國臨時政府竟無形消滅。

綜觀有關承認韓國臨時政府問題的各方面,其最終結果既令韓方志士大失所望,亦全出中方人士意料之外。究其原因,筆者以為可以從三個方面分析。

首先從韓國臨時政府方面來看,它要贏得別人的承認,就必須證明自己是受到擁護,有代表性和權威性的政權。但實際上它沒有具備這種條件。臨時政府長期由金九為首的韓國獨立黨一手控制。太平洋戰爭後,經中國當局多方努力推動,到1942年才促使獨立黨接納朝鮮民族革命党加入臨時政府,而此後其內部鬥爭仍然不斷發生,有時竟愈演愈烈。同時,該臨時政府與國內民眾聯繫甚少,所以它的代表性和權威性就不能不受到懷疑。

中國當局亦曾批評“現臨時政府於國際以及其國內號召力甚微,而內部糾紛迭起,對在華韓僑亦無法統一領導,組織渙散,直不及一同鄉會”。[39]其次,韓國臨時政府要贏得承認,還應該在對日鬥爭中有明顯的實績可述。然而在這方面,他們的表現同樣令人失望。主持對韓工作的中國官員認為“韓國(臨時)政府寄居中國十有餘年,徒有名稱,未能開展實際工作”。[40]1944年,中國當局為推動韓國臨時政府積極開展其國內反日活動,曾一次整借五百萬原,“原期能於國內工作有所發展,不意荏苒經年,一無表現。”[41]

既然韓國臨時政府自己不能團結統一,對於朝鮮人民及各黨派力量缺乏代表性和權威性,又沒有相當的工作實績。則中國當局在承認問題上便不可能無所猶疑。

尤不應忘記,在承認韓國臨時政府問題上,中國當局受到美國方面越來越大的影響。前面提到,1942年國民黨政府對承認問題一度趨向積極,他們把“準備承認”的決定通告美國方面。5月1日,美國國務卿致電駐華大使高斯說明美國的立場,信中說,美國方面鑒於“第一,現有爭取朝鮮獨立的各韓人組織之間的不團結;第二,在朝鮮境外的各個組織可能同朝鮮國內的民眾缺乏聯繫。”因而,美國不準備承認所謂臨時政府。信中還強調,中國政府給予的“即使是臨時性的承認,也可能會使朝鮮人民認為,他們在獨立後選擇自己政府的權利,已被盟國某成員的行為所限制了。”[42]如果說此時美國還是比較委婉地表示不希望中國當局承認韓國臨時政府的立場,那麼到了開羅會議後,到了1944年,它的態度就變得更為明確而強硬了。

1944年,國民黨政府人士曾再度積極推動承認韓國臨時政府,其中國民黨宣傳部長梁寒操主張承認臨時政府在《大公報》上發表,尤為引人注意。6月12日,美國國務卿致電駐華大使高斯說,美國政府不會“對中國政府事先未與我們充分磋商就承認一個韓人政府毫不介意”,並進一步指出:“在開羅宣言的框架下,中國政府似乎不太可能在未與締約各方事先磋商的情況下,在韓國承認問題上獨行其事。”[43]很明顯,在美國人看來,中國在涉及韓國的重大問題上,已沒有單獨行動的自由。所以從前所定“先他國而承認”的原則已無從落實了。

國民黨政府在承認韓國臨時政府問題上,猶疑而無定見,使自己失信于韓方,受制于美方,陷入很尷尬的境地。其實,國民黨政府有兩次機會可以資助做出決定,承認韓國臨時政府,造成既成事實,為戰後解決韓國問題預留于己有利的地步。一次是太平洋戰爭前,反法西斯聯盟尚未形成,中國在處理自己周邊問題有較多的自主空間。美、英兩國對承認韓國臨時政府雖有所保留,但亦未必公開與中國政府作對。第二次是太平洋戰爭爆發後,其初期,美、英尚無暇更多考慮遠東各小國的問題。

正如美國國務卿赫爾所說:“鑒於中國的地理位置和與其鄰國歷史上的聯繫,美國政府是否應對中國政府決定採取的任何舉動表示強烈反對,須慎重考慮。”[44]意即如果中國政府斷然宣佈承認韓國臨時政府,美國在當時也只好面對既成事實。但如果採取了率先承認的行動,中國當局就必須下決心,用大力量解決韓國各黨派的團結統一和支持他們在對日鬥爭中做出顯著實績,否則,承認便可能使自己背上更大的包袱。

但是國民黨政府自身的權威性就有其脆弱的一面,內部又每多分歧,所以也就抓不住機會,下不了決心,採取承認韓國臨時政府的步驟。從很多文獻上看出,到抗戰後期,國民黨政府在韓國問題上,又多了一層顧慮,即擔心蘇聯的反應。

一個自身權威性有限,內部不統一,工作缺乏效率的政府,又面對美、英、蘇大國的多方牽制(英國在亞洲有許多殖民地,故對韓國獨立相關的問題均取消極態度),再加上像蔣介石等一般國民黨的政治家,亦如近代中國的大多數政治家一樣,往往長於內鬥,而拙於外交。因此,在韓國臨時政府的問題上,陷入進退失據的窘境,也就不奇怪了。

[1] 見《韓國越南泰國問題座談會紀錄》,臺灣黨史會藏《中韓關係專檔·日本投降後韓國問題卷》。

[2] 見楊昭全等編《關內地區朝鮮人民反日獨立運動資料彙編》,上冊,第692頁,遼寧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3] 吳鐵城、何應欽、朱家驊:《呈報研商扶助韓國革命借款之意見》,《中韓關係專檔·臨時政府借款卷》。

[4] 朱家驊致吳鐵城函(1944年4月19日),見《中韓關係專檔·有關韓國問題卷》。

[5] 《朱家驊呈蔣總裁為處理韓國問題以光復軍為最主要問題簽呈》(1942年9月12日),《國民政府與韓國獨立運動史料》,第407頁,臺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史料叢刊之七,1988年出版。

[6] 《朱家驊複宋子文電述辦理韓國事件經過函》(1942年9月25日),《國民政府與韓國獨立運動史料》,第571頁,臺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史料叢刊之七,1988年出版。

[7] 見楊昭全等編《關內地區朝鮮人民反日獨立運動資料彙編》,上冊,第597-599頁,遼寧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8] 吳鐵城致朱家驊、何應欽函(1943年1月18日),《中韓關係專檔·韓國臨時政府借款卷》。

[9] 何應欽致吳鐵城函(1943年1月30日),《中韓關係專檔·韓國臨時政府借款卷》。

[10] 朱家驊致吳鐵城函(1943年1月20日),《中韓關係專檔·韓國臨時政府借款卷》。

[11] 《對於韓國革命借款一百萬元分配意見》,《中韓關係專檔·韓國臨時政府借款卷》。

[12] 孫鬥煥:《泛論韓國問題》,《中韓關係專檔·有關韓國問題卷》。

[13] 《中韓關係專檔·扶助韓國光復運動卷》。

[14] 《朱家驊呈蔣介總裁為光復軍已奉准成立懇令主管機構從速照辦並請召見金九等四人簽呈》,第314頁,《國民政府與韓國獨立運動史料》,臺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史料叢刊之七,1988年出版。

[15]《光復軍行動準繩九條》,引自楊昭全等編《關內地區朝鮮人民反日獨立運動資料彙編》,下冊,第1054頁,遼寧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16] 《李青天、李范奭致朱家驊為光復軍請派人員迄未到達經費亦未核准請予格外關拂俾早日組織完成函》,《國民政府與韓國獨立運動史料》,第362-363頁,臺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史料叢刊之七,1988年出版。

[17] 《金九致朱家驊為附奉節略請簽呈蔣委座並轉賜覲見之機會函》,《國民政府與韓國獨立運動史料》,第379頁。

[18] 《金九致朱家驊為附奉節略請簽呈蔣委座並轉賜覲見之機會函》,《國民政府與韓國獨立運動史料》,第378頁。

[19] 《朱家驊呈蔣總裁為處理韓國問題以光復軍為最主要問題簽呈》),《國民政府與韓國獨立運動史料》,第407頁。

[20] 《王平一致朱家驊為已辭光復軍政訓處長職並希望中央黨部另成立專管機關函》(1942年7月28日),《國民政府與韓國獨立運動史料》,第402-403頁。

[21] 見徐有威:《尹呈輔先生訪問紀錄:韓國光復軍研究中一份值得注意的史料》,載復旦大學韓國研究中心編《韓國研究論叢》第5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年版。

[22] 《韓國光復軍中韓兩方面商定辦法草案》;《關於韓國光復軍各項亟待洽商之問題》,均見《中韓關係專檔·韓國光復軍卷》。

[23] 《黃紹美(就光復軍問題)向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提出之報告》,見《關內地區朝鮮人民反日獨立運動資料彙編》,下冊,第1050頁,遼寧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24] 孫中山:《接見韓國專使申圭植的談話》,《孫中山集外集》第256頁,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25] 見石源華編著《韓國獨立運動與中國》,第350-351頁,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26] 《濮純(即樸純)致孫科函》,《關內地區朝鮮人民反日獨立運動資料彙編》,上冊,第677頁,遼寧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27] 詳參石源華編著《韓國獨立運動與中國》,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88-490頁。

[28] 見《關內地區朝鮮人民反日獨立運動資料彙編》,第682頁,遼寧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29] 《關內地區朝鮮人民反日獨立運動資料彙編》,第684頁,遼寧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30] 《關內地區朝鮮人民反日獨立運動資料彙編》,第687頁,遼寧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31] 見吳景平:《評美國政府對承認韓國臨時政府所持的態度》,載《韓國獨立運動血史新論》第289頁,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32] 《代理國務卿致駐美韓國委員會主席李承晚》,《美國外交文件中有關韓國臨時政府史料選編(續)》,載復旦大學韓國研究中心編《韓國言論論叢》第五輯,第238-239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年版。

[33]《徐恩曾致朱家驊為派汪榮生與金九等接洽並以獨立黨最有希望函》,《國民政府與韓國獨立運動》,第557-558頁。

[34] 《國民政府與韓國獨立運動》,第559頁。

[35] 《國民政府與韓國獨立運動》,第409頁。

[36] 《朱家驊複宋子文電述辦理韓國事件經過函》(1942年9月25日),《國民政府與韓國獨立運動史料》,第571頁

[37] 《關內地區朝鮮人民反日獨立運動資料彙編》,第693頁,遼寧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38] 《關內地區朝鮮人民反日獨立運動資料彙編》,第698頁,遼寧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39] 《會商韓國問題報告》(1944年3月),《中韓關係專檔·有關韓國問題卷》。

[40] 同上。

[41] 《關於扶助朝鮮光復運動之檢討意見》,《關內地區朝鮮人民反日獨立運動資料彙編》,第704-705頁,遼寧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42] 《國務卿致駐華大使高斯》(1942年5月1日),《美國外交文件中有關韓國臨時政府史料選編(續)》,載復旦大學韓國研究中心編《韓國言論論叢》第五輯,第219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年版。

[43] 同上,第230-231頁。

[44] 同上,第218頁。

所以,1944年3月10日,吳、朱、何三氏給蔣介石的呈文便說,分別援助可能易滋誤會,反不利團結。似仍將援款交給臨時政府統一支配為好。待今後民革党于複國運動確有成績時,再酌予補助。[3]然而,軍政部門對民革黨一直給予支持。他們比較相信民革党領袖金若山及一部分韓國青年志士的看法,認為臨時政府主席金九及獨立党中趙琬九、樸純等年老、固執、沒有開展局面的實際能力而又作風霸道,所以對民革黨予以同情。而朱家驊則認為,恰是由於軍事委員會政治部及國際問題研究所暗中資助民革黨,所以該黨才能夠與金九領導的獨立党和臨時政府有所爭競。[4]朱家驊極憤歎由於對韓工作事權不一,互有歧見,以致反為韓方黨派所利用,故難以達成促其團結統一的目的。他在給蔣介石的呈文中說:“我方有關機關見解未盡一致,運用指導複間有出於情感,未盡衡諸國策者,無形中不免助長其糾紛,妨礙其工作。”[5]在給宋子文的信中他也說:“韓國事件,委座四年前命弟主辦,而政治部(指軍事委員會政治部――引者)數同志仍問其事,致事權不一,助長韓人內爭。”[6]

既然國民黨與國民政府的對韓工作沒有統一指導思想,又無明確確定的主管機關,以致思想分歧,看法、做法各異,遂難以促成韓國各黨派的統一。

從我們所看到的材料,韓國各黨派――其實主要是獨立黨和民革黨――的爭執主要是兩點,一是臨時政府的權力分配問題,二是中國當局援款的分配問題。

按臨時政府的成員在抗戰前至抗戰初期,一直是韓國獨立黨一黨政府,太平洋戰爭後,民革黨始加入,但獨立黨一直占絕對優勢。如1942年10月成立的第十六屆臨時政府,其國務委員11人中,獨立黨占9人,民革黨僅2人。後幾經調整,至1944年4月,國務委員增至15人,獨立黨占8人,民革黨5人,其他小黨2人。主席則長期由獨立党人士擔任。還有臨時議政院,規定議員名額60人,至1942年實有50人,其中獨立黨27人,民革黨12人。[7]這種情況顯然與雙方實際力量及其在韓僑中的影響遠不相稱。為此,民革黨一再要求改變現狀,並從修改《臨時約憲》入手,使所有反日愛國志士的代表人物均有參與臨時政府和臨時議政院的機會。但金九領導的獨立党或予以拒絕,或予以拖延。

在1943年,金九曾一度辭職相要脅,又指使獨立党議員以退會的方式,使修憲無法進行。根據吳鐵城的部下溫叔萱與金若山面談紀要所反映,金若山頗有忍讓求團結的意願,但金九一派因掌握臨時政府實權和議政院的多數,又控制中國當局的援款,所以有恃無恐,獨斷專行,對民革黨的要求往往不予理睬。民革黨聯絡其他小党,曾有召集海外各地韓僑代表會議的建議。但此項建議在當時環境下,實難以實現。因此,臨時政府的權力分配問題,實際也是臨時政府的權力基礎的普遍性的問題始終未能很好解決。由此,兩黨合作也就始終未能造就良好的政治基礎。

再看中國援款的分配問題。

前面說過,太平洋戰爭爆發後,韓僑的接濟中斷,韓國臨時政府幾乎全靠中國政府的援助。初,每月6萬元,皆交臨時政府主席金九支配。1942年10月,蔣介石批准給予韓國革命一百萬元的借款,但中方對於此款的分配意見不一,而韓國各黨派之間也為此爭論不休,因而直到1944年1月才正式撥付。期間,因經費困難,韓國臨時政府曾數次向朱家驊要求解決經費問題,1943年5月24日,蔣介石批准,自1943年6月起,每月增撥至20萬元。按臨時政府當初申請此項補助費時,曾開列至獨立黨和民革党各1.5萬元的黨務活動經費。

此款大約到7月中旬始正式撥發,但民革黨早有風聞,故一再詢問金九等,要求將民革黨之經費如數撥付,但金九等一直否認有此款,甚至聲稱增發經費為韓奸所造之謠言。後民革党從吳鐵城處得到確實消息,確有此款,於是民革乃攻擊金九等“橫領私飽”中國援款。為反擊民革黨的攻擊,獨立党乃利用此前臨時政府警衛隊手槍失盜事件,稱此為民革党策劃的暗殺金九等人的政治陰謀。一時間,風潮驟起。陷入被動的金九一派,乃於8月30日策動獨立黨的七名國務委員非法辭職,使政府癱瘓。後經中方的一再勸說與韓國中間黨派的調停,金九等才於9月21日複職。隨後在10月份召開的臨時議政院第三十五次會議上,為了壓制民革党,金九一派一面利用自己在議政院的多數,指使獨立党議員拒絕出席會議,一面不顧中方的一再勸解,拒絕補發民革的黨務經費等事件,致使矛盾激化,原定三個星期的會議,竟然持續了將近辦年。

國民黨政府給予韓國臨時政府的援助款遞年增加。1944年8月,蔣介石又批准每月援助100萬元,同時一次性撥預備費500萬。是年11月,又撥房租金400萬。到1945年4月,每月增加至300萬,6月又一次性撥給特別工作費300萬。8月,鑒於物價騰漲,先後兩次撥款5000萬,共一億元,另撥美金20萬。以上援款數額總計起來不能說很大,但中國當時處於艱難抗戰中,也算是盡力而為了。而韓國獨立黨因據有這些援款的支配權,所以能夠始終掌握臨時政府,壓制民革黨。民革黨心有不服,每起爭執,而又無力奈何獨立黨。

在援款分配問題上,國民黨政府有關部門之間亦各持一說。如對於1942年10月批准的一次性援款100萬的分配方法,吳鐵城擬以70萬交給臨時政府,以30萬交給民革黨。他的理由是,從前每月6萬元援款時,給民革党1.5萬元,是3與1之比。此次,100萬元,按7與3之比,大致相差不多。[8]何應欽稱此辦法“至為公允”。[9]而朱家驊堅決主張,此款全交給臨時政府,中國方面不預為分配。[10]而軍委辦公廳的侯成又擬出一案,主張以百分之五十交臨時政府,另百萬之五十作為黨務費和韓僑生活費平均分配給兩黨。[11]國民黨政府內部的不一致,在這個問題上也明顯地表現出來。這當然無助于促成韓國兩黨團結。

照某些韓國志士的客觀批評,韓國各黨派――當然主要是獨立黨和民革黨――不能團結,原因在於兩黨均無大的計畫,沒有把主要精力用在千方百計去發展對敵鬥爭上去。因此“工作不能有進展,政黨勢必出於無原則之黨爭,大部精力消耗於黨爭之中”。他們認為,“解決之道在於不理黨派,不理党爭………集中各地人才,確立運動計畫,展開實際工作”,將一般韓人之注意力與希望轉移到這一方面,“使一般韓人均有工作可做,黨爭可以自解”。[12]這確是很有見地。處在大後方的重慶,心思不用在計畫、部署和指導實際工作,於是臨時政府、臨時議政院的席位問題,中國援款的分配和使用問題,自然就成了他們惟一關心的問題了。

對此,中國當局主管對韓工作的實際工作人員的觀察也可以說明這個問題。在一篇題為《關於扶植朝鮮光復運動之檢討意見》的檔中即有這樣一段話:“平心而論,韓國臨時政府執政諸公雖德高望重,但不無保持地位,排斥異己之私見。革命雖有決心,而方法與行動則缺乏組織與勇氣。斤斤於政府之承認,而忘卻實際工作之推動;角逐於政權之掌握而漠視革命勢力之培養;拘泥於身份之矜持,而忽略同情與友誼之爭取。此實無可諱言者也。”[13]

就這樣,由於韓國臨時政府兩個主要黨派的領導人,不曾把主要精力用於推展實際抗日鬥爭,遂陷入無法止息的黨爭之中。加之,中國當局對韓工作各部門間意見紛歧,無法統一行動,更無法促成韓人之間的團結。因此,韓國愛國運動的統一問題,直到抗戰勝利,始終沒有解決。

第二個問題,如何支持韓國臨時政府開展實際的對日鬥爭。

按理,這本應是對韓工作的中心問題。中韓兩國人民當時的最高利益就是打敗日寇,取得徹底的民族解放。韓國臨時政府只有在抗日鬥爭中取得成績,才能提高自己的威信,取得同胞的支持,爭取國際的承認。而且只有把抗日鬥爭放在第一位,才能消除黨爭,團結一致。但可惜,中國當局和韓國臨時政府領袖諸公,都沒有真正認清這一點,沒有擺正抗日鬥爭的地位。

中國抗戰開始後,以金若山為首的朝鮮民族革命黨組有朝鮮義勇隊。從1938年10月成立到1941年,三年之中,義勇隊所開展的工作主要是政治宣傳,對敵破壞等活動。由於人數有限(初成立時187人,後來並無很大的發展),活動經費亦有限(中國當局月撥一萬二千餘元),故成績不算很大。獨立党金九等人認為,義勇隊還不是軍隊,而是政治宣傳團體,且受中國當局所指定之“朝鮮義勇隊指導委員會”之指揮,不能算是韓國自己的軍隊。1940年2月,金九致函朱家驊稱,獨立党在華北做策動敵軍中韓籍士兵反正,頗有進展,擬組織光復軍。

朱據此呈報蔣介石,提出成立光復軍的建議,蔣介石原則同意。至是年9月,金九等在重慶建立韓國光復軍總司令部,以獨立党的李青天為總司令。但這時還只有空架子,並未真正編制成軍。

中國當局的決策者們一開始並未及時認清支持編練光復軍,從而促使韓國臨時政府把主要人力、財力用於實際抗日鬥爭的重要意義。按理,既然金九等人主動提出編練韓國光復軍的問題,即應予以高度重視,仔細研究,認真規劃,積極援助,借此機會把韓國臨時政府的工作轉移到以領導實際抗日鬥爭為中心的軌道上來,這既有利於解決韓國黨爭問題,也有利於提高韓國臨時政府在國內外的威信,也有利於中國的抗日戰爭。然而事不出此,而是猶豫、遷延,處置多有不當。

一年多以後,1941年7月3日,朱家驊呈文給蔣介石稱:韓國光復軍案,去年3月已奉委座批准,今年5月准商震函,該均已奉准正式成立。“此事輾轉洽商,迄有年餘,尚未見諸實行,彼國人士不無焦灼。”[14]7月18日,蔣介石正式批復,光復軍可以成立,令軍政部草擬相關辦法。至11月,軍政部擬出《光復軍行動準繩九條》,呈蔣介石核准。這個檔極力強調韓國光復軍完全由中國軍事當局,具體說就是由軍委會之參謀總長統轄指揮,對其活動做出許多具體嚴格的限制。其第二條可能是最令韓國方面不滿的。

其條文曰:“韓國光復軍歸本會統轄指揮後,在我國繼續抗戰期間,及該國獨立党臨時政府未推進韓境以前,僅接受我國最高統帥部唯一之軍令,不得接受任何其他軍令,或受其他政治牽制,其與韓國獨立党臨時政府之關係,在受我國軍令期間,仍准保留固有之名義關係。”[15]這裡除了強調“僅接受我國最高統帥部唯一之軍令,不得接受任何其他軍令”之外,還強調不得“受其他政治牽制”,與韓國臨時政府只“保留固有之名義關係”。這與金九等初倡議光復軍,以之為韓國臨時政府領導之國軍的初衷相距甚遠,可以想像,韓方人士對此會有如何感想。

本來,韓國志士既在中國境內從事武裝抗日活動,自應接受中國軍事最高當局的節制。但能否有效地指揮這支武裝力量,切實發揮其配合中國抗戰的作用,主要靠中國方面的組織力和政治影響力。而不是靠一紙文書做出種種規定。事實上,《行動準繩》一開始便遭到韓方的不滿和抵制,後來又被迫取消,使中國當局很被動。

距蔣介石明確批復成立光復軍(1941年7月)之後,又將近7個月,中國當局于光復軍組織工作,中國方面應派遣任命之參謀、政工人員均未落實,經費亦無著落。1942年2月8日,光復總司令李青天與支隊領導人員李范奭致函朱家驊稱,“自奉令受軍事委員會統轄指揮,已逾數月,所有由會派遣之參謀、政工人員迄未到達,因之未能編組完成,經費亦尚未能核定,更屬困難萬分”。[16]頗有焦灼不滿之意。次日,金九致函朱家驊亦說道:光復奉准成立後,“至今數月,尚未蒙實施編制司令部及編練士兵……曷勝焦灼……請…迅予編練,並頒發武裝(已受訓練者),編入抗戰隊伍,以便開始活動,並懇並按月接濟光復軍現有人員之給養,以免凍餒。”[17]為此事,他要求晉見蔣介石,希望最高當局督促進行。又過了5個月後,朱家驊函複李青天,告稱光復軍參謀長及政訓處長方已發表(參謀長任命的命令是1942年3月,大概公開發表的時間要晚些)。從蔣介石原則同意成立光復軍(1940年3月)到此時已是兩年又四個月,從正式批復成立光復軍並下令軍政部擬具辦法,到此也將近一年了。在抗戰中,處理與抗日戰爭相關之軍事問題,遷延如此之久,亦可見國民黨當局工作作風之差。

同樣令人遺憾的是,光復自成立伊始,就一直存在黨派鬥爭。前面提到,光復軍成立前,原有金若山領導之朝鮮義勇隊,但國民黨當局對金若山領導的朝鮮民族革命党一直不信任,最主要的理由是該党及其領導的義勇隊與中共有聯繫。按當時國共合作,聯合抗日,只要抗日,就應當予以承認,並與之合作。乃金九等取排斥態度,必欲另行成立光復軍。此意恰與國民黨當局對朝鮮義勇隊持猜忌態度相符合。光復成立後,對義勇隊施加許多壓力後,始將其合併入光復軍。可以想像,在一直存在激烈黨爭的情形下,義勇隊之被迫併入光復軍,原非情願。此後,又發生抵牾與摩擦自在情理之中。

在前述金九1942年2月9日給朱家驊的信中曾提到:“朝鮮義勇隊自一、二、三各區隊隊員全部自動渡河北上後,所余少數幹部十數人,本應歸屬于韓國光復軍混合組織,以期武裝統一。而頃因主管軍事當局擬另編組朝鮮義勇軍,與韓國光復軍分途並行。事果屬實,則不但有礙統一,恐有摩擦之憂慮。”[18]這裡不但透露出光復軍與原朝鮮義勇隊之矛盾,而且也透露出,國民黨主管此事的軍事當局內部亦有分歧。1942年9月12日,朱家驊在給蔣介石的報告中提到,光復軍“正副統率人員代表兩種不能相容之思想,致集中意志統一軍令,均感困難。”而“我方有關機關見解未盡一致,運用指導複間有出於情感,未盡衡諸國策者,無形中不免助長其糾紛,妨礙其工作。”[19]

剛剛就任光復軍總司令部政訓處長不久即辭職的軍委政治部幹部王平一給朱家驊的信中進一步揭示這種情況。他在信中說:“光復軍目前困難之癥結在軍事委員會辦公廳軍事處主持其事之侯成同志,成見太深,故意培養兩個系統。”[20]所謂“培養兩個系統”,聯繫金九前函指稱“主管軍事當局擬另新編組朝鮮義勇軍,與韓國光復軍分途並行”云云,便可互相證實:金九、王平一所說均非虛構。我們從《尹呈輔先生訪問紀錄》中光復軍幹部李范奭關於侯成不尊重韓國人士的一段談話,[21]更可見出國民黨軍政幹部的素質欠缺,不能勝任其所負責任。

由於《光復軍行動準繩九條》一直未得到韓方認同,在實際工作中又存在著類似侯成那種不尊重韓方人士的情況,再加上請領經費、裝備常有不順利的情形,在韓國人士方面漸有積怨。他們首先提出廢除光復軍行動準繩的問題。韓國臨時政府議政院第34次會議(1942年10-11月)曾要求新一屆國務委員會三個月內必須交涉取消“行動準繩”,否則應引咎辭職並將直接聲明該準繩作廢。同時,甚至擬將臨時政府遷至美國,足見積怨之深。1943年2月,韓國臨時政府外務部長趙素昂正式與中國當局交涉取消“準繩”,並提出另立“中韓互助軍事協定”。起初,軍政部門拒而不納。至1944年,國民黨當局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呈報蔣介石,蔣遂批示取消該“準繩”,明確光復該隸韓國臨時政府,撤出光復軍中之中國人員。到1945年,中方擬定“援助光復軍辦法”,其中有“中國軍事當局派聯絡參謀若干人聯絡並協助光復軍工作”一條[22]。韓方仍極反對,最後亦不得不取消。後來,美國人介入中國戰區,韓國光復軍竟完全背著中方與美國軍方訂立合作訓練的辦法。

韓國光復軍的問題自然不能完全歸咎於中國當局處置不當。光復成立三年多,一無成績,“形同虛設”[23]。蓋光復成立之時,即未按戰鬥部隊來對待,而以培養軍事幹部為主。其初編入光復軍人員100余人,其一般隊員,皆按少尉軍官待遇。當時隊員多系曾受正規軍事訓練之軍事幹部,這一做法尚無問題。後來,由敵軍反正過來,或被俘後稍加教育編入光復軍者也一例對待,就非常不妥。按光復軍每月經費二萬元,雖不算很多,但在中國艱難抗戰情形下,亦不算太少。共產黨所領導的抗日遊擊隊,根本沒有什麼固定經費支持,他們靠紮根於人民群眾之中,得到人民群眾的援助,艱苦奮鬥,不怕困難,以繳獲敵人的武裝裝備自己,這些是光復軍完全做不到的。光復軍司令部設在重慶,其主要人員都在大後方,並參與韓國各派黨爭,他們在抗日實際鬥爭上做不出成績是勢所必然的。

第三個問題,如何幫助韓國臨時政府爭得國際承認。

韓國臨時政府早在1919年即在中國成立。1921年10月,該臨時政府總理兼外務部長申圭植曾到廣州拜訪護法政府並受到孫中山的接見。孫中山當時即表示“承認韓國臨時政府一節,原則上毫無問題。”[24]只是當時護法政府自身亦尚未取得國際承認,故一切須待北伐勝利後再說。後來的國民黨政府高層人士皆知道這一歷史淵源。故國民黨當局原則上一直認為承認韓國臨時政府“原則上沒有問題”,只是需要選擇適當的時機。

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漸形成以美國為首的反法西斯聯盟,中美關係亦漸趨密切。韓國臨時政府方面加緊活動,屢屢催促中國當局予以正式承認。還在1940年5月,韓國臨時政府主席金九即通過中統的管道提出承認臨時政府的要求。7月7日,金九又在《大公報》發表談話,公開提出承認臨時政府的問題。1942年1月30日,金九又向中國當局提出《關於承認韓國臨時政府之節略》,“節略”對於中國政府對韓國臨時政府之承認“迄今未見諸事實”,頗露不滿之意。文中說:“值茲國際局勢,為反侵略陣線日益進展之時,乃千載難逢之機會。………目前中國已成為世界四強之一,為世所公認,倘以領導東方各民族革命者之資格,重踐前言(指孫中山之談話――引者),率先承認韓國臨時政府,並提請同盟各國一致承認,提高其國際地位,俾達成光復舊疆之目的,則不僅全韓民眾歡欣鼓舞,即世界友邦亦必更為贊佩。”[25]“節略”中還強調,承認韓國臨時政府有利於韓國各黨派力量的統一,還可牽制或避免將來蘇聯支持成立另一個韓國政府。同年8月26日,臨時政府國務委員、獨立党的重要領導成員朴純致函國民政府立法院長孫科,要求“中國當局諸公,首先於敝亡國紀念日(8月29日)承認敝臨時政府,為各盟國倡。”[26]

1944年,韓國臨時政府更為迫切地頻頻催促中國當局率先承認韓國臨時政府。6月29日,臨時政府向國民黨五屆十二中全會遞交“備忘錄”,要求全會作出承認臨時政府的決議,並列出九條理由說明中國應首先承認韓國臨時政府。概括起來說是四個方面:(1)韓國臨時政府是唯一的與日寇對抗的韓國政權機關,且已得各黨派的一致擁護。(2)承認之後必更激勵三千萬韓胞之反日決心與鬥爭力量,對同盟國貢獻更大。(3)打破和防止日寇扶植傀儡政權的陰謀。(4)加深中韓友誼,提高中國在亞洲被壓迫民族問題上的發言權。[27]7月3日,臨時政府主席金九致函蔣介石,要求國民政府“慨予首先承認,敝國臨時政府。”[28]9月5日,金九又再以“備忘錄”的形式,向蔣介石要求承認,稱:“值此千載難過(逢)之好機(會),如蒙貴國政府予以合法的承認,俾得參列於國際隊伍,則前途光明應無限量。”[29]但“承認”的問題直至1945年8月,日本戰敗,仍未解決。8月24日,金九還再次向蔣介石提交“備忘錄”,“敬懇貴政府體察兩黨近三十年悠久歷史關係,除兩黨永久互派代表聯絡外,請向同盟各國再予提議,承認敝臨時政府,於最短時間內俾見實現。”[30]

韓國臨時政府在不斷催促中國政府率先予以承認的同時,也曾屢次直接向美國政府提出承認的要求。但美方反應一直很冷淡。早在1941年2月,美國特使居裡訪問重慶期間,韓國臨時政府即將金九致羅斯福總統要求承認的信函遞交居裡。但美方對此信未予答覆。同年7月14日,臨時政府駐美代表李承晚向美國國務院遞交金九致羅斯福,趙素昂致赫爾國務卿要求承認的信及李承晚受任駐美代表的證書,竟被美方退回。1942年3月24日,李承晚再度致函赫爾,要求承認韓國臨時政府,仍未引起美方重視。[31]1944年3月,臨時政府極力爭取派代表赴美活動,因美方不予簽證而未果。5月,臨時政府外務部長趙素昂會見美國駐華大使,當面陳述要求承認的理由。

同年6月,臨時政府在重慶分別向美、蘇、英等30多個國家的駐華使節遞交要求承認的“備忘錄”,美方仍未作出積極反應。1945年6月,美國國務院遠東司代理司長以代理國務卿的名義致函李承晚,第一次正式地表達美方意見稱:“韓國臨時政府從未在朝鮮任何地區行使過行政權力,而且在今天也不能被認為是朝鮮人民的代表。甚至在流亡海外的朝鮮人中,它的追隨者也是有限的。……由於這些及其他一些原因,國務院未承認韓國臨時政府。”[32]

顯然,韓國臨時政府爭取獲得美國的承認是完全失敗的。現在讓我們回過頭來檢視一下,原本原則上贊成承認韓國臨時政府的中國國民黨政府當局,是如何應對韓方的請求,以及為什麼最終也沒有承認韓國臨時政府。

原來,在太平洋戰爭爆發前夕,國民黨政府中負責對韓工作的官員即開始擬議準備承認韓國臨時政府。1941年11月1日,時任中統局副局長的徐恩曾寫信給國民黨中央組織部長兼中統局長的朱家驊,陳說金九“要求承認臨時政府”之事,並提出他本人的意見,認為此事,“在目前世界局勢下,似可酌予照辦”。[33]11月22日,朱家驊覆信中說:“承認問題,迭與郭外長(郭泰祺――引者)商談,並得各方贊同,不久當可實現矣。”[34]但朱家驊未免過於樂觀。他作為黨務官僚,于國民黨同韓國獨立黨的歷史淵源考慮過重,而於其他方面考量不足。事情遷延經年,未有結果。

1942年8月下旬,由國民黨軍委會人員擬稿《對國在華革命力量扶助運用指導方案》,其中第三點提到“於適當時期先他國而承認韓國臨時政府”。朱家驊於9月12日向蔣介石報告對韓工作,談到處理政治問題時說:“查承認韓國臨時政府問題,經本年6月18日詳陳在案。此事就促成韓國內部團結而論亦至為必要。”[35]9月25日,朱氏在致宋子文的信中卻又說道:“原定雙十節(指1941年雙十節)承認臨時政府,已奉允可,以韓共派策動政治部同志反對,故委座又主慎重。自兄春夏來電後,意又頗動,迭交軍委會高級幕僚會議研究,均主早日承認。惟敬之對弱小民族素無興趣,跌持異議。繼交中常會研究,亦均主承認,哲生、季陶、鐵城等尤堅持,因敬之力爭,………俟日俄開戰後再承認,現正呈核。”[36]10月9日,蔣介石批復吳鐵城關於前述軍委會所擬《對韓國在華革命力量扶助運用指導方案要點》,指示“確定先他國而承認韓國臨時政府之原則可照辦。”[37]

綜合朱家驊的信件,軍委會擬稿及蔣介石批復,可以推斷,國民黨內對韓工作有關官員多數傾向早日承認的方案。但由於軍政部門以何應欽為主要代表的一部分人“迭持異議”,蔣介石轉取慎重態度,只確定於適當時期“先他國而承認”的原則。而事實是中國“先他國而承認”的原則也始終未得實現。直到1943年11月開羅會議,中、美、英三國首腦聯合聲明,確認戰勝日本後,適當時期使韓國實現自由獨立。隨後到1944年,承認韓國臨時政府的問題又屢次提上日程。這年6月,韓國臨時政府向中國國民黨五屆十二中全會遞交備忘錄,要求中國率先承認臨時政府,並推動他國予以承認。同時,該臨時政府又分別向三十多個國家發出要求承認的備忘錄。

國民黨中央秘書長吳鐵城于8月初向蔣介石呈報,由各有關部門會商“處理韓國問題之原則”上呈文中,講到承認問題時說:“外交部意見,以為應與美、英兩國採取一致行動”。因為美、英政府有“目前韓國臨時政府不能代表朝鮮內部人民意思及恐易啟蘇聯誤會之兩點顧慮”,所以承認問題“仍以稍待為妥”。吳氏自稱“對此均表同意”。[38]很明顯,開羅會議後,中國當局在考慮承認韓國臨時政府問題時,很大程度上受到美、英兩國,尤其是美國的牽制。所以,儘管當年9月,具有戰時准民意機構性質的國民參政會通過了從速承認韓國臨時政府的議案,國民黨當局直到抗戰勝利亦仍無所作為。以至後來韓國臨時政府人員返回朝鮮時,只能以個人身份返回,在華活動27年的韓國臨時政府竟無形消滅。

綜觀有關承認韓國臨時政府問題的各方面,其最終結果既令韓方志士大失所望,亦全出中方人士意料之外。究其原因,筆者以為可以從三個方面分析。

首先從韓國臨時政府方面來看,它要贏得別人的承認,就必須證明自己是受到擁護,有代表性和權威性的政權。但實際上它沒有具備這種條件。臨時政府長期由金九為首的韓國獨立黨一手控制。太平洋戰爭後,經中國當局多方努力推動,到1942年才促使獨立黨接納朝鮮民族革命党加入臨時政府,而此後其內部鬥爭仍然不斷發生,有時竟愈演愈烈。同時,該臨時政府與國內民眾聯繫甚少,所以它的代表性和權威性就不能不受到懷疑。

中國當局亦曾批評“現臨時政府於國際以及其國內號召力甚微,而內部糾紛迭起,對在華韓僑亦無法統一領導,組織渙散,直不及一同鄉會”。[39]其次,韓國臨時政府要贏得承認,還應該在對日鬥爭中有明顯的實績可述。然而在這方面,他們的表現同樣令人失望。主持對韓工作的中國官員認為“韓國(臨時)政府寄居中國十有餘年,徒有名稱,未能開展實際工作”。[40]1944年,中國當局為推動韓國臨時政府積極開展其國內反日活動,曾一次整借五百萬原,“原期能於國內工作有所發展,不意荏苒經年,一無表現。”[41]

既然韓國臨時政府自己不能團結統一,對於朝鮮人民及各黨派力量缺乏代表性和權威性,又沒有相當的工作實績。則中國當局在承認問題上便不可能無所猶疑。

尤不應忘記,在承認韓國臨時政府問題上,中國當局受到美國方面越來越大的影響。前面提到,1942年國民黨政府對承認問題一度趨向積極,他們把“準備承認”的決定通告美國方面。5月1日,美國國務卿致電駐華大使高斯說明美國的立場,信中說,美國方面鑒於“第一,現有爭取朝鮮獨立的各韓人組織之間的不團結;第二,在朝鮮境外的各個組織可能同朝鮮國內的民眾缺乏聯繫。”因而,美國不準備承認所謂臨時政府。信中還強調,中國政府給予的“即使是臨時性的承認,也可能會使朝鮮人民認為,他們在獨立後選擇自己政府的權利,已被盟國某成員的行為所限制了。”[42]如果說此時美國還是比較委婉地表示不希望中國當局承認韓國臨時政府的立場,那麼到了開羅會議後,到了1944年,它的態度就變得更為明確而強硬了。

1944年,國民黨政府人士曾再度積極推動承認韓國臨時政府,其中國民黨宣傳部長梁寒操主張承認臨時政府在《大公報》上發表,尤為引人注意。6月12日,美國國務卿致電駐華大使高斯說,美國政府不會“對中國政府事先未與我們充分磋商就承認一個韓人政府毫不介意”,並進一步指出:“在開羅宣言的框架下,中國政府似乎不太可能在未與締約各方事先磋商的情況下,在韓國承認問題上獨行其事。”[43]很明顯,在美國人看來,中國在涉及韓國的重大問題上,已沒有單獨行動的自由。所以從前所定“先他國而承認”的原則已無從落實了。

國民黨政府在承認韓國臨時政府問題上,猶疑而無定見,使自己失信于韓方,受制于美方,陷入很尷尬的境地。其實,國民黨政府有兩次機會可以資助做出決定,承認韓國臨時政府,造成既成事實,為戰後解決韓國問題預留于己有利的地步。一次是太平洋戰爭前,反法西斯聯盟尚未形成,中國在處理自己周邊問題有較多的自主空間。美、英兩國對承認韓國臨時政府雖有所保留,但亦未必公開與中國政府作對。第二次是太平洋戰爭爆發後,其初期,美、英尚無暇更多考慮遠東各小國的問題。

正如美國國務卿赫爾所說:“鑒於中國的地理位置和與其鄰國歷史上的聯繫,美國政府是否應對中國政府決定採取的任何舉動表示強烈反對,須慎重考慮。”[44]意即如果中國政府斷然宣佈承認韓國臨時政府,美國在當時也只好面對既成事實。但如果採取了率先承認的行動,中國當局就必須下決心,用大力量解決韓國各黨派的團結統一和支持他們在對日鬥爭中做出顯著實績,否則,承認便可能使自己背上更大的包袱。

但是國民黨政府自身的權威性就有其脆弱的一面,內部又每多分歧,所以也就抓不住機會,下不了決心,採取承認韓國臨時政府的步驟。從很多文獻上看出,到抗戰後期,國民黨政府在韓國問題上,又多了一層顧慮,即擔心蘇聯的反應。

一個自身權威性有限,內部不統一,工作缺乏效率的政府,又面對美、英、蘇大國的多方牽制(英國在亞洲有許多殖民地,故對韓國獨立相關的問題均取消極態度),再加上像蔣介石等一般國民黨的政治家,亦如近代中國的大多數政治家一樣,往往長於內鬥,而拙於外交。因此,在韓國臨時政府的問題上,陷入進退失據的窘境,也就不奇怪了。

[1] 見《韓國越南泰國問題座談會紀錄》,臺灣黨史會藏《中韓關係專檔·日本投降後韓國問題卷》。

[2] 見楊昭全等編《關內地區朝鮮人民反日獨立運動資料彙編》,上冊,第692頁,遼寧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3] 吳鐵城、何應欽、朱家驊:《呈報研商扶助韓國革命借款之意見》,《中韓關係專檔·臨時政府借款卷》。

[4] 朱家驊致吳鐵城函(1944年4月19日),見《中韓關係專檔·有關韓國問題卷》。

[5] 《朱家驊呈蔣總裁為處理韓國問題以光復軍為最主要問題簽呈》(1942年9月12日),《國民政府與韓國獨立運動史料》,第407頁,臺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史料叢刊之七,1988年出版。

[6] 《朱家驊複宋子文電述辦理韓國事件經過函》(1942年9月25日),《國民政府與韓國獨立運動史料》,第571頁,臺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史料叢刊之七,1988年出版。

[7] 見楊昭全等編《關內地區朝鮮人民反日獨立運動資料彙編》,上冊,第597-599頁,遼寧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8] 吳鐵城致朱家驊、何應欽函(1943年1月18日),《中韓關係專檔·韓國臨時政府借款卷》。

[9] 何應欽致吳鐵城函(1943年1月30日),《中韓關係專檔·韓國臨時政府借款卷》。

[10] 朱家驊致吳鐵城函(1943年1月20日),《中韓關係專檔·韓國臨時政府借款卷》。

[11] 《對於韓國革命借款一百萬元分配意見》,《中韓關係專檔·韓國臨時政府借款卷》。

[12] 孫鬥煥:《泛論韓國問題》,《中韓關係專檔·有關韓國問題卷》。

[13] 《中韓關係專檔·扶助韓國光復運動卷》。

[14] 《朱家驊呈蔣介總裁為光復軍已奉准成立懇令主管機構從速照辦並請召見金九等四人簽呈》,第314頁,《國民政府與韓國獨立運動史料》,臺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史料叢刊之七,1988年出版。

[15]《光復軍行動準繩九條》,引自楊昭全等編《關內地區朝鮮人民反日獨立運動資料彙編》,下冊,第1054頁,遼寧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16] 《李青天、李范奭致朱家驊為光復軍請派人員迄未到達經費亦未核准請予格外關拂俾早日組織完成函》,《國民政府與韓國獨立運動史料》,第362-363頁,臺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史料叢刊之七,1988年出版。

[17] 《金九致朱家驊為附奉節略請簽呈蔣委座並轉賜覲見之機會函》,《國民政府與韓國獨立運動史料》,第379頁。

[18] 《金九致朱家驊為附奉節略請簽呈蔣委座並轉賜覲見之機會函》,《國民政府與韓國獨立運動史料》,第378頁。

[19] 《朱家驊呈蔣總裁為處理韓國問題以光復軍為最主要問題簽呈》),《國民政府與韓國獨立運動史料》,第407頁。

[20] 《王平一致朱家驊為已辭光復軍政訓處長職並希望中央黨部另成立專管機關函》(1942年7月28日),《國民政府與韓國獨立運動史料》,第402-403頁。

[21] 見徐有威:《尹呈輔先生訪問紀錄:韓國光復軍研究中一份值得注意的史料》,載復旦大學韓國研究中心編《韓國研究論叢》第5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年版。

[22] 《韓國光復軍中韓兩方面商定辦法草案》;《關於韓國光復軍各項亟待洽商之問題》,均見《中韓關係專檔·韓國光復軍卷》。

[23] 《黃紹美(就光復軍問題)向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提出之報告》,見《關內地區朝鮮人民反日獨立運動資料彙編》,下冊,第1050頁,遼寧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24] 孫中山:《接見韓國專使申圭植的談話》,《孫中山集外集》第256頁,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25] 見石源華編著《韓國獨立運動與中國》,第350-351頁,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26] 《濮純(即樸純)致孫科函》,《關內地區朝鮮人民反日獨立運動資料彙編》,上冊,第677頁,遼寧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27] 詳參石源華編著《韓國獨立運動與中國》,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88-490頁。

[28] 見《關內地區朝鮮人民反日獨立運動資料彙編》,第682頁,遼寧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29] 《關內地區朝鮮人民反日獨立運動資料彙編》,第684頁,遼寧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30] 《關內地區朝鮮人民反日獨立運動資料彙編》,第687頁,遼寧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31] 見吳景平:《評美國政府對承認韓國臨時政府所持的態度》,載《韓國獨立運動血史新論》第289頁,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32] 《代理國務卿致駐美韓國委員會主席李承晚》,《美國外交文件中有關韓國臨時政府史料選編(續)》,載復旦大學韓國研究中心編《韓國言論論叢》第五輯,第238-239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年版。

[33]《徐恩曾致朱家驊為派汪榮生與金九等接洽並以獨立黨最有希望函》,《國民政府與韓國獨立運動》,第557-558頁。

[34] 《國民政府與韓國獨立運動》,第559頁。

[35] 《國民政府與韓國獨立運動》,第409頁。

[36] 《朱家驊複宋子文電述辦理韓國事件經過函》(1942年9月25日),《國民政府與韓國獨立運動史料》,第571頁

[37] 《關內地區朝鮮人民反日獨立運動資料彙編》,第693頁,遼寧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38] 《關內地區朝鮮人民反日獨立運動資料彙編》,第698頁,遼寧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39] 《會商韓國問題報告》(1944年3月),《中韓關係專檔·有關韓國問題卷》。

[40] 同上。

[41] 《關於扶助朝鮮光復運動之檢討意見》,《關內地區朝鮮人民反日獨立運動資料彙編》,第704-705頁,遼寧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42] 《國務卿致駐華大使高斯》(1942年5月1日),《美國外交文件中有關韓國臨時政府史料選編(續)》,載復旦大學韓國研究中心編《韓國言論論叢》第五輯,第219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年版。

[43] 同上,第230-231頁。

[44] 同上,第21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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