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 從字面意思來說, 是有情的人, 但是在現實生活中, 情人是貶義的, 多指破壞別人家庭, 不潔身自愛的這一類人。
1.驚恐期。 不管做別人的情人或者自己找的情人, 剛開始的時候彼此都還沒有逾越道德的底線, 或者說在道德邊緣垂死掙扎, 做錯事了, 多少還有點內疚和自責, 發誓以後不會了, 但是, 偷情的刺激瞬間讓這些想法通通拋向腦後, 繼續著這種見不得光的情。
2.激情期。 害怕, 恐懼過後, 接踵而來的是肆無忌憚, 更有甚者, 光明正大地維持著這麼關係, 享受著偷情帶來的刺激, 漸漸地彼此依賴著, 談著他們的戀愛, 享受著激情, 背離道德底線越走越遠, 迷失自我, 什麼家庭, 孩子, 老公, 老婆, 全都不放在心上, 眼裡只有自己認為找對了的情人。
3.煩惱期。 時間是個好東西, 能夠讓人忘記不該忘記的。 能夠撫慰傷痛, 當然, 也能讓兩個“相愛”的人歸於平淡, 兩個人在一起時間長了, 都會變, 都會煩, 情人也是如此, 經過提心吊膽的驚恐, 刻骨銘心的激情, 最終時間打破了這種和諧, 各種煩心事接踵而來, 隨著地下感情的漸漸曝光, 相互之間繼續在家庭和道德邊緣掙扎, 開始有了爭吵。
4.吵鬧期。 情人時間長了, 各種問題就出來了, 就像夫妻在磨合期內爭吵一樣, 相處時間長了, 情人的不安分就顯像出來了, 開始提一些要求, 也就是這些要求就打破了以往的平靜, 漸漸地不再滿足于這種不見天日的戀情, 但是沒有多少人是能夠放下孩子, 財產, 妻子, 老公去和別人再結合的,
5.決裂期。 由於彼此的感情問題越演越烈, 兩人的感情也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此時, 有的選擇離婚, 有的得到丈夫或者妻子的原諒(但是這種可能很少), 之後結束了自己的情人之路,
最後說一句:男, 要經得起誘惑, 女, 要耐得住寂寞, 切莫一時興起, 破壞自己和別人的家庭。 情人雖好, 但也是定時炸彈。