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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能以光速開車,車燈還會亮嗎?

看到一個問題“如能以光速開車, 車燈還會亮嗎?”, 發現類似的問題有好幾個, 就專門拿出來思考一下。 很多人用相對論來回答這個問題, 肯定是無解的, 因為相對論中光速無法作為參照系, 也無法對這個問題作出回答。

這個問題可以簡化為:兩個光量子(肯定是以光速行駛的兩個光量子)之間能否有相互影響。 實際上很多實驗已經有證明, 兩個光量子之間可以有相互影響的。 不僅可以有粒子性的“碰撞”, 還有波動性的“干涉”。

那為什麼可以作這樣的簡化, 問題中的“我”和“車燈亮”, 可以理解為人的視覺意識能否本身在光速下感應光量子。

我認為視覺意識, 或者說意識的起源在於DNA(複製酶)對光量子感應的雙向性, 即不僅可以“接受”光量子, 還可以影響光量子自旋資訊。 機制還是複製酶內量子起作用。 如果將問題簡化, 不考慮亞宏觀下的“物質”, 只提取其中的意識量子, 讓它以光速行駛, 或者就將它理解為另一個光量子。

雖然意識量子並不是光量子, 但是從效果上, 應該可以這樣延伸到與兩個光量子之間的相互影響, 會產生波的干涉、粒子性碰撞等效應。

所以, 肯定還是會亮。

探索貓重新定義科學:科學是人類群體性感應資訊(即經驗認知)的意識工具化。 近現代科學, 實際上就是兩個工具:一個是觀測實驗用的有形工具延伸了人的感官感應能力, 一個是思維工具加強了對原感應資訊進行再處理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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