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新時期廣電事業發展的需要, 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 緩解部分崗位人員缺額的矛盾, 根據《關於市廣播電視臺增加事業編制的批復》。
二、報名範圍和條件
(一)報考範圍
在編在崗的呼市所屬(含9個旗縣區)及內蒙古自治區其他盟市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兩年以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8月1日)。 全日制教育考生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工作, 屬於社會實踐, 不視為工作經歷;
5.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學歷條件;
7.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4年6月1日後出生);
8.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9.具有《選調職位表》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並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按照國家和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有關規定, 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
6.尚在試用期的;
7.選調到崗位後構成回避關係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程式
(一)報名
本次公開選調報名採取報考人員個人自願並經組織同意、市廣播電視臺審查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為2017年9月11日9:00至9月14日17:00。 具體步驟如下:
1.報考人員登錄呼市人事考試資訊網(http://www.hhpta.org.cn)進行網上報名, 按照要求填寫報考資訊。 在填寫個人簡歷時, 須完整填寫學習經歷和工作經歷(填寫學習、工作起止年月, 工作單位、職務等), 時間不得間斷或空缺。 不按照要求填寫的, 審核不予通過。
2.報考人員上傳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證件照(照片格式應為jpg格式, 20Kb以下)。
3.報考人員如實填寫報考資訊後, 應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資訊均準確無誤後點擊提交。 提交資訊後, 下載列印自動生成的《呼和浩特市廣播電視臺2017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 一式兩份;並下載列印《呼和浩特市廣播電視臺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審批(備案)表》(以下簡稱《選調審批表》, 見附件2, 正反面列印)。
特別提醒: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後將無法修改, 其他資訊在資格審查通過後也將無法修改。
4.報考人員認真準確填寫、核對《選調審批表》, 並按管理許可權報工作單位或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蓋章。
5.報考人員將審核蓋章後的《選調審批表》傳真至呼和浩特市廣播電視臺(傳真電話:0471-6246180)。
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的, 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 多報無效, 報考人員須持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和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選調公告, 所填報考資訊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規範, 凡弄虛作假者, 將取消選調資格。
(二)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呼和浩特市廣播電視臺收到報考人員傳真的《選調審批表》後,
特別提醒:對只進行網上填報, 未按照要求傳真《選調審批表》以及不按要求規範填寫的報考人員, 不予進行資格審查。
(三)報名確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登陸網站查詢報考結果, 並通過網上支付工具, 於2017年9月11日9時至9月15日17時期間登陸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資訊網繳納筆試考務費100元/人, 即完成報名確認, 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四)職位調整
報名截止後, 確認報考人數與擬選調計畫人數的比例達到3:1, 方可開考。 達不到規定開考和麵試比例的, 經呼和浩特市廣播電視臺研究, 將根據實際報名人數調整各崗位實際選調人數或調整其他選調條件, 來重新調整選調用人計畫。
(五)列印准考證
2017年10月11日9時至10月13日17時,完成報名確認的報考人員可登錄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資訊網,自行下載列印准考證(A4紙)。
四、考試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與內容。筆試科目為一科,滿分100分,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準、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試卷為漢文制卷,報考人員須使用漢文答題,對不按規定語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2.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地點詳見准考證。報考人員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和准考證參加筆試。
3.筆試成績政策加分。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有關政策規定,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報考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
4.成績查詢。筆試後7日左右,報考人員可登錄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資訊網查詢筆試成績及資格複審相關通知。
(二)資格複審
1.進入資格複審範圍人員的確定。根據筆試總成績,按每個職位選調計畫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資格複審範圍人員。同一職位選調計畫內最後一名報考人員因筆試總成績出現並列而超過1∶2比例的,全部進入資格複審。
2. 進入面試資格複審範圍人員應攜帶《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本,學歷證書原件及影本,《選調審批表》原件,加蓋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公章的《幹部任免審批表》影本(無職務人員無需提供)、機構編制管理證首頁及有本人姓名頁的影本、參加工作有關材料影本,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照片三張,以及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審。未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複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資格複審合格人員,發放《面試通知書》。資格複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資格複審和麵試。
資格複審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報的資訊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填報個人資訊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資訊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三)面試
1.面試形式。面試由呼和浩特市廣播電視臺或委託專門機構組織實施,播音主持崗採取專業化面試,其餘崗位採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只提供漢語試題,報考人員只能用漢語作答。主要測試應試者履行職位職責所需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100分。
2.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報考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3.總成績計算。播音主崗,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按照筆試總成績×40%+面試成績×60%的方法計算考生考試總成績;其餘崗位,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按照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的方法計算考生考試總成績。
五、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後,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和考察人選與計畫選調人數的比例為2:1。
同一選調職位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範圍最後一名考試總成績並列的,並列人員以筆試總成績高低排序,筆試總成績也相同的,通過加試成績高低排序,加試形式由呼和浩特市廣播電視臺根據實際確定。
考試總成績僅作為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的依據,不作為最後確定選調人員的唯一依據。
(一)體檢。體檢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定執行。
(二)考察。呼和浩特市廣播電視臺派出考察組,對考察物件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認可程度。考察組要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要認真查閱幹部檔案,核實參加工作有關材料,據實寫出考察報告、考察材料。考察物件所在單位要積極支援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物件的實際情況。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的,可在該職位參加面試人員範圍內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
六、公示、考察期和辦理相關手續
(一)公示。根據考察情況、按照人崗相適原則和職位需求,經呼和浩特市廣播電視臺黨委會研究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備案後,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資訊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進入崗位考察期;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因上述原因出現的缺額,可在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範圍內擇優確定遞補人員,並進行公示。
(二)崗位考察期。擬錄用人員的崗位考察期為3個月。考察期內,由選調單位對擬錄用人員進行考察。擬錄用人員在選調單位考察期內,原單位不得解除其工作關係和調整其職級。考察期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回原單位工作。
(三)辦理相關手續。考察期滿合格的,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辦理調動手續。
七、其他
(一)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在選調的任何階段及崗位考察期發現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選調資格。報考人員在選調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選調資格、今後不得參加選調考試、通報批評等處理。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公開選調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政策諮詢電話:
呼和浩特市廣播電視臺:0471—6246009、6246094
諮詢電話開通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附件:1、呼和浩特市廣播電視臺2017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
2、呼和浩特市廣播電視臺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審批(備案)表
本簡章由呼和浩特市廣播電視臺負責解釋
呼和浩特市廣播電視臺
2017年9月4日
來重新調整選調用人計畫。(五)列印准考證
2017年10月11日9時至10月13日17時,完成報名確認的報考人員可登錄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資訊網,自行下載列印准考證(A4紙)。
四、考試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與內容。筆試科目為一科,滿分100分,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準、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試卷為漢文制卷,報考人員須使用漢文答題,對不按規定語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2.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地點詳見准考證。報考人員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和准考證參加筆試。
3.筆試成績政策加分。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有關政策規定,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報考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
4.成績查詢。筆試後7日左右,報考人員可登錄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資訊網查詢筆試成績及資格複審相關通知。
(二)資格複審
1.進入資格複審範圍人員的確定。根據筆試總成績,按每個職位選調計畫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資格複審範圍人員。同一職位選調計畫內最後一名報考人員因筆試總成績出現並列而超過1∶2比例的,全部進入資格複審。
2. 進入面試資格複審範圍人員應攜帶《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本,學歷證書原件及影本,《選調審批表》原件,加蓋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公章的《幹部任免審批表》影本(無職務人員無需提供)、機構編制管理證首頁及有本人姓名頁的影本、參加工作有關材料影本,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照片三張,以及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審。未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複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資格複審合格人員,發放《面試通知書》。資格複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資格複審和麵試。
資格複審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報的資訊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填報個人資訊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資訊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三)面試
1.面試形式。面試由呼和浩特市廣播電視臺或委託專門機構組織實施,播音主持崗採取專業化面試,其餘崗位採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只提供漢語試題,報考人員只能用漢語作答。主要測試應試者履行職位職責所需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100分。
2.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報考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3.總成績計算。播音主崗,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按照筆試總成績×40%+面試成績×60%的方法計算考生考試總成績;其餘崗位,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按照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的方法計算考生考試總成績。
五、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後,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和考察人選與計畫選調人數的比例為2:1。
同一選調職位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範圍最後一名考試總成績並列的,並列人員以筆試總成績高低排序,筆試總成績也相同的,通過加試成績高低排序,加試形式由呼和浩特市廣播電視臺根據實際確定。
考試總成績僅作為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的依據,不作為最後確定選調人員的唯一依據。
(一)體檢。體檢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定執行。
(二)考察。呼和浩特市廣播電視臺派出考察組,對考察物件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認可程度。考察組要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要認真查閱幹部檔案,核實參加工作有關材料,據實寫出考察報告、考察材料。考察物件所在單位要積極支援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物件的實際情況。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的,可在該職位參加面試人員範圍內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
六、公示、考察期和辦理相關手續
(一)公示。根據考察情況、按照人崗相適原則和職位需求,經呼和浩特市廣播電視臺黨委會研究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備案後,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資訊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進入崗位考察期;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因上述原因出現的缺額,可在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範圍內擇優確定遞補人員,並進行公示。
(二)崗位考察期。擬錄用人員的崗位考察期為3個月。考察期內,由選調單位對擬錄用人員進行考察。擬錄用人員在選調單位考察期內,原單位不得解除其工作關係和調整其職級。考察期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回原單位工作。
(三)辦理相關手續。考察期滿合格的,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辦理調動手續。
七、其他
(一)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在選調的任何階段及崗位考察期發現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選調資格。報考人員在選調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選調資格、今後不得參加選調考試、通報批評等處理。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公開選調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政策諮詢電話:
呼和浩特市廣播電視臺:0471—6246009、6246094
諮詢電話開通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附件:1、呼和浩特市廣播電視臺2017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
2、呼和浩特市廣播電視臺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審批(備案)表
本簡章由呼和浩特市廣播電視臺負責解釋
呼和浩特市廣播電視臺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