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農村女孩, 家裡還有一個弟弟。 我讀書時候的成績不是很好, 所以讀完初中我就和別人去廣東打工了。
我爸是工地上工人, 我媽自己擺了一個早點攤, 生意還可以吧, 不至於用慘澹了形容。 我弟弟還在讀書, 但是我弟弟的成績其實也不好的, 是我媽砸錢給學校的。
我開始打工之後, 我每個月除了給自己留一點生活費, 我就把其餘的錢都寄回去給我媽了。 我和我媽說, 我自己的嫁妝自己掙, 她幫我好好保管就好了。
我媽聽我這麼一說, 就特別的高興還和我保證, 她一定會好好幫我存著錢, 不會隨便亂花的。 我是相信我媽的, 所以才會每個月都寄給她保管。
在外打工5年, 我交了一個男朋友, 他是我的老鄉。 我們可是交往了一年, 才要結婚的。 男朋友家給了我家10萬的彩禮, 我媽就給了我一張卡作為陪嫁。
結婚的時候, 很熱鬧, 親戚都來了。 因為忙著婚禮, 我就沒有空去查餘額。 結婚後, 老公說想買一個小房子, 我說我的陪嫁應該有8到10萬, 我們可以用了這筆錢。
婆婆也誇我懂事, 老公看好了一個樓盤, 那天我們就要去交首付。 但是, 刷卡的時候, 我的那張卡餘額不足。 明明老公已經交了25萬, 我的卡再刷5萬就夠了。
我5年來給我媽存的錢應該有10萬吧, 就算我媽用了一些, 那總不能5萬都沒有吧。 我拿著卡去銀查了, 卡裡只有1萬, 我立刻跌坐在地。
回家後, 老公和婆婆都不開心, 說我家的陪嫁那麼少, 5萬都不夠。 我打電話給我媽, 我媽說她要把錢留給我弟弟,
我掛了電話, 我在心裡默默決定, 我以後不會再回娘家!你們說, 我這樣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