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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高中生畢業要修144學分

山東省教育廳發佈普通高中2017級學生課程實施指導意見, 全省從今年新高一開始進入高考綜合改革試點, 學生畢業學分要求為144學分, 其中必修課程88學分, 僅占六成。

普通高中課程由必修、選修I、選修Ⅱ三類課程構成。 必修課程由國家統一設置, 學生必須全部修習。 選修Ⅰ課程由國家統一設置, 學生必須從中選擇相應模組修習, 滿足學生升學就業基本需要, 促進學生個性發展。 選修Ⅱ課程由國家在必修與選修Ⅰ基礎上設置的拓展、提高、整合性課程和地方或學校開發的課程組成, 學生按照需要修習, 滿足學生個性化發展特殊需要, 促進學生特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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